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鹏
山东省济宁市一男子为卖茶叶出奇招,想出买茶赠药的营销方式,茶未火、药红了,然而,李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于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月19日,济宁高新区有群众报案称,其通过一“微商”购买的纯中药补肾壮阳胶囊,服用后身体不适,怀疑是假药。经药检,确定该胶囊中含有违禁添加成分“西地那非”。公安机关立即组织立案侦查,并于5月17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到案后,李某某对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大学本科毕业后,一直在煤矿工作,家里有一双儿女。最近两年,人至中年的他跳出原来的工作环境,开始做个体经商,本是正经的卖茶生意,却因为顾客的一句话,让他的生意偏离了正轨。
据李某某交代,他从2006年工作的时候就兼顾在网上做茶叶生意,从原来的单位辞职后,他一直在卖茶。有一天,一个买茶叶的客户问他茶叶有没有壮阳补肾功能,他如实告知没有,嗅到商机的李某某开始关注起男性保健产品。李某某从某购物网搜索补肾壮阳药物,从众多搜索结果中选择了一款价格较低的某品牌壮阳保健产品。从2017年2月开始,他将这款保健产品作为卖茶叶的赠品进行捆绑销售,售价在268元至298元,茶叶生意一般,但这款补肾壮阳胶囊却火了。很多客户到后来只买胶囊不要茶叶,李某某于是将进价28.8元的胶囊翻价近10倍单独出售。
李某某在明知这是保健产品的情况下,向客户虚构产品生产厂家,并声称胶囊是纯中药制剂,使之摇身一变成为了补肾壮阳的药品.因为胶囊是拆装发货,并没有引起客户的怀疑。在销售过程中,他将编造好的虚假广告发给客户来取得信任。为提高产品销量,他还注册了多个微信号和微信群,通过制造虚假聊天截图等形式夸大宣传。将胶囊与茶叶一起销售更是掩人耳目,便于保密发货。截至被捕,李某某总计购买了800多盒胶囊,其中已经销售600盒左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济宁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为选择性罪名。该条款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按照法律规定,假药分为两种,一种是彻底的假药,药品管理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办案检察官说。
另外一种情况,虽然实质上可能是“真药”,但按照假药论处。对此,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办案检察官分析说,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也就是说,只要是进口药,必须要审查批准,未经审查而进口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就是假药。”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