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记者 曾金华)6月28日,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国有农场共同负担”的有关要求,2017年6月中央财政以《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的通知》拨付补助经费4.36亿元,支持开展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的补充通知》,明确在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农垦系统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费用补助,主要包括农垦国有土地权籍调查、勘测定界、登记申请、争议调处、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支出。该文件还规定了资金安排期限、分配程序、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