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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信披义务 漳州发展被交易所警示

http://www.newdu.com 2016/12/8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佚名 参加讨论

  每经实习记者 黄霞 每经记者 曾剑

  今年3月,漳州发展(000753)子公司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漳州晟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置业)100%股权。直到10月20日,漳州发展方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于2016年11月18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2月6日,漳州发展因该交易收到交易所监管函。

  公司收到监管函

  12月6日,漳州发展因今年3月初的一笔收购事项涉嫌关联交易收到交易所监管函。

  据深交所监管函,2016年3月4日,漳州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漳州晟达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晟达置业100%股权。2016年3月29日,晟达置业工商变更手续完成。

  事实上,2014年至2015年,晟达置业与漳州市一建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9月,更名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建投)签订了多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漳州发展收购晟达置业时,晟达置业与漳龙建投签订合同的总金额为1.52亿元,晟达置业尚未向漳龙建投付款金额为9118.91万元。鉴于漳龙建投为漳州发展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漳州发展收购晟达置业完成后,晟达置业与漳龙建投签署的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收购晟达置业时,漳州发展对晟达置业与漳龙建投之间的上述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履行审议程序。直至2016年10月20日,漳州发展方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于11月18日经漳州发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交所表示,审议收购晟达置业时,漳州发展时任董事长庄文海、董事林奋勉、董事李勤、董事林阿头、董事杨智元、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韩金鹏,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出具监管函予以警示。深交所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漳州发展,相关人员表示,“不清楚是10月前还是10月后发现关联交易的,但公司公告了,而且于11月1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公司董事长变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漳州发展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时间在公司前董事长庄文海10月15日离职之后,而新董事长则是被警示对象之一林奋勉。

  根据漳州发展10月15日公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庄文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庄文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董事会,一致推举副董事长林奋勉履行董事长职务和法定代表人职责。

  推举简历显示,林奋勉,2010年05月至10月担任漳州发展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漳州发展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0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Tags:未履行信披义务,漳州发展被交易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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