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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宇明:鲁迅的“娱乐精神”

http://www.newdu.com 2019/5/6 北京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我一向觉得写作者应该有点娱乐精神,所谓“娱乐精神”,不是玩世不恭,更不是要消解文学的人文情怀,而是指我们的文字在表达高妙内容的同时,必须好读好玩,使读者产生心理上的快感。

  在中国作家里,鲁迅是最具有娱乐精神的。鲁迅杂文的幽默、风趣,大家说得很多,其实,即使是他的主题极其严肃的小说,其故事、细节也是处处充满着惹人发笑的东西。如《阿Q正传》中的阿Q受人欺侮了,心里不平,就去摸小尼姑新剃的头发,遭骂后居然嬉皮笑脸地回应“和尚动得,我动不得?”阿Q偷土谷祠的萝卜,当场被逮,可是他耍赖皮,问主人:“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阿Q莫名其妙进了监狱,竟然还为签字画押的圈圈画得不圆而苦恼。阿Q的可怜可笑寓于其中,用前人评诗的话说:“不着一字,尽得风流。”《高老夫子》里的高尔础本名高干亭,因发表一篇整理国史的文章得了些许虚名,便自以为学贯中西,还因仰慕高尔基,将名字改成高尔础,其实本质上不过是一个打牌、听书、对女学生怀有歪心的虚伪之人。

  文学在一定程度上算得上是一种娱乐品,从要使人快乐这一点看,它跟音乐、绘画、戏剧、舞蹈没有任何区别。鲁迅从小接受传统文学教育,青年时期又在日本待了七年,对文艺的性质比谁都明白。再说,民国时的媒体大多都是私营的,某个作者的文章写得不好读,读者意见大,报刊以后大概很难再采用其稿子了。为了“可持续”,鲁迅也会在可读性方面动脑筋。

  不过,有一点我们以前似乎忽视了,那就是鲁迅其人本身充满了娱乐精神。他写信给许广平,不称正式姓名,而呼之为“害马”(上世纪二十年代许广平曾是女师大学生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鲁迅因此戏称她为“害群之马”,简称“害马”)、“小刺猬”。章衣萍太太有次跟朋友一起去找鲁迅,瞧见他从四川北路往家走,隔着马路喊了几声,鲁迅没听见。众人到达他家门口,章衣萍的太太说:刚才我们喊了你好几声呢!于是鲁迅“噢、噢、噢”地“噢”了好几声。问他为什么连声回应,鲁迅回答:你不是叫了我好几声吗,现在还给你……接着进屋吃栗子,周建人说要拣小的吃,味道好,鲁迅应声道:“是的,人也是小的好!”章太太这才明白鲁迅又在开玩笑,因她的丈夫是小个子。

  杂文家唐弢当年跟鲁迅过从很密,鲁迅很喜欢他。鲁迅跑来看唐弢,兴致高时,一进门就在地板上打旋子,一直旋到桌子前,一屁股坐到桌面上,手里拿支烟,谈笑风生。有时,他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第二天与被骂的朋友在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

  写文章的人喜欢引用一句古语:文以载道,这句话当然没说错,只是,这文章的“道”如果能用一点娱乐精神去载的话更好,如果老是用“卖牛肉”的调子去载,估计“道”装上去,“文”已经翻到阴沟里了。

  我始终相信,鲁迅能成为后来的鲁迅,靠的不只是那个“道”。

  (作者为湖南人文科技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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