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收购慈铭体检一波三折。此前,爱康国宾举报此收购没有按照程序申报,最近商务部开始展开了调查。26日,美年健康公告称,公司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涉嫌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立案调查通知》。此前,美年健康被爱康国宾举报——收购慈铭体检未按程序向监管部门申报经营者集中。
据了解,美年健康收购慈铭体检后,美年健康的2014年度中国境内营业额为14.3亿元,慈铭体检为9.1亿元,两家公司2014年度的中国境内营业额均已超过了规定的申报门槛,该交易应在第二次收购(即美年大健康实际控制人俞熔通过天亿资管收购慈铭体检68.40%股份)交易完成前,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反垄断申报。
对此,美年健康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这次是属于商务部例行程序的正常行为,公司将按照《立案调查通知》的要求,主动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因3月份被举报,上市公司就收购慈铭股权已经正常申报,正在积极准备材料。
商务部反垄断局向美年健康、上海天亿资管、维图投资等发来的通知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据《调查通知》显示,举报内容为没有按照程序申报,而非是否涉嫌垄断,所以这次是按照没有按申报程序进行调查。
专家介绍说,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之间合并,或者取得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影响力。按照相关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的情况下,需要向商务部反垄断局进行反垄断申报。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时建中指出,对经营者集中的行为是否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分析,需要以相关市场界定为基础。在美年收购慈铭这个交易里,需要考虑医院和专业体检机构是否在相关市场内竞争。美年大健康对慈铭的收购对市场竞争结构的影响则较小,排除限制竞争的可能性也较低。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众所周知,目前国内体检行业各级公立医院占据了95%的市场份额,民营体检机构总计所占的市场份额仅5%,美年健康收购慈铭体检不应该构成垄断。根据中国医院协会的统计,尽管民企表现活跃,但国内体检市场仍然是国有企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
“美年大健康作为中国最大的专业体检健康服务机构,预防医学的龙头企业,每年服务人次近千万左右,在国家医疗改革,公共卫生方面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根据海通证券研报,其市场份额也只占整个体检市场份额的2.6%,我们相信商务部针对是否构成垄断会做出公正的裁决。”美年健康表示。
2014年11月份,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慈铭体检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收购慈铭体检100%股份。2015年3月份,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慈铭体检27.78%的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5年11月份,上海天亿资管收购慈铭体检68.4%的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6年4月份,上海维图投资从天亿资管收购慈铭体检36.11%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交易涉嫌构成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