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6日宣布,德国宝马汽车公司诱导很多没有购买能力的消费者购买车辆,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宝马需偿还这些被误导的消费者合计7200万澳大利亚元(1澳元约合5元人民币)。
这笔偿还款项中,1460万澳元作为补偿款项,760万澳元用于减免消费者贷款利息,5000万澳元用于减免贷款。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说,宝马需另外提供500万澳元公益基金,用于普及、提高消费者对于借贷的常识理解。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今年8月交付的一份宝马借贷情况审核材料显示不少蹊跷的借贷案例:一名“工龄”只有一个月的21岁难民,成功申请到了2.3万澳元贷款;一位76岁老人获得5万澳元贷款,相当于所购车辆价格的两倍。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副主席彼得·凯尔指出,宝马公司以销售业绩为导向,诱导没有购买能力的消费者贷款买车,使很多消费者承受不良后果,违反信贷法律。
这一委员会说,将从2011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间购买宝马的消费者中,至少筛查出1500个被误导的消费者接受补偿。
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报道,宝马已同意支付这笔偿还金。否则,这家公司将面临1.5万名借贷者的集体诉讼。(王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