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军:局部改革难唤公众信心
眼下,社会各界都在屏息期待即将到来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因为这次会议将提出经济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在社会矛盾迫近临界点、经济转型刻不容缓的今天,这将成为决定中国未来十年的“顶层设计”。最近,吴敬琏先生呼吁,“现在已经到了如果不能全面推进改革,就会发生非常严重的经济政治问题的关键点。”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深圳前市长李子彬也认为,“这届政府很难,很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击鼓传花到他们这儿了,不改不行了。”
从历史经验看,这样的期盼是不难理解的: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门,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转折点;1993年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本框架,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关键一跃。
除了荣获第八届文津图书奖的吴敬琏新作《重启改革议程》之外,不少智库和学者也积极为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言献策。李克强总理指出,“改革走到今天,问题千头万绪,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可能事倍功半。需要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突破口,这种突破口就是十八大报告所讲: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那么,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方案应该聚焦哪些问题?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具体意味着什么?
拟定合理的改革方案,必须从分析问题入手。笔者以为,当前的主要矛盾和挑战可以归结为:1)在欧美经济去杠杆化、四万亿刺激效应消退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长动力衰减;2)受过去十年货币超发影响,房地产等资产价格膨胀压力难解;3)与房地产息息相关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堪忧;4)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5)腐败现象常态化,房叔表叔遍地开花;6)环境污染触目惊心、食品安全全线失守;7)金融领域出现民众“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奇特局面,进而导致影子银行发展迅猛酝酿金融风险。
导致以上问题的体制性因素主要是:1)法治尚未真正确立,重庆唱红打黑更暴露法治在权力面前的脆弱性;2)政府过度涉足经济活动,特别是“地方政府公司化”现象和政府部门权力无序膨胀;3)财政民主缺位,政府部门开支缺乏有效约束;4)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审批权及资源支配权(例如土地出让金);5)央企在电信、金融、石油、电力等行业的垄断性地位;6)土地、资本、环境、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长期扭曲。
从以上社会矛盾与挑战、体制性因素出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首先应该是全方面的改革。局部的改革既难以单兵突进,也不足于唤起公众对改革的信心。为此,建议考虑下列改革任务:
一、金融改革:1)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消除资金供求关系的扭曲,以资金价格杠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2)尽快实现IPO审批制向注册制的转变,扩大直接融资,同时加强监管拯救市场“三公”原则;3)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让银行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美国有10000多家银行,中国只有200多家且以国有银行为绝对主导。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加快取消行政审批权,为市场微观经济主体松绑,最终应撤销与市场经济“不兼容”的发改委;2)重新厘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弱化政府经济建设职能,强化公共服务职能;3)政府瘦身,以减少公共资源的消耗。例如可以取消“地级市”。中纪委前副书记刘锡荣叹息道,“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官啊!”
三、财政改革:1)借鉴“供给学派”观点,通过全面减税激发“拉弗曲线效应”;2)建立人大对政府的实质性约束和制衡机制,推进财政民主;3)提高财政透明度,倒逼“三公经费”下降。
四、国企改革:1)执行《反垄断法》,破除央企的垄断地位,实现所有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2)深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党管干部”原则应退出国企领域,因为国企的管理层不是干部而是企业家(经理人);3)降低国企中的国有股份比重,从70%左右的持股比例降低至30%左右,并把减持的股份用于补充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样既可以提高国有资本的资本杠杆作用,也可以加快国企的社会化,让国企真正实现“全民所有”。
五、社会改革:1)开征遗产税,适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2)渐进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为城镇化消除制度障碍;3)改革计划生育制度,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4)推进司法独立,建立宪法法院以落实宪法;5)扩大媒体监督,形成改革的公众压力,并以此突破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6)通过财产公示、政府放权、人大制衡、公众监督,实现“制度反腐”的突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上述18项改革,有的已经讨论比较充分(如利率市场化),有的中央已经明确表态(例如允许开办民营银行、减少至少1/3的审批权、公务员人数只减不增),有的问题讨论还不够深入(例如司法独立、财政民主等)。此外,有的问题还存在较大分歧。以国企改革为例,有的观点认为国企现在已经成了效率和影响力的代名词,无须大的改革;有的则认为国企已经成为经济与社会的“毒瘤”,其高利润来源于特殊的资源优势和垄断地位,并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与改革内容同样重要的是改革速度。面对快速积累的社会矛盾和经济下滑压力,必须有改革与革命赛跑的紧迫感。如果改革方向正确,但进展过于迟缓,也是没有意义的改革。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国务院在2005年和2010年分别出台了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新36条,但至今没有真正得到落实。
在全方面的改革议程中,金融改革应该成为突破口。首先,金融乃市场经济的血液,长期存在的金融管制与货币超发的问题,不仅积累了巨大的金融风险,也导致了金融体系的功能异化,加剧了实体经济的困难,甚至让很多小微企业挣扎在融资的生死边缘。其次,利率市场化改革、取消银行业对民营资本的限制、IPO从审批制过渡到注册制的讨论已经相当充分,可以立即启动,条件已经基本具备。
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方案,社会各界抱有很大希望但也不容乐观。可以预见,方案的制订将受到两大问题的干扰:1)既得利益的阻挠。官员会本能地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国企内部人会本能地维护自己的优势地位。为此,他们会寻找各种借口(常见的是风险太大、条件不成熟)来推迟或延缓改革;2)意识形态的障碍。在上世纪90年代~本世纪初国企改革已经形成了明确的共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但这样的改革进展并不如意,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形似而神不似,在房地产等竞争性领域国企遍地开花。国企改革需要观念突破。陈清泰指出,“所有制在中国是更加敏感的问题,每前进一步几乎都伴随一场争论。此前所有制改革红利已释放殆尽:国进民退争论此起彼伏,民企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感到迷盲,缺乏安全感,移民和转移财产规模日益加大,而很多国有企业对政府过多干预倍感无奈,呼吁让企业回归本位”。这样的观念突破,其意义不亚于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姓资姓社”的一锤定音。著名实业家荣德生1946年给国民政府写信说,“若论国家经济,统治者富有四海,只须掌握政权,人民安居乐业,民生优裕,赋税自足。若误入歧途,虽千方百计,终难平稳……能用民力,不必国营,国用自足。不能使用民力,虽一切皆归官办,亦是无用。因官从民出,事不切己,徒然增加浪费而已!”面对如此简单而深刻的道理,至今仍然受到意识形态的羁绊的国企改革,令人痛心疾首。
十八届三中全会能否制订振奋人心的改革方案,既取决于政治家的高瞻远瞩和历史责任感,也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各界社会精英都应该积极地参与改革方案的讨论,为之呼吁,发出改革的“正能量”。同时,方案的制订过程应扩大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公众听证会都是可行且必要的方法。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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