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证券 >> 要闻 >> 正文

金莱特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http://www.newdu.com 2017/4/24 中国证券报 佚名 参加讨论

  金莱特 4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余运秀4月21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余运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余运秀因违规减持被警示。

  公告称,截至2016年11月17日,余运秀持有金莱特股票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884%。2016年11月18日,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金莱特股票47万股, 成交均价为29.801元/股。2016年12月1日,金莱特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警示函称,余运秀未在减持股份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余运秀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原标题:金莱特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Tags:金莱特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新闻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新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