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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问题的复杂性

http://www.newdu.com 2016/5/30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北京大学… 参加讨论

2005年8月20日初稿
2005年9月18日二稿

一、引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中国的“新启蒙”时期,汪晖在《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一文中对此已经有过很好的论述。那时的知识界没有根本的分歧,因为矛头所指,都是计划经济僵硬的制度和思想束缚。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变革在八十年代还没有开始。农村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它的影响仅仅局限于农村;相比九十年代农村移民所带来的冲击,它给知识界留下的烙印是有限的。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巨变发生在九十年代。如果说八十年代我们完成了理论准备的话,九十年代就是实践理论的过程。事实上,八十年代也没有出现什么系统的理论,而只是形成了一股态势:从上到下,绝大多数人都意识到,旧体制已经走到了尽头,中国如果按照老路走下去,就会有被开除球籍的危险。至于改革的最终目标,当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摸着石头过河”因此成为改革的指导思想。到了九十年代,我们在摸索之中趟过了几条险恶的大河,基本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我们的转型速度绝不亚于苏东任何国家,但我们所付出的代价却远远小于它们中的任何一个。然而,这决不意味着中国在转型过程没有出现问题;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出现了大量的问题,才引发了九十年代末关于自由主义以及本世纪初关于社会公正的争论。汪晖认为九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丧失了批判精神,此论忽视了九十年代是八十年代的延续的事实。九十年代的主旋律是改革,矛头所指,是僵硬的计划经济体制及其附属的思想控制。如果说八十年代的知识分子还以坐而论道者为核心的话,九十年代的知识分子则纷纷投身于现实的实践中去,并成为经济和社会变革的中间力量。如果没有九十年代的“下海”浪潮,我们不会看到今天的联想和方正,也不会看到今天的大批“儒商”。社会财富的源泉在实践之中,知识分子“下海”,如果不算一种社会进步的话,也是对知识价值的一种回归。

    巨变产生分化。从九十年代末关于自由主义的讨论开始,知识界就没有再就一个问题达成过共识。这种分化源于当代中国问题的复杂性。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变革是一场漫长的革命,它从思想和实践两个层面否定了计划经济,并给中国带来了空前的繁荣。然而,在否定过去的同时,我们是否把过去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 比如对平等的追求 — 也丢掉了呢?自由主义者,  尤其是主流经济学家,会告诉我们,对平等的追求必须建立在实现效率的前提之上;计划经济时代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极大地损害了经济效率,因此它对平等的追求是有害的。新左派的回答则会是一个毫不犹豫的“是”。他们认为,计划经济时代不仅没有大错,而且还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农村医疗和教育的普及、工人对工厂管理的参与以及群众对政治的参与等;有些人甚至从大跃进和文革中发现了值得弘扬的价值。这些分歧不仅具有历史意义,而且对当代中国的走向关系极大。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狂飙突进,我们进入了一个反思的时代。回头望去,我们的人均收入翻了两番,但我们的基尼系数也翻了一番;农村基础医疗体系瓦解,婴儿死亡率不降反升;城市下岗失业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城市贫民再次出现。与此同时,高速的经济增长是以对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为了高速的经济增长,山秃了,水臭了,空气浑浊了。这样的发展是否值得?即使值得,它是否是可持续的?中国这样一个人多而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度,是否允许我们目前这样无节制的高速增长?在争论的一个极端,是九十年代市场化进程的坚决拥护者。在他们看来,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不是市场化过多造成的,恰恰相反,是因为市场化不彻底造成的;最大的问题是,政府还掌握着一大块资源,并且还在设置制度性障碍,控制着经济运行。在争论的另一个极端,是市场化乃至现代化的反对者,他们包括民粹主义者、新左派、文化保守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尽管理论背景不同,但他们都试图证明,迄今为止的市场化进程,是导致中国当下种种问题的罪魁祸首。对于前一种人来说,后一种人的主张是对过去四分之一世纪改革开放的清算;对于后一种人来说,前一种人的主张无疑是在把中国引向灾难。

    本文的目的在于说明,当下中国所面临的问题远比以上非此即彼的二分法复杂得多,非市场-国家、民主-专制、公平-效率、发展-和谐、传统-现代等等这样看似对立的概念所能描述的。面对当下中国复杂的问题,目前的讨论在三个方面存在缺陷。其一是对现实问题缺乏哲学上的梳理。中国学术从来就不重视理论的构建,而只看重历史研究,学者必须是大学问家,至于他是否有任何理论建树,还在其次。我们当然不缺哲学家,但他们的理论和现实之间没有多少勾连。当代对中国哲学家提出的一个要求,是要论证发展的目的问题,而恰恰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哲学家所做甚少。正统的学院派哲学家所使用的概念和逻辑远离现实,而关注现实的讨论者又无暇顾及哲学思考,从而我们看到,即使是在“平等”、“自由”这样的核心问题上,我们都无法达到讨论的基础。其二,当下的许多言论是建立在对现实的误读、误判和有意裁减的基础之上的。误读表现在对现实的有意或无意的曲解上,误判表现在对现实的发展趋势的不切实际的预测上,有意裁减则是向读者或听众隐瞒事实真相,目的都是为了论证个人的某个观点。这些误读、误判和裁减往往被嵌入论证者的理论之中,表现得很隐蔽,因此很容易误导大众。为了跟上网络时代的步伐,许多争论变成了口号之争,甚至演变成一场漫骂。持不同意识形态或学术取向的人完全可以从不同侧面对现实中的一个事件做出不同的解释,但这里有一个度的问题,超出了这个度,学术就会退化为玄学,观点就会演变为鼓动。其三,当下的讨论没有技术性的手段和语言作为支撑。面对复杂的问题,我们本应该首先搞清楚事实,然后利用专业知识来发现和研究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然后再下结论;但是,当下的讨论却没有这个耐心,而只满足于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党国英说过,在三农问题研究中存在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他的意思是,三农问题被过分简单化了,好像无需专门知识,谁都可以来说几句,其结果是好的研究越来越少,剩下的都是粗制滥造的东西。当下对中国问题的整体讨论也存在劣币驱除良币的危险,这对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的生态环境是极为不利的。

二、 如何讨论社会公正?

1. 权利和公正

    社会公正不是一个自明的概念。对于像哈耶克和诺齐克这样的自由之上主义者而言,社会公正是皇帝的新衣,是试图进行宏大社会改造者编造出来的华丽词藻。然而,九十年代之后开始的社会大分化让我们不得不面对社会公正问题,因为,当某些人靠似是而非的手段获取巨额财富的时候,另一些人的境况却绝对地恶化了;和八十年代不同,经济增长所带来地好处没有让全体人民受益;那些境况变差或改善速度显著低于经济增长速度的人,就有权利问这样一个问题:这样的一个社会分配结果是否是公平的?勿庸置疑,知识界的绝大部分人会同意,中国社会存在着不公正;但是,关于不公正的具体内容以及矫正不公正的办法,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而且,这些看法在许多时候是针锋相对的。对于一部分人来说,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正,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国家垄断及其衍生物对个人权利的侵害。的确,计划经济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对个人言论和工作积极性的剥夺。在那个时代,个人不仅没有表达的自由,而且也没有迁移的自由,同时,僵硬的社会结构和企业管理体制扼杀了个人的创造积极性,人因此被降格为只会机械地服从的工具。这样的社会是极其不公的,因为它剥夺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就这个意义上讲,过去二十五年的改革开放,是中国社会走向公正的重要过程。市场的最大特点是决策的分散化,它尊重个人的选择,并在这个意义上给人以尊严。尽管市场化进程也在制造新的不公正,但这些不公正主要是与经济资源的分配相关联的,相比于个人基本权利的丧失,它们是次一级的不公正。由此看来,九十年代知识分子“下海”以及自由主义的泛滥,都具有进步意义。如甘阳和韩毓海所指出的,  以朱学勤为代表的九十年代末的自由主义者,的确具有浓厚的保守主义倾向,  但是,他们的言论在当时也具有革命性,因为他们所争论的对象是像文革这样给中国人民带来无穷灾难的巨大社会实验以及计划经济时代延续下来的国家垄断。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思想和九十年代中国的剧变是相吻合的。但是,评判一种思想是否具有批判精神,不完全在于它是否和现存的主流社会价值合拍。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是否与主流价值合拍可以作为批判性的一块试金石;但是,在急遽变化中的中国,一种批判性的思想是完全可能在短期内主导社会进程的。它们两者之间可能都是对旧体制的否定,因此都可以是批判性的。

    但是,正因为市场化只有面对计划经济才具有了批判性,一旦计划经济瓦解,它的批判性就丧失了。那么,到今天为止,由国家所设置的对个人权利的制度性限制还存在多少呢?无可否认,目前国家的行为还具有随意性,并时常侵害个人权利,其主要表现是有法不依,政府官员带头违反法律。但是,在主流层面上,二十五年的变革极大地丰富了个人权利的内容:我们彻底的摆脱了各种票证的约束,可以自由的在自我资源的限度内选择消费的种类和数量;大学毕业生不再需要听从组织的分配,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找到合适的工作;随着政府改革的深入,以往深为人所诟病的企业注册程序大大简化,如果愿意,一个人可以凭一元钱注册一个私人企业;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加强,许多人拿起法律的武器和政府的不法行为相抗衡;城乡壁垒在逐步打破,户口制度的作用范围在日益缩小,等等。户口曾经是农村居民脸上的“红字”,把他们永远束缚在土地上面。九十年代初期开始的移民浪潮逐步冲破了户口的束缚,目前,估计有1.2亿移民生活在城市里。在整个九十年代,他们受到了各级政府的制度性歧视。经过他们自己自发的努力(他们以自己的价值向城市政府表明,一个城市的运转不能缺少外来移民的参与),知识界的不懈呼吁,以及像孙志刚事件这样血的教训,各级政府对农村移民所设置的各种就业限制被逐步取消。社科院人口所蔡昉教授最近对北京、上海、武汉、西安等城市的一项调查表明,农村新移民的工资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城市再就业工人的工资。由此可见,大城市正在形成城里人和农村新移民之间的统一的劳动市场。农村新移民在城里所受到的歧视,现在主要体现在子女教育和长期安家上,户口在这里起着阻碍作用。但是,户口的这层作用不涉及个人权利这样根本性的问题,而是涉及资源如何分配这样次一级的问题。在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之前,打工子弟学校没有合法的地位,经常要面对被取缔的危险。新移民子女不能享受教育的机会,这是一个基本权利的问题。2004年一号文件颁布之后,农村新移民子女的教育问题被提到议事日程,打工子弟学校不再受到警察的骚扰(但仍然受到城管的干扰),而且,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着手考虑接纳移民子女到本地中小学上学的问题。此时的问题就变成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2004年上海浦东区开放移民子女入学,马上发现移民纷纷搬到浦东,浦东各个小学顿时变得不堪负重。谁来为新移民子女的教育付费?让移民自己全部负担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他们和城里人一样,已经交纳了各种各样的税,而城里人无需全部负担子女的教育支出。但是,如果让城市来负担支出,则仅此一项就会吸引无数农村后代涌入城市;中国人重视子女教育,而谁都知道,城里的教育水平远高于农村。另一方面,新移民在城里的安家问题看似一个基本权利问题,实质上也是一个福利分配问题。如果不谈福利,新移民已经可以在城市长期居住。但是,“城里人”不仅是一个地域概念,而且和福利挂钩;除子女教育外,这些福利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内容。是否一步到位,为新移民提供所有的城市福利,不是一件仅靠诉诸权利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北京等大城市的低保在每月200-300元的范围,这个数字高于全国农村的平均收入;因此可以想像,一旦放开,仅仅是低保一项福利就会吸引无数农村居民搬迁到城市来,这显然是国家财力无法承担的。所以,当失去了对个人迁移这项基本权利的限制作用之后,户口问题并没有变得更简单,而是变得更复杂了,对它的处理因此要求更加细致和更加技术化的研究和讨论。现在的情形是,户口已经不是一个“要”与“不要”的问题,而是如何设计一套合理的制度,以期使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的问题。

    由此观之,右翼自由主义者(或新自由主义者)陷入了两个误区。其一,他们仍然在一味地强调个人权利的“有”和“无”之间的差别,而没有看到,今天的问题更多的是谁之权利,多少权利的问题。八十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唤醒了中国人的权利意识,九十年代的市场化改革建立了个人权利,中国已经朝着人道和个人自由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尽管一些基本的个人权利仍然处于缺失状态,但我们在现实世界里经常面对的,更多的是如何分配权利,而不是要不要权利的问题。一味地向国家要求“个人权利”,其结果可能是保护了少数强者的权利,而侵害了多数普通人的权利;即使多数人的权利得到保护了,少数弱势者的权利也可能受到侵害。以经济学界为例。在经济学界,个人权利往往是以促进效率的理由来加以辩护的,比如土地私人占有就被认为是有利于效率的。土地私人占有的确可以促进土地投资和土地资源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利用,但是,这种效率的提高可能是以其他方面的代价为前提的。贵州是最早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土地政策的,到目前已经二十多年了,土地占有变得极为不均。虽然土地流转部分弥补了土地占有不均的缺陷,然而,对于少地农户而言,土地市场只有当他们家没有受到诸如疾病等外部负面冲击时才有所帮助;一户人家一旦有一个壮劳力生病,就无力租入土地,也不能外出打工,这户人家因此就会陷入长期的困顿。这个影响不是短期的。我们对八省1400多农户的研究发现,一户人家一旦有人生病,其收入能力要等待二十五年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如果一户人家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它至少可以在劳动力生病的时候出租土地,以换取基本的生活所需。所以,土地所有权不是一个“有”或“没有”的问题,而是“谁有”、“有多少”的问题。一项权利如果可以单纯地谈论有无,它必定要满足如下检验:一个人拥有该项权利不会影响其他人拥有等量的该项权利。农村土地所有权显然不能通过这项检验,对它的分配因此不是“有”、“无”的问题,而是如何在农户之间公平地分配的问题。

    右翼自由主义者的第二个问题,是以为只要人们获得权利就足够了,剩下的问题就是个人自己的事情:只要农民可以自由移动、学生可以自由择业、小商小贩可以自由进出市场、考大学人人分数面前平等,……. 则国家就无事可做了。然而,一个人拥有权利,并不意味着他一定具备了使用这些权利的能力。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城打工,但他们可能不具备打工的基本技能,有些人甚至无法筹集必要的路费和最初的生活费;一户人家可以自由地租出土地,但如果他们家没有土地,这项权利就什么也不是;一户人家可以自由地租入土地,但如果他们家的壮劳力生了大病,这项权利也就失去了意义;考大学可以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如果一个孩子根本无钱上高中,则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就对他毫无意义; …… 一个人能否成功地运用个人权利,取决于他成长的自然、社会和家庭背景,也取决于偶然的机遇和自然的风险。对于像德沃金这样的平等的自由主义者而言,这些因素都与个人的选择无关,因此必须予以熨平,按照他的话来说,就是要让个人的发展“钝于禀赋”而“敏于选择”。  如果我们把个人的价值当作发展的最终目标,则我们就无法完全拒绝德沃金的主张,至少,社会应该消除那些除个人智力以外的其他个人禀赋之间的差异,以使每个人拥有等量的使用权利的能力,否则,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程序正义”等口号就是空洞无物的宣传而已。

2. 道德的还是政治的?

    中国是一个道德社会,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就必然成为一个合意的社会。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里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因群臣道德泛滥所导致的朝纲之无序的画面,他尤其对海瑞屡以道德为踩板而获升迁颇有微词。在海瑞的眼里,没有因法制而度量的曲直,无论何事,悉以道德和纲常理论之。海瑞断案的标准是:“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平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黄仁宇认为,这种断案标准,没有对产权的保护概念,而仅以维护纲常五伦为目的,是中国人不知数目字管理的证据,也是中国没有产生西式现代工业的原因。道德泛化到统治一切的程度,社会就被一张无形的网罩住了,无法创新。而且,道德的应用范围,多限于基层小型熟人社会。通常认为,道德是个人对自我的戒律,是自我的自觉行动。但是,这只是看到了结果,没有看到原因。如同其它人为规则一样,道德也是一种制度,需要群体的监督和实施。这种监督和实施可以是有形的(如家族所实施的惩罚),也可以是无形的(如口耳相传的唾弃),离开了它们,道德就不会发生作用。中国社会历来是一个非常分散的社会,除了基层组织,就是皇权,少有中间过渡,这样分散的社会治理结构正好有利于道德发挥作用。然而,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现代化和全球化把我们带入了一个生人社会,它的特点是高流动性和陌生性;如果你不刻意去避免,你可以每天都生活在生人中间。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道德就失去了作用,因为没有人对违规行为实施惩罚,道德赖以存在的社会结构和背景知识都瓦解了。此时,我们需要新的行为规则来协调人们之间的行动。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区分了正义和道德。他把正义比作支撑一座大厦的支柱,而把道德比作大厦的装饰物。正义告诉我们如何行动,而道德告诉我们要有同情心;实施正义就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上,并认定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他人所能接受的,即孔夫子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施道德也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位置上,但是为了感受他人的感受,哪怕对方与自己没有丝毫的关系。在一个生人社会里,实施正义比实施道德是更根本的东西,以道德代替正义(或者公正)是有害的。实施道德需要基于背景知识的同情心,而背景知识往往是区域性的,和生人社会准则之间可能存在矛盾。《南风窗》曾刊载了一篇读者来信,是议论邵阳一起残疾人烧死城管干部事件的。这位残疾人以一辆摩的谋生,但他没有注册,因此一位城管干部就把他的摩的没收了。他交了罚款之后,又继续经营,城管干部又来没收。几次下来,他在忿恨之下把一桶汽油浇在城管干部身上,并点着火,烧死了城管干部。当地政府认定城管干部因公殉职,追认他为烈士。《南风窗》的读者来信认为,邵阳市政府此举是极其不道德的。残疾人生活没有着落,仅靠经营摩的维持生计,城管干部三番五次对他进行罚款,本身就是不对的,授予他烈士称号更是有辱“烈士”的含义。最近,《南风窗》又刊登了一篇读者来信,讲兰州一些大学禁止大学生发生一夜情的事。读者认为,在大学教授屡屡嫖娼被抓的情况下,大学没有资格禁止学生发生一夜情。这两封读者来信的共同点是诉诸道德来评判一件事情的优劣。这种态度,如果没有扭曲事实的话,也使本来就复杂的事情更加复杂,其结果是仅仅煸起了民众的情绪,而对现状的改善毫无益处。先看第一封读者来信。城管干部是不是应该被追认为烈士?在和平时代,烈士的含义就是因公殉职。从结果来看,城管干部的死符合这个标准,因为他是在执行公务时被他人烧死的。在给定法律条文的前提下,他的行为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是一个模范的执法者。法律高于情义,是一个生人社会得以和睦运转的必要条件。如果要进行批判,我们应该考虑的不是该不该给城管干部评烈士,而是要考虑我们的城管法律是不是合理。也许,残疾人不去注册,是因为注册费用太高,或者耗时太长,或者注册时需要贿赂,或者他根本不知道到哪儿去注册等等。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应该修改城管法规,消除腐败,降低费用,增加透明度,等等;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仍然需要严格执法的城管干部。在道义上,无人不会同情残疾人;然而,我们更需要的,是对现状的清醒分析,认识到法是我们这个社会得以运转的基本条件。至于第二封读者来信,其偏颇之处更是明显。它放弃了对禁止学生一夜情这件事的对错的讨论,而采用了一种比较的手法来说明大学的做法是不道德的,因为自己没有做到的事情不能强加给别人。为什么不直接讨论事情的对错呢?兰州这些大学的规定既没有可执行性,又限制个人权利,是明显错误的。读者不直接指出这一点,转而去做比较,其结果只会落入“斜坡”效应:人人都往下比,人人因此都往下滑,这个社会就要真的堕落了。

    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急剧变革,中国已经变成了一个道德多元化的社会。关于人伦,关于性,关于为人处事,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看法,不同地域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即使是那些仍然受到多数人尊重的原则,也由于社会日益走向陌生化而变得难以为续。由此,我们需要对社会公正进行重新认识。罗尔斯在写作《正义论》的时候,还试图将他的正义理论描述成一种道德体系;但是,在和他人的争论过程中,他意识到这种努力是徒劳的,于是提出了政治自由主义的概念。他试图论证,自由主义是全体公民为了和睦相处而自愿达成的政治合约,他所认定的自由主义的核心内容 — 尊重个人权利并照顾境况最差的人 — 是全体公民的交叠共识。多元社会尊重公民各自拥有的不同道德体系,一个关于公正的理论就是要找到这些道德体系相互重叠的部分,因此,它一定是政治的,而非道德的。“政治的”在这里有两层含义。首先,这个公正理论必须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而认可的过程应该是参与性的,而非强加的。这里当然要面对集体决策的难题,著名的阿罗不可能定理告诉我们,集体决策不可能达到非独裁的、但又符合逻辑的结论。事实上,以往的所有公正理论,包括平等主义、功利主义、自由至上主义以及罗尔斯的两个原则,都存在逻辑上的难题,阿玛蒂亚•森因此放弃了寻找一个公正理论的努力,而转而强调,公开和透明的讨论是达成一个被社会广泛认可的公正理论的必要条件。其次,“政治的”还意味着这个公正理论是需要国家来执行的。道德是无需国家来执行的,如果有国家来执行,其结果也是坏的。国家是公民的代理人,因此应该执行公民所认可的关于公正的理念。

    遗憾的是,中国知识界非但没有对公正的冷静思考做出任何贡献,而且还在随波逐流,助长社会问题道德化的倾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发布的关于中国医疗改革的评估报告就是其中的一例。  这篇报告充满了对事实的有意或无意的歪曲,目的是论证它的核心思想,即刚刚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险制度造就了一个“富人俱乐部”,因此基本上是失败的。为什么说医疗保险制度造就了“富人俱乐部”呢?报告认为,这是因为目前医保的覆盖面太低,而且不保小病,只保大病,这样,少数人花费大量金钱治疗大病 — 包括一些本不该医治的不治之症,而多数人却连小病也看不起。报告于是称:“如果所有的大病都可以通过社会统筹来解决,则意味着公共筹资与个人筹资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解决所有人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这显然是不符合中国的基本现实。按照这一思路进行制度设计,基本结果只能是以牺牲大部分人基本医疗需求来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大病保障需求,医疗卫生事业的公平性无法实现。”可是,有谁想解决“所有人的所有医疗服务需求”呢?目前的医保制度显然不想这么做。报告是假设了一个靶子,然后放枪。可是,这个靶子假设得也不高明,因为,如果“公共筹资与个人筹资相结合”都无法解决问题,我们还能期望其它什么路径呢?至于医疗服务的公平性问题,我们必须分清楚三个层次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城乡差别问题。这是中国医疗服务最不公平之处。城市中近50%的人有医疗保险,而且,城市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然而,农村有一点点医疗保险(包括新型合作医疗)的人不到20%,医疗条件也远较城市差。发展研究中心报告对如此巨大的差异涉及甚少,因为它被别人说的太多了,没有新奇性了。第二层次是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的资源分配问题。发达地区农村的医疗状况比不发达地区好的多,但是,在目前的筹资方式下,地区间的差距是没有多少意义的,因为现存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都是以县和市为单位的,根本不存在转移支付的可能性。发展研究中心的报告中称,农村中的医疗保险服务被农村人口中三分之一的高收入者所占有,实际上反映的是地区差距,在目前的筹资体系下,它和公平问题毫无关系。第三个层次是城市医改的公平性问题。从原则上说,目前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和以前的公费医疗制度在覆盖面上是一致的,依赖的都是和工作相关的筹资模式;如果说现在的制度造就了“富人俱乐部”,那公费医疗也造就了“富人俱乐部”,这岂不是笑话?报告没有任何数据表明,只有参保的富人享受了大病统筹的好处,而大多数其他参保人没有享受到。城市医保的真正问题是覆盖率较低,但是这不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一个技术问题。覆盖率较低的原因,是目前医保缴费和受益的一刀切模式。按照目前这个一刀切模式,许多私人企业就没有能力和积极性参保,而那些收入较低的无正式工作者以及农村居民也没有能力参保;只要改变这种模式,参保率就会上升。即使是发展研究中心所提出的国家出资建立全民基础保险的方案,也可以从技术的层面提出来,因为它和丰富缴费-受益组合并不矛盾。我不仅担心报告写作者不严谨的学术态度扭曲了事实,而且担心他们强调医保中的贫富差距会误导公众。现行城市医疗制度和贫富差距之间不能说没有关系,但至少这个关系没有被任何经验研究所证实;报告写作者在这种情况下打贫富差距牌,只能是另有所图。一种可能是,他们觉得这样可以唤起民众对他们结论的道德支持,从而他们可以挟民意之威风推销他们的政策建议。这是学术和学者人格的双重耻辱。对于学者而言,其理论和政策建议的力量应该来自他们对问题的客观、中立和科学的分析;如果学者要靠唤起“民意”来为自己的理论助威,学者就堕落了。

3. 起点平等和程序正义

    既然公正是政治的,一些人就采取简约主义的态度,把公平归结为起点平等和程序正义。这种态度比自由主义至上主义者的权利观前进了一步,因为自由至上主义者根本不关心起点公平的问题。对于诺齐克而言,起始财产权的确立以先占为原则,只要一个人的占有不降低其他人的福利,这种占有就是正义的,而基于正义占有所获得的报酬就是一个人的应得之物。因此,在诺齐克那里,是没有起点平等的概念的。起点平等和程序正义之所以是很有吸引力的两个原则,是因为人们往往认为,只要起点平等了,而程序又是正义的 — 比如,实现了人人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则一个人就无从埋怨社会,社会因此也就是公正的。八十年代初期,《中国青年报》发表了虚构的读者潘晓的来信,由此引发了社会公正的一场大讨论。《中国青年报》在宣布讨论结束的社论里,基本上接受了把起点平等和程序正义作为社会公正基本内容的说法。然而,起点平等和程序正义却是两个似是而非的概念,无法在现实中加以应用。让我们来看两个例子。

    一个是企业改制。众所周知,中国的企业改制基本上采用了内部人购买的办法,即只有在一个特定企业工作的人有权购买这个企业的股份,而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国有企业的资产原则上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内部人购买是否侵害了企业以外的人民的权利?秦晖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他在多个场合指出,国有企业应该改,国有资产应该卖,问题是卖得是否公平。  他极力推崇捷克式的证券私有化模式,即人人分得一份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这样才能达到起点的公平。  这里有三个层面的问题。首先,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否一定要人人一份落实到人头?大家应该记得,国有企业以前叫全民所有制企业,后来叫国营企业,现在才改成国有企业。之所以叫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因为当时认为国有企业是全体人民拥有的。在八十年代早期,理论界还流行研究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实现真正意义的生产资料的社会拥有和管理。但是,深入的讨论让理论界认识到,在国有企业的框架下,社会拥有是不可能实现的,而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实际上也退化为单个工厂的工人管理制。因此,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称呼被国营企业所代替。随着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上市和改制,国有企业的所有制成分从单一的国家所有变成了混合所有,国营企业的称谓也不合适了,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国有企业的称呼。那么,国有是否仍然意味着“全民所有”?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国家可以作为一个司法实体拥有资产,比如,中央银行所拥有的7000多亿美元的外汇,就是国家的资产。这些资产原则上是全体人民让国家代为管理的,每个人对资产的利用和处置都有发言权,可以通过宪政过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就像他可以对其他公共事务表达自己的意见一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对国有资产拥有有形的一部分,就像他不能要求国家把每年2万多亿的税收平等的分给所有国民一样。国有资产当然和税收是有区别的,资产具有生产性,可以创造新的财富,而税收在转变为资产之前不具备这个功能。然而,恰恰是因为资产的这个特性,我们才要把资产的所有权配置给最能创造价值的个人的手中,以期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东欧和前苏联的经验告诉我们,证券私有化的表现并不好,而中国的经验告诉我们,我们所采取的改制方式既提高了企业的赢利能力,又减缓了下岗和失业的压力,而且还提高了在岗职工的工资,因此是有效的方式。  其次,我们能否达到特定时点上完全的平等?回答肯定是否定的。起点平等即使是可能的,也只能就某些方面而言,而不可能全面地实现。除了家庭背景、财富以及社会环境之外,个人之间的智力水平也存在巨大的差别;我们可以通过财富再分配和社会工程消除个人智力之外的差别,但无法消除个人智力之间的差别,除非采用奴役或者强迫的办法,剥夺高智力人创造的财富(税收是不管用的,因为高智力的人可以减少劳动量,只获得和低智力的人一样多的收入,从而避免税收)。第三,在动态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个干净的起点?平分国有资产看似达到了起点平等,但是,随着时间的迁移,这个平等的起点很快就会被不平等所取代。俄国所发生的正是这样。叶利钦时代的寡头们,都是靠收购廉价的证券而迅速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普通百姓没有投资的经验,对于他们来说,与其持有证券,还不如早早将它们换成现金的好。如果中国也采用证券私有化的模式,肯定也会重蹈俄罗斯的覆辙,其结果是造成更为严重的不平等。如果我们要追求所谓的起点平等,则我们就必须天天进行财富的再分配,那还有谁愿意创造财富呢?仅仅关注起点、而忽视其后发生的事情,只会为政府推卸责任找到借口,这显然不是秦晖等人所愿意看到的事情。 

    既然真正的起点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高喊起点平等和程序正义就有很大的欺骗性。我们下面关于高考的例子更能说明这个问题。众所周知,中国存在巨大的高考差距,北京、上海考生的录取分数往往比其他一些省区的分数低100多分。2001年,山东三位考生因此状告教育部违宪,认为省际高考分数之间的差距剥夺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因此成为一些人孜孜以求的目标。“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是起点平等和程序正义的一种具体体现,它暗含的假设是,每个人受教育的机会是均等的,所接受的教育的质量是均等的,同时,高考程序是公正和严格的。我们假设高考程序的确是公正、严格的,仅考察前两项内容。对中国基础教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各地孩子接受中学教育的机会不是均等的,落后省区的孩子远远落后于发达省区的孩子,而且差距在拉大。同时,落后省区的教育质量也远低于发达省区。在这两种不平等的前提下,“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就不是平等的,目前所采取的照顾不发达省区的政策是合理的。那么,北京、上海的录取分数线远低于其他省份又如何解释呢?这是因为北京、上海的大学多,且许多是地方自己投资的学校。也许有人会反驳 — 正像山东的三位考生所做的那样,教育是一项宪法的权利,因此不能对不同地区的考生采取差别对待。教育是一项宪法的权利,但一个人能上什么样的学校不是宪法所能规定的。高校资源是有限的,一个人上大学,就意味着另一个人不能上。因此上大学不是一项人人都享有的权利,而是要通过权衡进行的社会分配。社会学家李强早在2001年就三位学生的诉讼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指出,  大学教育机会的分配要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由国家投资的学校,要照顾各省区的具体情况,在实现分数面前平等的同时照顾不发达地区;由地方投资的学校,则主要对本地学生负责。空泛地提“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掩盖了围绕高考和高等教育问题的复杂性,也不利于提高各地的办学积极性。

    除少数情况外,起点平等几乎总是相对于程序正义提出来的,即相对于程序,人人都是平等的。这种看似合情合理的要求,却掩盖了人们在利用程序方面存在巨大的能力差异的事实;从结果来看,所谓的程序正义往往成为强者的辩护词。市场可以说是最符合程序正义的制度,市场内所有的交易都是自愿的,市场规则又是透明和简单的。但是,由于能力、家庭背景以及社会网络方面的差异,一些人就会比另一些人挣得多,还有一些人则会成为纯粹的失败者。而且,即使每个人在个人能力、家庭背景以及社会网络都平等了,纯粹的运气也会让一些人成功,而让另一些人失败。我们可以像哈耶克和诺齐克这样的自由之上主义者所建议的那样,只停留在尊重市场的程序正义性上,但是,由此而产生的社会结果不可能让多数人满意。况且,市场上的规则未必都是正义的,而是强者所建立的(如中国前些年的股市),尊重市场的选择因此就是纯粹为前者辩护了。所以,一个公正理论如果仅仅止于程序正义,就不可能得到民众的支持。我们的确还存在许多程序不正义的地方,也许有人会因此说,既然我们还没有尝遍的葡萄,就不要总在这里告诫我们有些葡萄是酸的了。然而,这是一个关乎中国社会走向的问题,未雨绸缪是必要的;况且,我们已经知道一些葡萄是酸的,需要补救的办法。程序正义是必要的,但不能因此一了白了,国家有责任为公民提高利用程序的能力。

三、 市场化的功与过

    市场化是过去二十五年间的主旋律,经过二十多年的巨变,我们已基本确立了以市场为主导的混合经济体制。就其总体而言,市场化无疑是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引擎,但是,市场化的影响是多面的、多层次的。在一个层次上,市场化提高了经济效率;在另一个层次上,它有带有破坏力量,冲毁以往建立在地缘、血缘以及旧有的道德体系之上的组织和制度。在一个方面,市场化给多数人带来了财富;在另一个方面,它也拉大了收入差距,并把一部分抛入绝对贫困之中。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对市场化的评价又多了一个国际维度。中国在全球化过程中总体来讲是一个受益者,我们以低廉的价格和良好的产品质量打败了许多世界对手;但是,我们的成功意味着竞争对手在短期内的损失,从而可能导致它们的报复,因此,盲目地以低价扩大市场未必是最好的选择。再者,全球化对国内不同人群的影响是不同的。比如人民币升值之后,能够买得起进口物品或者有能力出国的人就会得益,而那些在工厂打工的打工者却可能受损,因为中国商品的出口能力会下降。同样可能受损的是农民,因为进口农产品变得更便宜,从而冲击国内市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市场化对人口的差别作用基本上被它所释放的能量所掩盖了;在市场化接近尾声的今天,这种差别作用就明白无误地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无法不正视它。然而,正视这种差别不一定非得把我们引向反市场的立场。

1. 反市场者错在哪里?

    反市场者的第一个错误是张冠李戴,把本不该由市场负责任的问题说成是市场化带来的恶果。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把城市的下岗问题说成是企业改制的过错。企业改制的确带来下岗问题,但是,人们不清楚的是,如果企业不改制,下岗问题将更加严重。造成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大范围的下岗和失业问题的,不是企业改制,而是结构调整。在计划经济时代,投资结构不尽合理,很多厂家只能在国家计划的保护下存活,一旦国家支持没有了,它们就无法为续。如纺织行业,在九十年代初期,过剩已经变得非常明显。还有一些城市,完全靠开采资源为生,一旦资源枯竭,工人就要失业。如辽宁阜新,是一个煤矿城市,当煤炭资源面临枯竭的时候,工人就纷纷下岗失业,高峰时达到全部职工人数的40%以上。很多企业在改制之前好几年都没有生产了,如果允许,它们早就该倒闭,改制只不过是把掩盖的失业问题暴露出来而已,因为这个时候涉及人员补偿,已经下岗的职工纷纷回来要求补偿,从而让外界觉得这些职工是因为改制才下岗的。就我们在2002年调查的十一个城市638家企业而言,改制不仅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下岗问题,而且,改制企业的裁人速度明显低于没有改制的企业,同时,在岗工人的工资也较未改制企业的增长快。  市场的一个正面作用是扩展个人的能力,因为每个人不再受到外力的束缚。改制增强了每个人工作的积极性,因此是对人的一种解放。国营企业最大的问题是,干多干少一个样,一个人的积极性被他人的偷懒行为所抑制;改制让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为个人充分地施展自己的才华提供制度保障,因此,它是一个解放人性的过程。

    尽管市场化是过去二十多年的主旋律,但它不是所有当代中国问题的根源,即使一些问题是由于市场化造成的,抛弃市场也未必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反市场者的第二个问题恰恰是错开药方,把本可以用其他方式解决的问题,硬要通过取缔市场来解决。一个例子是农村的无组织化问题。当今中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的一大问题是农村的无组织化,其表现是公共工程的废弛以及个人的原子化。在集体化之前,中国农村是靠地缘和血缘关系维系在一起的;集体化时期,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取代了传统组织,成为农村治理的基本单位。在这两种制度下,村庄都能够完成基本的公共品供给活动,人民公社时期的成就更多一些,因为它可以借助更大范围的集体力量完成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公社解体之后,村庄的正式组织趋于瓦解,而非正式组织又没有建立起来,于是出现无组织化的趋势。这种趋势随着村庄溶入更大范围的市场活动而加剧了。市场让一个人的生活来源不依赖于村庄的社会关系,因此他会趋于疏于关心村庄的公共事务。从一个方面来说,这是一个好事,因为市场打破了村庄的封闭,让村民拥有了更广阔的活动空间。然而,村庄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理和社会实体,村庄内部还有许多需要处理的公共事务,市场对村庄无组织化的加剧具有负面的影响。然而,让农民退出市场是否就是最好的选择呢?首先要看到,农民已经从市场上获益颇丰,他们可以外出打工,可以从事贸易活动,可以养鸡喂猪并把产品贩运到遥远的城市去出售,……可以说,农民已经离不开市场了。面对村庄内部环境和治理的恶化,我们有理由感到痛心,但退出市场决不是最符合农民意愿的选择。反市场者更多的是把自己对市场的厌恶强加到农民身上,而不是从农民自身的感受出发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摆在农民面前的,或许还有其他办法,比如,建立在村民选举基础上的村民自治。事实上,在比较发达的地方,村民选举正在发挥很大的作用,那里的村级资源丰富,人们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高。即使是在中西部地区,村民选举也在发挥重要作用。我们的一次对八省48个村庄的研究表明,村民选举使村级行政支出在总支出中的比例下降了25个百分点,而使公共支出增加了25个百分点。假以时日,村民自治也许可以催生中国农村基层新的政治文化和公共治理模式。

    反市场者错误之三是将市场和市民社会以及文化多样性对立起来,把市场看作是后两者的敌人。诚如加速了村庄的无组织化过程一样,市场也打破了小范围的城市社区。然而,市场可能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社会。在一般人看来,市场仅仅是一个买卖的场所,但是,市场的根本实质在于,它为处在一个大社会中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合作的场所,社会的范围越大,市场的这种功能体现得就越明显。在同一个村落里,市场的作用是很小的,邻里间的临时借贷或物物交换即可满足日常生活之需;但是,放大到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市场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在一个大尺度社会里,分工必不可少,分工越细致,就越需要市场来进行交换;现代社会中的分工越来越深入,因此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大。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专于一技之长最能发挥个人的潜能;至于其他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市场获得他人的创造成果。这样,市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大尺度和间接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的问题在于,合作者完全可以是匿名的,谁也不需要认识谁,没有了小社区中那层个人化的情感成分,因此可能让人产生不快,现代人的孤独感大概与此有关。然而,反市场者在批评市场的时候,对市场的期望可能过高了。市场仅仅是人类生活的一个维度,我们不能期望它承载所有的美好价值;与其责备市场,不如开发和发展新的市场社会组织,以它们为载体实现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市场本身可能催生出一些新型的市民社会组织。最典型的例子是温州,那里无疑是中国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但是,也许不是出于巧合,那里也是中国少有的市民社会甚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主要体现在各种各样的民间商会上。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由温州市人大代表周德文组织发起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南风窗》2005年7月16日号对这个协会进行了专门的报道。它是一个纯民间协会,但吸纳了来自工商界、银行和政界的各式人物,为企业、银行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周德文本人还成立了“周德文人大代表工作室”,专门接待群众的上访,并把得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向温州市人大提供建议。温州还有各种专业商会,如纺织协会,每年举办温州服装节,替代了政府的许多功能。尽管这些协会还停留在商业领域,温州的文化生活也不是特别发达,然而,这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和其它城市凡事由政府主导相比,这个趋势极可能蔓延到商业以外的领域。市民化和文化多样性的建立是一个正反馈的过程,一旦启动,就会向好的方面滚动。当人们的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一些人就会想到挣钱以外的事情,就会开始操办文化活动,其他人也会顺理成章地加入其中。关键在于第一推动力,而温州市场经济的高度发达恰恰扮演了这个角色。

2. 市场崇拜者错在哪里?

    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在中国学术界广为传播,在经济学界更是奉为圭臬,市场被当作自发秩序的最有利证据而受到赞扬。市场的参与者是无数以个人目标为核心的原子个体,但其结果却增加了全体参与者的福利。这个结论实际上是由市场参与的自愿性所决定的:如果一个人的福利会因为参与市场而降低,他完全可以选择退出市场。哈耶克的思想形成于三十年代他和兰格等人关于社会主义的大辩论,他的直觉告诉他,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在于其强制性,因此他把社会主义称为“通往奴役之路”。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中国的主要任务是打破计划经济强加给社会和经济的强制力,哈耶克的理论因此可以是一项强有力的武器。然而,当中国转型已近尾声的时候,这个理论的保守性就日益显现出来,成为为既得利益辩护的工具。那些仍然信守哈耶克式自由主义的人 — 我把他们称为市场崇拜者,在以下几个方面犯了错误。其一,他们不承认市场化对加剧收入差距程度的作用;其二,不承认市场具有压迫性的一面,不承认市场中存在弱势群体;其三,忽视市场本身在处理信息和垄断方面的缺陷,试图以更多的市场化来弥补市场的固有缺陷;其四,将市场摆放在同国家对立的地位,割裂国家和市场的关系。

    市场天然地具有分化功能,它总是倾向于挑选优胜者,而淘汰失败者,奖励高人力资本者,看轻低人力资本者。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教育回报不断提高。九十年代初,多接受一年教育只能增加一个人工资的2%左右;现在,这个数字已经超过10%。由于城市人均教育水平比农村高出五年以上,城市人均收入就应该比农村高出50%以上,占全部城乡收入差距地近三分之一(2003年城市收入比农村高出170%)。在城市内部,教育水平也是区分低收入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因素。不仅如此,市场还通过集聚拉大地区间的收入差距。集聚产生互补效应,从而增加个人收入。试想同样一个大学毕业生,为什么他在北京的工资就要比他在贵阳的工资高?如果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两地工资应该是一样的,因为否则的话就会出现移民,拉平两地的工资。集聚意味着生产要素的集中,这种集中的后果并不是1+1=2,而是1+1>2。一个大学生光靠自己,很难有大的发明,但如果一群大学生聚在一起,他们就可以通过讨论萌发出创造的火花;这样,这群大学生中的每个人的收入都要高于他单干的收入。这个分析不仅适用于大学生,还适用于进城打工的农民以及其他的“北漂”和“南漂”的人们。

    市场崇拜者未必没有看到市场的分化作用,但他们更倾向于认为,相比于制度性的因素,市场的分化作用不值得一提。这种态度有两个问题。其一,如我在前面所指出的,阻碍人口流动的制度性因素已经比较少了,市场本身的分化作用现在更明显;仍然仅仅强调制度性因素不利于寻找降低收入差距的途径,也不利于和反市场者的对话。反市场者坚持认为,市场是万恶之源,因此有必要从根本上对它进行矫正,如限制工资差距,通过分散国家投资扭转资本和人力向发达地区的集中等等。然而,这些政策建议可能是对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是有害的,因为它们有悖经济规律;如果我们不正视市场的分化作用,并从积极的一面设计政策进行回应,反市场者的政策就反倒会占据上风。大多数市场崇拜者都或明或暗地相信所谓的库兹涅茨曲线,即收入分配在发展初期会恶化,在中等收入时达到顶峰,随后便会随收入上升而得到改善。国别研究和国际比较的确证实了库兹涅茨曲线的存在,但也要看到,较高程度的收入不平等持久地存在于拉美国家,国际比较可能忽视了收入不平等在特定条件下的持久性和自我加强性。另外,我们关心收入分配差距的根本目的,是低端收入人群的生存状态。必须看到,现时的贫困可能具有长期的陷阱效应。贫困者无力支付孩子的学习费用,无力积累生产资本,最终就会陷入持久贫困之中。所以,即使一个国家的平均收入增加了,贫困家庭的状况也未必随之改善。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应该把个体福利放在首位,因此不会对这种情况听之任之。然而,尽管市场崇拜者都强调个人权利,他们未必是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而是功利主义者。功利主义者只关心社会整体福利的提高,而不关心单个个体福利的大小。

    如果说市场崇拜者对市场分化作用的否定还是遮遮掩掩的话,他们对市场压迫性的否定却是坚决的。江西的一座爆竹工厂发生大爆炸,记者到现场去采访,死伤工人的家属劝记者不要报道此事,因为一报道,政府就要让工厂关门,他们就更没有活路了。一位颇有名气的青年经济学家以此为例,告诉我们,相对于工人的生活,工厂的安全保护是微不足道的。的确,爆竹厂的工人,还有小煤窑里的矿工,他们多数都是自愿接受那份工作的,哪怕它的危险性非常高,因此,可以推断,他们的预期境况比他们在家务农或者失业都要改善了。然而,他们的改善是建立在他们很低的务农收入和失业保障的基础上的。在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劳动力供给总量超过劳动力需求,因此劳动力总是处于交易的“长边”,而资本总是处于交易的“短边”,而“短边”总是可以迫使“长边”接受刚好等于他们的保留效用的工作和工资条件。诚然,制定过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可能对工人整体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工厂会裁减人员以节约成本;但是,保障工人基本的生产安全、人身自由、正常的劳动时间、加班工资以及基本的医疗保险是对工厂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而大部分中小企业做不到这些。农民在进城之前收入虽然低,但他们的生活至少是体面的,而一旦进城,他们就成了微薄工资收入的奴隶,尽管这是出于他们的自愿,却不是一种体面的选择。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人生活水平很低,但至少是体面的,他们享受着劳保和福利,从事高风险工作的人还可以去疗养;他们的孩子可以进入正常的学校读书,不用担心受到他人的排挤。而现在工人的主体都变成了无根的漂泊者,农村他们不愿意回去,城市又不接纳他们作为正常的一员,压迫感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他们之中。人生是多面的,但是,市场巨大的压力把劳动者变成了单面的经济动物。这是人权问题,是一个国家最起码的体面问题。

    市场崇拜者要么不承认市场本身在处理资源配置时存在缺陷,要么对其视而不见,即使认识到这些缺陷,也是试图通过进一步扩大市场来解决。两个例子可以说明,这种态度对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有害的。一个是股市。几年前吴敬琏先生痛斥中国股市是赌场,引起全国上下、包括一些著名经济学家的一片声讨之声。那时的中国股市,实际上连赌场都不如。正规的赌场还有一定之规,不允许恶意的欺骗,而中国的股市里遍布着庄家和“老鼠仓”— 那些庄家为自己开的户头,小股民们只有挨宰的份。攻击吴敬琏先生的经济学家们不谈股市的问题,无视股市里充斥的欺诈行为,相反,他们大谈股市的成绩,并以此为借口要对股市进行保护。然而,不管他们愿意与否,保护股市实际上保护的仅仅是上市公司和庄家们的利益,而损害的是广大小股民的利益。周小川入主证监会之后,大力整顿股市秩序,基本消灭了坐庄行为,为中国股市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奠定了基础。当然,股市市值跌了一半;但是,以前的繁荣是虚假的,现在只是回归到基本面。券商们开始时叫苦不迭,现在回过头来都感谢周小川,因为谁也不用劳神去坐庄,也不担心掉进别的庄家的陷阱里去。股市是信息最不对称的地方,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完全有能力操纵股市,把小股东蒙在鼓里。增加流通股数量可以降低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操纵单只股票的能力,但是,如果政府监管不到位,小股东仍然会处于不利地位。还在不久之前,资本运作是被作为一种融资技巧广为宣传的,然而,随着仰融、顾雏军这样的资本运作高手的纷纷落马,人们有理由怀疑,所谓资本运作,根本上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股市上的问题是,股票的定价是以企业未来的预期为基础的,因此带有巨大的不确定性,从而给知情的大股东恶意操纵的空间。要使股市健康发展,除了加强政府监管,别无他途。

    另一个例子是电信改革。电信的最大特点是自然垄断,也就是说,它是一个边际成本近乎为零,而平均成本随客户量急剧下降的产业。在这样一个产业里,原则上,只有一个企业能够生存下来,就是平均成本最低的那家企业,因为它总是可以依靠成本优势打败竞争对手。然而,垄断的社会成本是巨大的,消费者要支付的价格远远高于社会所应该容忍的程度。我们都应记得,直到九十年代末,安装一部固定电话还需要花费几千元的初装费。然而,面对电信垄断,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左、右两个阵营所提出的方案完全不同,其对立之激烈,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学术讨论范畴。在左的一方,王小强提出应该建立政府控制的公共网络,同时有条件地发放经营许可证,这样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对付像AT&T这样的国际竞争者。  在右的一方,周其仁提出应该对中国电信进行拆分,以便促进竞争。他进一步提出了“数网竞争”的概念,即允许各个公司利用现有网络(如铁通)或新建网络,交叉进入不同的市场,从而实现全方位的竞争。他的建议引发了两个阵营关于重复建设的大辩论。周其仁认为重复建设是市场竞争必须付出的代价,它的成本远小于垄断所带来的成本。  和周其仁的说法相比,王小强的讨论更加情绪化,他把电信改革上升到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并一再声称要拒狼于门外。也正因为此,辩论的结果是以周其仁为代表的竞争论者获得了胜利,中国电信被拆分了,市场隔离也开始被打破。然而,平心静气看待这场争论,我们不能不承认王小强的建议具有相当的合理成分;事实上,欧美的改革方向正符合他的建议。比如,加拿大的电网监管走的正是这个路子。加拿大把发电和终端服务完全开放,但电网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这主要是因为,发电和终端入户服务基本上失去了规模经济,因此适合自由竞争,而电网具有巨大的规模经济,自然垄断明显,因此必须由国家进行监管。电信业和输发电相类似,网络是它最具垄断性的部分,而终端服务由于技术的突飞猛进而不再具有规模经济,比如,任何人只要有简单的设备,就可以提供IP电话服务。因此,将中国电信所拥有的网络变成公共网,同时开放终端服务,是一个既解决了垄断问题,又实现了充分竞争的方案。周其仁的“数网竞争”方案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重复建设,一个是无法解决垄断问题。在市场尚未达到饱和的时候,数网竞争中的重复建设问题还不明显,但也会造成单个网络开工不足的问题,这是寡头竞争的必然结果,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这是资源的一种浪费。垄断给社会带来成本,但竞争未必就一定能降低这些成本。自由竞争的一个结果是产生经济周期,给社会带来无谓的损失,经济研究的一大任务就是熨平经济周期,减少这些无谓损失。数网竞争是否降低社会成本,这是一个经验问题,需要仔细研究之后才能确定。更重要的是,数网竞争不能彻底消除垄断问题。寡头竞争最终还是价格竞争,到头来仍然不可避免的出现兼并和重组,AT&T就是在二十世纪初通过不断的兼并成为独揽美国电信业的巨无霸的。在一个自然垄断的行业里,如果没有任何政府规制,产业的集中和垄断是必然的,到头来还是要政府的干预。

    过去二十多年的市场化变革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无穷的活力,但是,市场化的潜力已经所剩不多了;相反,市场所固有的缺陷却日益显示出来。回顾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我们发现,那些所谓的自由资本主义社会无不经历过一个走向垄断的过程。马克思对英国垄断资本主义的观察成为他的科学社会主义的经验基础。在美国,垄断资本主义在十九世纪末带来一系列的反垄断立法,加之后来的罗斯福新政,国家的干预防止了美国无产阶级走向欧洲式的革命。市场崇拜者对这段历史视而不见,他们不愿意承认国家在维护市场健康中的作用,相反,却更愿意把市场摆在和国家对立的地位。即使不考虑国家在产权保护方面的作用 — 这是最小国家论者也承认的作用,市场崇拜者也在三个方面存在错误。第一个方面是刚才讨论过的,就是不承认市场本身无法解决一些自身的问题,从而将国家排除在市场建设之外。然而,上面的两个例子说明,“自由的”竞争会走向自己的反面,要么走向崩溃(如股市),要么走向垄断(如电信业)。只有外力干预才能避免两者发生,而国家是唯一合法的外力。第二,市场崇拜者相信,即使市场有缺陷,其缺陷也少于政府干预的缺陷。这是大而化之的说法。的确,如果政府干预的目的是替代市场,这种干预的结果肯定是坏的,正如计划经济总的趋势所告诉我们的。但是,如果政府干预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的有效运转,则它的结果未必一定是坏的。如果经经济学家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对社会做过什么实质性的贡献的话,发现了对宏观经济进行微调的方法可以算是一个;在此基础上,各国政府大大地改善了他们对经济的干预能力。第三,市场崇拜者否认政府拥有干预市场以达到一定社会目标的权利。这背后的逻辑显然是,市场的结果要么总是合意的,要么我们根本无法对其进行任何判断。然而,社会不这么认为,那些在市场中受损的人会要求国家做些什么。在这里,市场崇拜者都是功利主义者,他们只关心全社会的总产出,而不关心产出的分配情况。但是,国家不是一个功利主义的实体,而是实现公民意志的工具,因此必须对民众的呼声做出反应。市场崇拜者不考虑这些,让人想起那些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之后回到拉美故乡和独裁者合作的“芝加哥男孩”们。芝加哥大学经济系是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大本营,但“芝加哥男孩”们却愿意和那些践踏个人权利的独裁者合作,原因恰恰在于,他们的最高理念与独裁者的理念有很大的重合,就是迅速地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社会做出了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惜。右翼独裁者保护资本的利益,压制下层民众的反抗,这正为“芝加哥男孩”们实践他们从书本上学习到的市场经济原则奠定了政治基础。然而,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拉美右翼独裁政府无不把国家引向混乱的深渊。在今天的中国,我们也要警惕强权和市场的结合。新左派在这一点上无疑是正确的。崔之元多次提醒中国不能走向权贵资本主义,并强调改制过程中职工参与的重要性。尽管理论上职工并不自动拥有对企业产权的处置权,但是,他们和企业的长期关系,以及改制对他们的巨大影响让他们拥有了参与改制过程的权利。职工的参与当然会增加改制的难度,但是,这对于一个改制方案的可操作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一些企业改制几经反复,乃至最终以失败告终,和职工参与不够有很大关系。

    尽管反市场者和市场崇拜者的主张看似势不两立,但他们的出发点却是惊人的相似:他们都要求市场承担它本无法承担的责任。市场活动是人类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仅仅是一部分而已,它无法完成社会的所有目标。然而,反市场者对市场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在拿一个完美的标准要求市场,而市场崇拜者则相反,把市场所造就的秩序奉为社会的既定准则,以市场逻辑代替社会逻辑。两者都夸大了市场的功能,他们之间针锋相对的争论是建立在想像、而不是现实的基础之上的。现实中的市场没有反市场者想像的那样坏,也没有市场崇拜者想像的那样好。市场只处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事务。反市场者几乎总是声称自己不屑于谈论经济利益,但他们对市场的关注程度却恰恰证明他们太关注经济利益了。这让他们和市场崇拜者之间有了相通的地方;不同的是,市场崇拜者大张旗鼓地为把市场逻辑叫好,而他们却在扭捏作态地批评市场。现实的态度是承认市场的中立性,意识到它和社会目标之间的距离,并积极地对其进行矫正。

四、 计划经济时代的遗产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起始于拨乱反正和对文革的彻底否定,随后的伤痕文学把这种否定从政治领域带进了民众的情感领域,并得到进一步的深化。相比之下,在经济领域,对过去的否定并不局限于文革,而是针对整个计划经济时代。从对重工业优先发展理论的批评开始,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和计划经济渐行渐远。过去四分之一世纪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让我们逐渐忘却了计划经济时代还有任何成就可言。然而,九十年代积累起来的社会问题,如下岗、失业、医疗保健的恶化和收入不平等的加剧等等,开始让一部分人重新思考计划经济时代。处在左翼的一些学术界人士,开始从那个时代,甚至大跃进和文革中吸取对他们的理论有益的成分。这些努力部分地得到了民众的回应,面对今天的嘈杂,人们开始怀念计划经济时代清贫但宁静地生活。民众的这种情绪也许不必给予严肃的关注,因为它多半是出自上了年龄的人的怀旧情结;然而,学术界日益升温的对计划经济时代的重新评价,却值得我们注意。一方面,它对于我们反思过去四分之一世纪所走过的路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它也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成为一些人反对改革和开放的借口。清理计划经济时代的功与过,因此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1.计划经济时代的成就
    对于许多人来说,中国革命是不必要的,因为历经半个世纪,我们在很多方面似乎是画了一个圆,又回到了起点。革命的主要目标,即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社会经济的平等,我们曾经实现了,但又放弃了。然而,中国革命的意义,应该历史地看,应该放在世界范围内看。历史地看,中国革命可以看作是辛亥革命的继续。中国历史上的王朝统治走到满清这一步,其弊端已经暴露无遗,这就是社会结构和基本制度的僵硬。中国是被西方列强拖入现代世界体系内的;在十九世纪,这个体系的竞争法则就是强权,一个国家能否胜出,全看她是否具有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中国的王朝统治从根本上讲就不利于经济和军事实力的提高。参观过扬州个园的人一定会被其主人精致的审美情趣所折服。这是一个大盐商,他把他的财产用来做两件事,一件是修建个园,一件是供儿子读书。读书的目的是做官,做了官就可以保护家族财富不被其他官员侵占,同时自己又可以去搜刮民脂民膏。据吴思在《血酬定律》里考证,古代官员的薪俸都不高,他们的财富,大部分是非法所得。张宇燕进一步指出,古代中国官员流动性大,因为官位不能世袭,因此造成官员的“流寇”特征,就像吴思讲的那些真正的流寇一样,所到之处统统搜刮得干干净净,因此没有人敢投资工商业,整个社会被锁定在读书-做官-掠夺-轻商的陷阱里不能自拔。辛亥革命是推翻这种腐朽的社会结构的第一步,但还没有等它发挥作用,军阀混战就把中国推入混乱之中。五四运动可以看作是辛亥革命在思想、文化界的延续,“打倒孔家店”的口号现在看来是过激的,但在当时却是对中国文化腐朽一面的必要反抗。然而,五四运动并没有演变成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革命,真正的社会革命是由在五四运动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完成的。历史地看,社会主义革命首先不是一场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是一场推翻中国王朝统治下延续了两千年的僵死的社会结构的社会革命。从世界范围来看,曾经和现在的列强们无不经历过深刻的社会革命。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英、法等帝国,是在革命之后才开始经济起飞的。法国大革命自不待言,英国革命也深刻地改变了英国的社会结构。有些人将英国革命单纯地理解为1688年的光荣革命,认为这场不流血的妥协式革命是社会改良的典范;他们似乎忘了,光荣革命是英国延续了大半个世纪的议会和皇室之间的斗争的终点,而在此之前,英国革命也曾将国王送上了断头台,也经历过罗伯斯皮尔的恐怖统治。在甲午战争中打败中国的日本,是在明治维新之后才开始强大起来的。明治维新虽然是一场由下层武士发动的、旨在推翻幕府统治的温和革命,但是,它却破除了长期施加于日本社会的森严的等级制度,因此是一场社会革命。美国没有经历过社会革命,是因为它根本不需要这样一场革命,因为自打立国之始,美国就没有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根据利用俄国新近开放的档案所进行的研究表明,苏联在1928-1970年间的增长速度高于除日本之外的所有经合组织国家,而且,和以往的成见相反,苏联的经济增长并不局限在重工业和军工产业,人民的消费水平也有较大程度的增长。  如果没有十月革命,这种增长速度是不可能的。反观那些没有经历过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革命的国家、特别是拉美和南亚各国,其经济表现无一不是乏善可陈。当一个国家长期处于稳定状态的时候,社会就会滋生出一些僵硬的结构,以保护处于优势的社会群体。比如,根据奥尔森在《国家的兴衰》里的研究,印度的种姓制度不是起源于种族,而是起源于行会。那些占据了好职业的人为了永久地垄断这些职业,人为地把职业神化为一种禁忌,一种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社会安排。垄断扼杀创造性,要打破垄断,就必须进行一场社会革命。以历史和世界的眼光来看待中国革命,我们就可以摆脱意识形态之争,站在一个更高的高度来理解它。

    由此观之,朱学勤对革命的批评就是偏颇的。革命过程中的恐怖和群盲政治的确值得我们警惕,但是,想以改良代替革命却是一厢情愿的事情。不错,革命总是发生在统治者开始发现旧体制的问题,并开始试图改变的时候;但是,要想统治者自己革新整个旧体制,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因为革新旧体制等于革他们自己的命。辛亥革命没有完成中国的社会革命,蒋介石更不可能完成这项工作,因为他的权力基础就是革命的对象。期望改良来完成社会变革,就好比想在鸟笼里闹一场革命一样。印度没有发生过社会革命,它的民主政治按理应该成为社会改良的最佳载体,因为民主赋予下层民众权力,让他们有了决定自己命运的机会。然而,时至今日,种姓制度的负面影响在农村地区依然可见;土地改革不彻底,11%的农村人口没有土地。为了提高下层种姓的地位,印度法律规定,一定比例的村庄必须选举下层种姓的妇女为村长,结果是在一些村庄选出了文盲的女村长,而实际权力仍然掌握在高级种姓手里。我把这种做法称作“羞答答的”革命。  正因为它是羞答答的,其结果才会是别扭的。这里没有意识形态问题,因为改良主义者和革命者都认为旧体制需要变革,分歧只是变革的速度问题。但是,速度却能够决定结果;革命可以完成对旧体制的变革,改良却可能永远无法完成任务。

    然而,意识形态又不是不重要的;在计划经济的三十年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曾经形成过积极的社会政策,这主要体现在教育、医疗卫生和妇女解放几个方面。从人的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些方面的重要性绝不亚于收入的增长,事实上,它们比收入更重要,因为它们为一个人成为一个体面和能动的主体提供了基本的保障。然而,在过去四分之一世纪里,我们在医疗卫生和妇女解放领域绝对地倒退了,而教育的不平等也在增加。农村的婴儿死亡率在九十年代不降反升,从32‰上升到40‰以上。  在城市,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比例上升,医改之后,儿童被排除在医疗保险之外;在农村,基础医疗体系瓦解,全部农村人口中不到20%的人享有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妇女的劳动参与率逆转,对妇女的就业歧视增加。站在今天重新思考过去,我们会发现,计划经济时代在促进人的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个成就的背后,是国家对平等的追求,而且这种追求的方式恰到好处。既然教育、健康以及独立的人格是个人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将对平等的诉求集中在这些方面就是完全正确的,而且也是成本低廉的:一方面,它花钱少,另一方面,它造就了个人的能力,使他们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计划经济时代对平等的追求不仅是我们今天所继承的一项精神财富,而且还为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准备了条件。中国经济奇迹的秘诀之一是财政分权,它给了地方极大的创新空间,增强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动力。  但是,放眼世界,并不是所有实行分权的国家都做得像中国这样成功。俄国也实行财政分权,但经济表现远落后于中国;印度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但地方经济并没有活跃起来;印尼和菲律宾的分权更是成效甚微。究其原因,分权让地方精英更容易地控制政府政策是一个重要因素。在一个实行中央集权的国家,商业和社会精英想控制政府并不是太容易,一是因为许多精英会参与竞争,二是控制政府的花费巨大。分权大大降低了地方精英控制政府的成本,因此,如果地方上存在政治、经济或社会精英集团,分权之后就会导致地方政府落入这些集团的手中,从而阻碍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是世界上经济、社会和政治最平等的社会,没有历史的拖累,因此分权的正面作用被充分释放出来。以此观之,今天大批工商界人士纷纷进入人大和政协,可能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这将加强民营经济的地位;另一方面,它也可能产生工商界利用立法工具和关系网为自己牟取利益的现象。温州一位担当全国人大代表的著名企业家,为了赶在政策变化的前面批得一块土地,曾经在一天之内完成了对这块土地的征地手续。由此可见,一旦地方商业精英行动起来,地方政府就可能被俘获。有些学者已经开始担心,由于官、商走得太近,温州已经形成对外界的封闭和排斥,最终会伤害它的长远发展。

    回到对计划经济的讨论,即使是计划经济的核心内容,即优先发展重工业,也有其合理因素。1970年代末期拨乱反正刚开始的时候,经济学界和政策界已经意识到,我们在过去对重工业的投资过大,造成了重工业内部的循环,阻碍了经济的增长。这之后,重工业优先发展政策被作为计划经济时代我们犯的一个错误加以否定。  但是,历史地看,当初优先发展重工业是否具有合理性呢?建国之初,我们的工业基础极其薄弱,如果不发展重工业我们就会永远受制于他人,对于刚刚摆脱了帝国主义支配的中国而言,这是不可接受的,当时的领导人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在政治和外交上是明智之举。即使是在纯经济的意义上,发展重工业也是正确的。重工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一旦被他人占得先机,后来者想要赶上就困难了,因为先动者总是拥有成本优势。因此,即使我们当时发展重工业在短期内是不划算的,长期而言,我们就可以经得起其他国家的竞争。到今天,我们看到,没有哪一个发展中国家拥有像中国这样部门齐全的工业基础。印度在讨论能否走出一条以服务业为龙头的发展道路,实则是因为它的制造业太薄弱了。在我们刚完成的一项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的调查中,许多走出去的企业都强调,中国部门齐全的工业基础是他们能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成功的关键原因之一,国内要什么有什么,而且价格便宜,他们的设备都是从国内运去的。现在否定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就好比吃第三张饼感觉饱了之后便把全部功劳归结在第三张饼上,而忘了前两张饼的功效一样。事实上,中国的发展经验,可能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借鉴。在全球化的今天,参与国际竞争并不保证每个国家都能成功,特别是那些以资源出口为主导的国家,如果不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制造业优势,就可能永远被锁定在资源出口上,并可能发生反工业化过程,即制造业的萎缩。中国在1980年代主要以出口资源为主,但在过去的二十年间,我们的出口结构逐步攀升,现在已经主要出口制造业和电子产品了。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点,和我们在开始改革开放的时候具备雄厚的工业基础有很大关系。

2.计划经济时代的问题

    计划经济时代的问题,和三次政治运动息息相关,反右、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是我们在计划经济时代犯的最主要的错误。反右无论是在道义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是错误的。从道义上讲,“引蛇出洞”这种欺骗性手段是对良知者的污辱;从政治上讲,打击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让这些人与中国共产党渐行渐远,其后果直到今天仍然可以感知得到。  不仅如此,反右还成为大跃进的前奏,周恩来等人比较谨慎的国民经济计划一再被斥为右倾、保守,任务被层层加码,最终酿成人类历史上空前(或许也是绝后)的大饥荒。大跃进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集体歇斯底里,没有理性,更没有科学(连钱学森也曾撰文论述过,亩产过十万斤是可能的事情,因为叶绿素只利用了太阳照到叶面上能量的不到10%),有的只有幼稚的狂想。文化大革命更是一场恶梦,它彻底地颠覆了我们关于社会秩序、人伦以及良知的认识,是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一场全面倒退,其负面影响至今仍然强烈存在,并且还将延续下去。然而,时至今日,学术界仍然不时出现试图为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总结正面经验的努力。这些努力大体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为大跃进和文革是“创造性破坏”,为中国1978年之后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认为这两场运动扩大了民主的政治和经济参与,因此体现了人民主权和经济民主。这两种观点经常出现在新左派的论述中。然而,不论是谁提出来的,它们都是基于对事实的有意误读或个人意识形态而产生的,不仅没有学术价值,而且对中国社会有百害而无一利。

   先看第一种观点,即大跃进和文革是“创造性破坏”。甘阳对这一观点的表述是:“为什么中国要[从阶级斗争]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就成功了,苏联/东欧反而不成功?根本问题是中国有毛泽东,毛泽东决定性地消解了中国建国后想建立中央计划经济的努力.因此虽然他的‘大跃进’等造成了破坏,但可以借用熊彼特的说法,毛泽东时代实际上是一个‘创造性破坏’的过程。毛的‘大跃进’和‘文革’确实对当时的中国造成了破坏,但这种破坏同时是‘创造性破坏’,就是消解了苏联式中央计划经济,创造了中国经济体制不是中央集权,而是高度‘地方分权’的经济结构。”  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是用来描述资本主义的一个固有特征、即企业的优胜劣汰的。大量的企业在竞争中倒闭,是对社会的一种破坏,但这种破坏却具有创造性,因为它给社会以激励,通过奖励成功、惩罚失败来鼓励创新。甘阳把熊彼特的说法用到大跃进和文革,在两个方面犯了错误。其一,他认为毛泽东发动这两次运动的本意是冲击苏式的计划经济体制。可是,苏式计划经济体制也是毛泽东一手接纳的,如果要冲击这个体制,当初为什么要建立它呢?甘阳因此犯了一个逻辑错误。不错,毛泽东对苏式计划经济体制过于集中的特点是有警觉的,这在《论十大关系》中体现得很清楚;但是,要说发动大跃进是为了冲击这个体制,则是言过其实。大跃进的真正目的还是想迅速地提高各行各业的产量;如果纯粹是为了分权,就不需要全民大炼钢铁,不需要放卫星,更不需要大食堂了。大跃进中的分权,完全是为了服从提高产量这个目的;用哈耶克的话来说,它是“不经意的结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甘阳却把这个不经意的结果说成是毛泽东有意为之的目的,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如果这种做法成立,我们是否也可以说,饥荒也是毛泽东当初发动大跃进的目的呢?这当然是荒唐的,但说分权是毛泽东发动大跃进的目的和这也差不了多少。如果说大跃进中的分权还服务于一个善意的目标的话,文革中的分权则完全是无序和疯狂的产物。关于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目的,还有待历史学家进一步的研究,我们在此暂且不论;单就分权本身来说,它的目的决不是为中国经济增长奠定基础,而是为冲击政党机关做准备。毛泽东本人也很快发现了无序分权的弊端,对各地很快实行军管,这是一种事实上的中央集权。文革分权的无序性也反映了甘阳论证中的第二个错误,即混用了制度性的“创造性破坏”和非制度性的“创造性破坏”— 如果后者会导致任何创造的话。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所产生的“创造性破坏”是在一定制度框架内完成的,“破坏”不可能超出这个框架所能容纳的能量。过去二百年的经验事实表明,资本主义制度是具有高度弹性的自适应制度,它的不断调整使它没有在危机中被摧毁。然而,大跃进和文革的破坏均无一定之规。大跃进相对还好一些,因为它的目的是理性的;文革则不同,因为它的目的就是疯狂的,它把中国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掀了个底朝天,在煌煌无目的之中,它破坏了中国社会一切美好的事物。

    分权的确是中国在过去四分之一世纪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但分权不是在大跃进和文革中确立的,在1980年以前,我们经历过几轮集权和分权的循环。“一五”期间是高度集权的,大跃进期间分权,之后的三年调整时期又集权,尔后的文革再分权,但七十年代恢复生产时又有集权的倾向,而华国锋主政时期的集权进一步加强。八十年代之后的分权,和改革开放政策是分不开的。农村改革是对中央集权的第一轮冲击。凌志军的《历史不再徘徊》对这一段历史有精彩的描述。至少是在农村改革的初期,中央和地方的态度是明显对立的;在中央,就连杜润生这位农村改革的重量级人物,当初也反对联产承包,而以万里、赵紫阳为代表的地方官员则坚定地支持这项改革。改革的成功极大地强化了地方的谈判地位。建立经济特区则是八十年代财政分权的直接动因。特区享受财政及其它政策优惠,非特区就要比照特区,纷纷向中央要待遇,其结果是财政包干制的建立。九十年代开始的国企改制,特别是“抓大放小”政策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分权,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则从制度层面认可了财政分权。必须注意到的是,八十年代之后的分权不像之前是由中央单独决策实现的,而是由地方和中央在不同方面博弈之后自发形成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分权会更牢固,不容易出现过去分权-集权的循环。甘阳把1980年代之后的成就和大跃进、文革勾连在一起,是不顾事实的说法,这种态度还表现在他对乡镇企业的讨论上。他说:“我们都知道,邓小平本人就讲过,乡镇企业的发展和根本作用是谁都没有想到过,中央也没有想到过,完全是乡镇和农民自己搞起来的。但西方学者几乎一致认为,中国乡镇企业的基础正是当年毛泽东的‘大跃进’奠定的。‘大跃进’本身当时虽然是失败,但却在很多乡村留下了当时所谓的‘社队企业’,这些社队企业就是日后中国乡镇企业的基础。”又说:“八十年代中国乡镇企业的运作方式也几乎完全是‘大跃进’式的,所谓‘村村冒烟’本身就是‘大跃进’的传统。”  在这里,甘阳告诉我们一个惊人的消息:西方学者几乎一致认为,乡镇企业的基础是大跃进期间办的社队企业。这个消息之所以惊人,是因为经济学界还从未有过此种论述,我本人也算研究过中国的农村工业化问题,  却没有听说过此种说法,不知甘阳所指“西方学者”是哪些人?况且,“社队企业”一词也不是大跃进时就有的,因为那时只有公社,没有生产队。社队企业出现在1970年代初恢复生产时期,那时,“四个现代化”被重新提出来,社队企业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一部分得以发展起来。甘阳可能根本没有看过有关文献,而仅凭其联想便说出乡镇企业来自大跃进的结论。至于他说乡镇企业的发展是“大跃进”式的,更是牵强。大跃进是由中央发动、最终演变为一场群体性歇斯底里的运动,而乡镇企业却是老百姓自发建立的,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即使是在甘阳所意会的层面,即地理上的广泛性上,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不具备大跃进的规模,因为它是自发的,所以它只能出现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东中部地区,而广大的西部地区至今仍然大部分是空白。甘阳这些不顾事实的联想,一来表明他没有做深入的研究,二来表明他太意识形态化了,以至于让他不能客观地看待历史。

    对大跃进和文革的另一种“正面”理解,是认为这两场运动提高了基层干部以及人民群众的经济和政治参与程度。如甘阳所说,毛泽东在大跃进时期号召各地干部都起来抓工业,是因为“他怕的是农民工人以及没有文化的所谓工农干部被边缘化而被置于中国工业现代化之外”。  就毛泽东的个人思想而言,让我们暂且相信甘阳的结论。问题在于,这种政治运动形式的民众参与,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经济或政治地位?历史的事实是,民众什么也没有得到,相反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大跃进造成几千万人的非正常死亡,其后的经济整顿又清退了二千万进城的农民。说到底,民众的参与是被迫的,在兴修水利、大炼钢铁的过程中,他们的劳动被无偿地使用,无论如何,这也不是一种可以称道的参与形式。甘阳沿着佛朗茨•舒曼发表于1966年的一本书的思路,把毛泽东发动的群众参与看作是共产党巩固群众基础的一种工具。他说:“任何学过一点西方政治学的人都应该知道,现代政党的政治生命取决于它是否有西方所谓‘草根基础’,即中国所谓群众基础。”  这完全是对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具性理解,如果不是对共产党人意识形态的诋毁的话,它也大大降低了甘阳本人赞扬的民众参与的学术和道义力量。计划经济时代的民众参与有许多可取的地方,但都与大跃进和文革无关,如普及识字率、普及农村医疗等等,这些举措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民众的福祉和能力,而不是巩固红色政权 — 甘阳小看了中国共产党在当时的自信力了。有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有土改给农民带来的欣喜,有“一五”期间的工业成就,中国共产党根本无需通过小恩小惠来换取民众的支持。

    我们要从计划经济时代挖掘有价值的东西,但决不可能从错误的运动中找到它们。我对新左派对平等的追求乃至人民主权都持同情的态度。但是,为平等和人民主权辩护不必要从大跃进和文革这样的空前灾难里寻找学术资源,这样做既损害理论的学术价值,也失去了理论的道德基础。我赞成甘阳认为当今的中国是传统中国、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时代三个传统的融会的说法。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应该把三个传统不假思索地继承下来。大跃进和文革可能存在一些合理因素;但是,德国法西斯主义可能也拥有一些合理的因素(从德意志民族复兴的角度来看,法西斯主义不是也具备了弥足珍贵的刚强的特征吗?), 为什么今天的德国要完全否定法西斯主义呢?答案是,法西斯主义对人类造成的灾难和耻辱是空前的,它的罪恶是如此之大,让我们无法承受它的任何合理的成分。大跃进和文革对中国所造成的灾难也是空前的。大饥荒的规模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而文革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破坏也是巨大和深远的。直至今日,我们仍然不能认真地面对大饥荒的成因,在官方的文献中,它仍然被定性为自然灾害造成的结果。林毅夫认为饥荒是公社化造成的,  他的理论引起海外中国学者对饥荒成因的大讨论,《比较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和《中国经济评论》(China Economic Review)为此分别出版了专辑。但是,这些讨论的成果并没有介绍到国内来。我个人赞成印度籍经济学家、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的说法,大饥荒和中国当时的政治集权体制有关。他认为,印度的民主体制无法防止下层民众的慢性营养不良,因为它不能成为媒体和公众的注意,但是却可以防止大规模的饥荒,因为饥荒很快会引起媒体的注意和报道,从而政府可以及早地采取补救措施,印度自打独立之后就没有再发生饥荒,与此很有关系。反观中国,森认为,当时的集权体制阻碍了饥饿信息向中央政府的传达,从而导致饥荒的连锁反应。的确,如果1959年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听了彭德怀的意见,还至于发生大规模的饥荒吗?

    文革虽然没有像大跃进那样导致大规模的饥荒,但它对中国的伤害却更深远。读过《往事并不如烟》的人,一定会被康有为的女儿康同碧的最后一次生日晚会所打动。那时文革已起,参加晚会的人们先穿着人民服装到了康老太太的胡同里,然后在一个遗弃的小屋里换上西服、旗袍和高跟鞋,之后才进老太太的院子,向着一袭旗袍的老太太祝贺生日。外面是文革的狂风暴雨,这些遗老遗少们却在院子里悠然地跳舞,这种对比,足以让每个读者潸然泪下。文革之前,优雅不仅是康同碧这样的遗老遗少们的追求,而且也是革命者的追求。翟晓光在《先锋—新中国大使夫人的风采》这本书里收集了大量的大使夫人的照片。这些大使夫人们在战争年代是土八路,为了展现中国民族传统的风采,她们开始施脂粉、烫头发、穿旗袍、穿高跟鞋,一下子变成了优雅的贵夫人,那种典雅、那种庄重、那种美丽,我们今天很难见到了。中国革命虽然疾风骤雨,但还为社会的自决留下了空间,至少,优雅的穿着和生活方式仍然是老百姓所追求的目标,烫头发、穿旗袍,甚至是高跟鞋,仍然是妇女追求的时尚。今天四十岁以上的人,翻一下文革之前的旧照,大概都会发现母亲烫过头的照片。尽管每个人在经济上都近乎是平等的,但社会的层级仍然依稀可见,还在给予民众向上的激励。文革对中国的长久伤害,就是把社会层级打破了。这和社会革命是不一样的。社会革命打破僵硬的社会壁垒,给所有人攀登社会阶梯的机会。中国革命已经完成了社会革命,中国社会已经具有了良性的社会流动性;文革却把社会抹平了,因此使社会流动性失去了意义。在社会的基层,它的恶果是消灭了中国文化的载体,即那些社会的精英。没有了基层精英的传承,所谓中国文化、特别是它的美好成分,就不可避免地会流失掉。  文革对个人所造成的创伤,一代人之后就会抹平;文革对中国文化所造成的创伤,两、三代人之后也可能无法抹平。

    在政治层面上,大跃进和文革期间发展起来的“人民主权”观为当今中国留下两方面坏的影响。首先,它摧毁了民众关于“应得之物”的认知。对于民众而言,“人民主权”首先体现在他们就其物质利益所获得的话语权上。大跃进中的公共食堂、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以及文革中人伦的颠覆,给民众的潜意识灌输了一种“平等”的观念,即只关注结果的分配,而不论努力的大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有人抱怨:“凭什么某某的收入那么高?”却没有人去追究某某为他的收入付出了多少努力。靠钻法律的空子或者贪污致富的人当然不少,但如果形成了见富则谓其不仁的风气,社会就变成病态的了。知识界不仅没有为廓清“平等”这个概念做出显著的努力,相反却往往为这个概念的滥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一次面对学生的讨论会上,一位学生向台上的一位著名法学家提问,中国百富榜上许多人从事房地产业,这些人的收入是否是正当的?这位法学家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不是。谁都知道土地批租中存在腐败。”没错,土地批租中的确存在暗箱操作问题,但由此来否定所有开发商财富来源的正当性,却是极不负责任的,而且,它也妨碍了我们发现更透明、更公正以及更有效的土地批租方式。在“平等”的含义尚未理清的情况下,高呼“平等”可能成为民粹主义的噱头,虽然能赢得喝采,但最终却只会损害国家的长远利益。尼赫鲁是印度独立之后了不起的政治家,为了实现国大党对于印度的理想构想,敢做敢为,哪怕本党的利益会遭受损失。她的女儿英迪那•甘地是一位精明的政治谋略家,但缺乏尼赫鲁的眼界和政治家的胸怀,为了赢得选票,甘愿屈服于党内极左派的压力,盲目扩大公营事业范围,为了挽救工人就业,甚至将无法生存的企业也收归国有,结果是,不仅印度经济一团糟,政府财政也捉襟见肘,而且最终她也失去了政权。当然,尼赫鲁和甘地夫人所处的时代不同,也是造成他们采取不同政策的原因。尼赫鲁执政时期,国大党由于在争取独立过程中所获得威望而得到了绝大多数民众的支持,尼赫鲁因此才敢于放开手脚,为其理想而制定政策。到了甘地夫人执政时期,国大党的光环已经开始褪色,甘地夫人不得不为选票而算计和奔波。中国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也经历了类似的历程。在邓小平时代,人民生活无论那个阶层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因此,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才能顺利贯彻下去。邓小平之后,中国进入调整和深度改革时期,贫富差距迅速拉大,单纯地强调经济增长就遇到了阻力,我们的指导思想需要做相应的改变。在这个时候,民粹主义是很容易找到市场的。如何避免甘地夫人所犯过的错误,是我们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其次,大跃进和文革这两个运动所体现的人民主权观,演变到今日,还导致了民众对民主的畸形理解。在知识界和民众层面,扩大民众参与的呼声表现在要求各级政府官员直选上,而一些地方政府首脑也乐于让下级政府举行直选。但是,这在两个方面是错误的。其一,直选违背宪法中有关间接选举的条文;其二,世界上实行间接选举的国家很多,比如英国和印度,没有当然的理由让我们相信,间接选举就比直接选举差。民主决不仅仅是选举一项内容,而是一种治理的结构。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为这个结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框架,现在要做的,不是摧毁它,而是完善它。当下的流行的观点是,只要能够扩大民众的政治参与率,就是民主的进步。在政府层面,这反映在以群众监督代替民主治理上。各级政府可以置人民代表大会于不顾,却醉心于用群众打分的形式来监督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在代议制下,政府应该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而不是向群众负责。群众选举了人民代表,就是把自己的决策权让渡给了后者,后者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对政府进行监督。如果人大代表是通过一个合理的程序产生的,则他们的监督就会比群众监督更好。这首先是因为人代会为各种意见的争鸣提供了一个场所,起到了去伪存真的作用;换言之,人代会让信息更加透明,对政府的监督因此更加有效。其次,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他们学习的过程,他们比普通人具备更多的关于政府治理的知识,因此他们的判断比普通人更有效。第三,群众监督、特别是群众评议往往会收集带有偏差的信息,因为只有那些利益特别相关的人才会花时间去参加评议。  间接民主是人类民主实践所总结出来的重要智慧之一,完善中国民主实践的方向不是走群众路线,而是强化人代会的作用、改善人大代表的选举以及优化人代会内部的决策机制。

    如果没有反右、大跃进和文革这三次大的政治运动,计划经济时代可能不算是一个失败。轻重工业比例失调、人民公社、统购统销都可以看作是在实现工业化这个大目标之下付出的成本;尽管这些成本可能是不必要的,但我们毕竟有所收获,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为1978年之后的经济起飞打下了基础。计划经济时代以平等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也在现实层面开花结果,在民众能力建设方面建树颇丰。计划经济时代的失败是政治的失败,它的根源在于民粹主义、模糊的人民主权论以及极权主义的结合。右翼的极权主义保护大资本的利益,因此很容易招致民众的反抗,并最终失败,蒋介石政权、拉美的军人政府以及苏哈托政权,都是如此下场。左翼的权权主义则往往和民粹主义和模糊的人民主权相结合,不仅具有欺骗性,而且会酿成国家的悲剧。这种结合赋予了极权主义合法性,从而使得极权主义者可以直接或通过民众动员实施个人抱负。如果这个抱负对于国家而言是正当的,且极权主义者知道如何理性地实施它(如新加的地李光耀?),则情形会好一些;然而,不幸的是,反右和文革的抱负本身就不具备正当性,而大跃进所采取的方式又是极其不理性的,因此,三次政治运动都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这里的教训,对于今天的中国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五、 结语

    环顾当下的中国,我们可以看到多股势力的冲撞和较量。最明显的,是对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社会的诉求;除了核心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从上层的政府官员,到知识界和底层的老百姓,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社会公正是现阶段中国的一个大问题。比这股力量更激进的,是对过去四分之一世纪市场化的清算要求,它在政界和学界当中都有广泛的影响。相比之下,自由主义的声音要弱得多。经过四分之一世纪的狂飙突进,我们的确到了反思的时候,问题在于,我们是回到过去,还是继续目前的市场化,抑或还有第三条道路?完全回到计划经济时代是不可能的。老百姓尽管对现状可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满,但多数人心里都明白,自己是从改革开放中得到好处的。然而,听任目前的状态发展下去也是不行的。我们已经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也必须承认存在的问题。回顾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历史,我们发现,我们大体上走过了一条正确的路线。这不是当初设计的结果,而是我们根据国内外形势适时调整的结果。我同意黄平的意见,中国的经验具备世界意义。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在总结我们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为世界做出更大的贡献?我认为,我们的贡献,必须是在思想上的。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最终是思想贡献之争。结合中国当下的形势,中国思想界最急迫的任务,因此是建立一个融合当代世界价值观念的新的社会公正理论。我认为,这个公正理论要解决三个层次的问题。

    在第一层次上,它要明确什么样的权利是必须平等地分配给个人并受到国家的保护的。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历史,可以看作是权利从国家向个人转移的过程,它的基本趋势是值得充分肯定的,而且也被实践证明是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个人权利和国家控制之间是否存在一个边界?由于计划经济时代所留下的经验,国家控制基本上被等同于国家凌驾于公民之上的垄断;然而,国家控制也可以成为增强公民能力的手段。比如,我们在计划经济时代通过社会动员成功地解决了农村地区的基础医疗服务问题。社会动员意味着国家要限制一部分人的自由权利,因此是一种国家控制。即使撇开社会动员这样的激烈形式不论,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也必须对个人权利实施一定的控制。这里的关键是,国家控制的目标是什么。如果我们相信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个人权利现于国家而存在,国家就仅仅是个人权利的被动保护者,它对个人权利的控制因此也就失去了合法性。但是,如果我们把个人的发展而不是个人的权利作为终极目标,则国家就必须介入到对个人权利的定义中来。这种定义当然不能是任意的,否则我们就完全回到过去了。我们要确立一个边界,在这个边界之内,国家可以对个人权利进行分配,在这个边界之外,国家的角色就只能是被动的。换言之,我们要确立一个有限但积极的国家的界线。

    在此之上,我们要解决的第二层次的问题是:一个积极的国家如何对社会进行干预?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里,我们所秉持的原则是“发展第一,兼顾公平”,这实际上是功利主义的原则,即强调总体经济增长,而忽视个体福利的提高。围绕着这个原则,我们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成就,但社会问题却凸现出来,一部分人的发展远落后于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我们是继续坚持功利主义的原则,还是回到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把注意力拉回到对个体发展的关注上?在这里,阿玛蒂亚•森的关于发展即实现个人自由的思想和马克思的“人的解放”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这个思想的核心是个人的“能力”这个概念。所谓个人的“能力”,指的是一个人从事有意义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功能组合,如知识、健康、基本收入等等。  具备基本能力是一个人实现自我价值和贡献于社会的基础,它不要求事事的平等,而只要求国家为个人提供攀登社会阶梯的条件。而且,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国家来提供这些能力的,那些家庭背景好的、自我条件高的或是运气好的人不需要国家的帮助,而那些家庭背景差的、自我条件低的或运气不好的人却需要。如果我们把我们的公正理论定位在以个体发展为目标的基础之上,国家就必须照顾到第二类人的要求。当然,这里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如果一个自身条件较差的学生一定要上北大、清华,或者一个出生在山东的学生一定要和一个出生在北京的学生得到一样的升学待遇,国家是否应该满足他们的要求?要解决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必须确定什么是个人的“基本能力”,并应该得到国家的帮助。“基本能力”是一个和发展阶段有关的相对概念,就现阶段的中国而言,基本的医疗保健、基础教育、就业和基本养老应该是优先考虑的内容。

    我们的公正理论的第三个层次,是如何处理提高效率和提高公民能力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收入水平还很低的国家,提高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仍然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我们以往习惯将公平和效率对立起来,但是,公平和效率在两层意义上是一致的。第一,提高效率本身是公平之一种。试想,在一个没有发展的社会里,公平还有什么意义呢?那可能是一个谁也不会嫉妒谁的社会,但每个人又都生活在不快和不自由之中。第二,如果平等仅仅限于个人能力领域,而不是无限地扩大到所有领域,平等和效率之间不仅没有矛盾,而且还会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因为个人能力的增强意味着社会人力资源的提高,而后者又提高效率。如果上述两点成立,则所谓“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冲突”问题就转化为对个人基本能力的界定问题。

    面对中国当代问题的复杂性,我们需要理性的思考和讨论。走极端是容易做到的,而且可以吸引眼球和听众。但是,一个对社会负责任的知识分子,是不应该以眼球和听众的多寡为导向的,也不应该比试谁的观点更极端;如果是这样,中国知识分子就真会像甘阳所指责的那样,发生集体堕落了。中国要对世界做出较大的贡献,就需要中国知识分子具备世界的眼界。事实上,从世界的高度来反观中国,我们会发现,许多所谓的激进思想不过是他人的牙惠而已。只有以世界的眼光来看待中国,我们才能发现中国对世界的贡献之所在。

Tags:当代中国问题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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