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越来越精准,广告越来越懂你?个人喜好、浏览历史已变成一门大数据生意。但其实,你有权说“不”。
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根据消费者个人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或者展示商业性信息的,应同时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有学者表示,此条规定针对的正是精准广告。
所谓精准广告,在移动互联网领域也叫精准推送,是指广告主通过现有数据分析,“推算”出用户现有或潜在的消费意向,然后按照用户需求,精准、及时、有效地将广告呈现在用户面前,即对特定的用户推送特定的广告。因为精准广告,很多人在上网或玩手机时常常会碰到这样的“吊诡之事”——跟朋友在微信里聊天提到某样商品,随后朋友圈或者微信公号文章里就有同款广告;刚说了想吃什么,手机点餐软件里就蹦出了它的推荐,给人以“隔屏有耳”的错觉。
不可否认,比起无差别的广告投放,精准广告与用户的相关性更为紧密。这类广告所推荐的商品更贴近消费者个体对价格、审美、习惯等内在需求,能提高交易的成功率。同时,一些消费者依据这样的商品推荐也能更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
精准广告看似让广告投放者和消费者“各取所需”,两全其美。其实不然。一方面,消费者并不见得情愿被这样精准推送,很多人对精准广告“心生排斥”,总觉得自己被监视、被监听,有一种个人信息被窥探的不安全感。另一方面,因为精准广告会因程序化的筛选,使消费者对类型商品选择的范围大幅度缩小,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被带有极强消费诱导和精准行为推荐引导的广告“牵着鼻子走”。这相当于网络交易经营者自作主张把消费者消费的知情与充分选择权给剥夺了,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不尊重,也有违市场公平。
正在征求意见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拟让消费者对精准广告有权说“不”,是从制度上保障消费者对广告推送方式的知情选择权,同时,也能给予更多商家与商品有被消费选择的机会。这对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电商环境都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