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7月13日电(记者张华迎)记者日前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直接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无需在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往返奔波。
据介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将其原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的,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转移接续申请手续。对于申请转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天津公积金中心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的外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职工申请转移信息,为其办理提取及资金转账手续。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此项业务开通以来,天津市已为职工办理异地转移手续800多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