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新修订的《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重组的扶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办法》旨在助力民营及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办法》明确规定,对拟在境内上市的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已完成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已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企业则给予最高80万元的补贴;而对于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细览《办法》,其“含金量”颇高。
深圳放出“新招”,用真金白银扶持民营及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为企业“添柴加火”,释放浓浓政策善意。这些扶持措施,对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动企业结构优化,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熟悉深圳企业结构的人都知道,深圳的中小企业数量庞大、活力强劲、市场表现出色。据统计,目前深圳中小企业数量达160多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7%;2016年上缴税收2910.45亿元,约占全市企业上缴税收的51.5%;截至11月23日,深圳经认定的10988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80%为中小企业。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提升深圳产业经济发展质量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当然,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远不止给一笔钱这么简单。资金扶持固然重要,但不能指望一笔专项资金就能满足企业需求。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部门的工作还可以做得更周全,如针对企业面临的税费负担较重、融资不畅、发展空间不足等“疑难杂症”,须“对症下药”。事实上,深圳一直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先后通过实施降低创新型企业注册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减免中小企业各项税费、提供研发资金、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系列扶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扶持中小企业,不仅要“扶上马”,还要再“送一程”,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同时,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过程中,还须避免“闲不住的手”干涉企业微观经济行为。政府摆正位置,公平地提供实打实的帮助,优化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和政策信息引导,消除企业的后顾之忧,顺畅企业的发展之路,才能让企业沿着先进的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轻装前行,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