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黄先生向扬子晚报新闻热线96096投诉,称他准备在南京江宁楼盘富力水街坊买房子时,却被要求付一笔3万元的“电商费”。这笔所谓的“电商费”,既不能计入房款,也不会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只能另外开收据。“售楼员说这笔钱必须要交,不交就没有优惠。”黄先生认为这笔钱交得不明不白,质疑开发商是强制性消费。
记者调查发现,黄先生反映属实。记者咨询物价部门发现,商品房销售应该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涉嫌违反房价一价清规定。
为了解黄先生反映的事,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位于江宁东麒路的富力水街坊售楼现场。售楼顾问介绍,他们在售的是4.8米挑高公寓和商铺房源,其中公寓户型面积46到92平米,均价15000到17000元/平米。
“这个价格是优惠后的一口价,表价得2万多呢。”该售楼顾问表示,要想享受一口价,买房人在签约时需要再缴3万元的电商费。“这3万元是刷给驻场的网站的,开发商和他们有合作。”售楼顾问果然如同回复黄先生的一样,这笔钱是不包括在总房款里的,交钱后网站会开个收据。
记者表示是自己直接来看房的,没有任何人提供过中间服务,这3万元电商费能否不交?售楼顾问却坚持,这钱必须要交,不交就享受不了优惠,只能按原价买房。
“交3万元就能享受一口价,只是听上去很美好,事实上买房人压根没享受到一点优惠。”南京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商业性质的公寓是由开发商自主定价的,并不接受物价部门的核价,所以开发商通常都会报个高价,但真照这个价格根本卖不动。“所以报个20000元/平米,卖15000元/平米是常有的事。”
该负责人称,所谓电商实质是开发商与网络媒体的一种风险合作,除了房价之外又向买房人收取部分费用,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开发商不需要向网站支付任何费用,也能获得推广,节省了大笔费用,买房人为房产电商的佣金买单。
“根据相关规定,房屋销售应该一价清,除了现场公示的价格外,不得再收取其它未标明的费用。”江宁区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楼盘收取合同之外的任何价款,都涉嫌违反房价一价清的规定,买房人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如果查实将按规定严格查处。
记者从江宁区住建局也了解到,他们已经接到多位市民对富力水街坊强制收取电商费的投诉,对此高度重视,为了稳定市场秩序,保障买房人权益,将约谈南京富力的相关负责人,并要求其停止收取电商服务费的行为。扬子晚报也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
扬子晚报记者 宋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