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它们分布在杭城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公共区域。在武林广场地铁站出口,市民们尝试通过手机扫描、身份认证、交押金充值等步骤,对共享雨伞解锁。可是,23日,钱报记者来到武林广场、西湖文化广场地铁站,竟然已经找不到一把共享雨伞。是被市民借光了吗?钱报记者得知,原来地铁站的共享雨伞是被城管执法人员收走了(据6月25日《钱江晚报》)。
由共享e伞在杭州推出的这种计时租赁雨伞,用户获得使用权后,租金为半小时五毛钱。城管将其收走也是“于法有据”,据天水执法中队中队长陈敏奇表示,共享雨伞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按照《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而共享e伞的创始人赵书平在得知情况后也坦承存在摆放问题,并乐观的表示会放一批桶,把伞放在桶里。27日到29日,还将向杭州投放一批共享雨伞。
既然是投放共享产品服务,无论共享单车还是共享雨伞,都必不可少会占用一部分公共资源,但前提是既要有序合规,又不能妨碍公共使用和影响市容形象,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甚至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将共享雨伞“任性”挂在街边护栏上火散乱投放于火车站、地铁站、大型商场等公共区域,在给使用者带来“便利”的同时,确实显得有些缺少规范,而且如果对共享雨伞遂意摆放不加制约,势必也会导致此后更多共享类服务产品跟踪效仿。
相对于共同单车给市民短途出行带来的便捷体验,共享雨伞的推出不仅与居民生活更加密切,似乎更预示着计时服务类共享产品已经向居民日常生活领域全面延伸,而由“全城共享”给未来城市公共资源管理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很显然,无论共享雨伞还是共享单车,既是依托互联网+而生的松散性投放,必然都会占用一定的公共社会资源,如果按照很多城市现有的管理制度,这种占用基本都是违法违规,这也是个别城市管理部门一夜之间将共享单车全部“没收”的依据所在。实事求是说,城市拒绝共享单车占用公共资源于法有据,“收走”非但不存在违法违规,反而是在“严格执法”,但这显然不是对新行业的包容态度甚至是漠视民生需求,如何用对城市的科学管理来应对日益发展的共享服务,这才是值得各方面研究探讨的课题。
很显然,对于共享雨伞,杭州城管以占用公共设施资源之名将其“收走”并不违规,而事实上共享雨伞无论挂在街头护栏还是按照共享e伞创始人所言放在桶里,只要摆放在车站、商场等公共区域,也仅是占用公共资源大小多少的问题,城管部门都能找到将其“没收”的执法依据。而反过来说,离开这些公共区域,无论怎样摆放,不能给用户使用带来便利,共享企业以及共享雨伞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应对日益增加的共享服务,考验的是城市管理者的科学智慧和包容态度以及执法理念上的与时俱进。
自古以来,“雪中送炭、雨中送伞”都是美德,共享雨伞虽小,给市民群众带来的“救急”和便利是显而易见的,而且现在的雨伞并不只是挡雨还能遮阳,爱美女性在走出火车站、地铁站或商场购物之后,无论下雨还是面对炙热的阳光,都能够便利取到一把共享雨伞,使用之后又能方便归还而不至于成为手中的“累赘”,城管以洁癖的执法来拒绝共享雨伞,却恰恰忽视了公共资源最大程度服务公共的属性,没有共享雨伞不影响杭州的美,而拥有共享雨伞的杭州则更美、更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