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2016年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情况,2016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行为共2930起,其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1265起,占比43.17%。对于这一比例,笔者初闻惊诧随后却又释然,因为现实中信息披露确实是违法“重灾区”。
该如何化解这个问题呢?笔者以为,目前的做法可以设立信披违法“黑名单”,为投资者标注“信息雷区”,这是治标,更进一步的做法则是全面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准,是为治本。
众所周知,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之一。《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然而,现在的信披公告简直比穿越剧还精彩,奇葩、奇诡、超现实,这些词语都不足以形容这些上市公司的行为。比如1001项议案、中国好同学转赠资产、一卡车财报被盗。最近的则要属某公司发布的兜底式增持公告了,居然照抄其他上市公司的公告,甚至连公司名称都不做更改,最后只好再发更正公告。
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历来都是监管层的重点工作之一。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上市公司治理和自律的水平还有待提高。现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已经施行了十多年,其中有些内容显然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于是,监管层各个层面都在推动这一准则的修订。
去年9月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上市公司治理国际研讨会”上强调,中国是二十国集团(G20)/经合组织(OECD)《公司治理原则》的宣导国和支持国,要抓紧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既要立足于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安排,又要对接国际新的原则与标准,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身努力来解决“形似而神非”的问题。要紧紧抓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全面。要全面加强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三个层面人员的持续动态培训。
这就是说,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仅是整治市场环境的需要,也事关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大局。随后,在当年12月中旬,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曹勇透露,证监会目前正在持续推进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工作。
在今年4月8日召开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刘士余再次强调上市公司要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他指出,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必须提高透明度。切实加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保证各类股东公平、及时地获得上市公司信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都要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保密等要求。
刘士余特别强调,上市公司协会要从维护市场环境出发,抓好会员的自律管理,与沪深交易所紧密合作,出点实招。比如,设立上市公司“光荣榜”和“黑名单”。对表现好的上市公司要褒扬,给予正向激励,对于干了坏事的上市公司要打上记号,给点颜色。
今年6月初,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李小雪在由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2017年第3期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上指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但治理问题依然普遍存在。目前,协会正在配合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工作。
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毛寒松在同一研修班上介绍2017年上市公司监管的总体思路时说,将继续坚持“三个监管”的理念不动摇,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稳和进两方面,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第一条就是牵头组织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
从监管层以上有关推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的工作动态来看,这项工作有望在今年实现突破。尤其是在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之后,更增加了推动这项工作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