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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协议”补课有多少自愿成分?

http://www.newdu.com 2016/7/6 红网 徐大发 参加讨论

  昨日,市民傅女士拨打海都报热线95060称,福州日升中学(民办高中,生源为美术类艺术生)在近日的家长会上,要求家长签署一份“自愿协议”,让孩子暑假期间到仓山区人人美术培训学校补课,两个月学费3000元。没有签署协议的傅女士近日多次接到该校老师的来电,“劝导”其同意,这让她觉得很不合理。(7月5日《海峡都市报》)

  暑期到来,关于补课的话题又热起来了。其实孩子补不补课没有对错之说,只有合不合适之说,不管补与不补,教育补习市场都在那里;但一条,补课要本着真正的自愿原则,否则就是负担,就是强迫,就是违规。

  关于补课,教育部是一再三令五申严禁的,每年寒暑假都要发布“禁补令”。福州日升中学要求家长签订“自愿协议”补课的做法涉嫌违法违规。表面看来,该校要求补课一事完全是“家委会”在插手,好像与学校无关,但学校方那只无形的“大手”始终在暗中使力操纵。

  在家长会上当着老师的面要求签署“自愿协议”实际上就有一种要求“买账给面”的做法,让少数家长带头签就是在营造从众就范的气场。后来几次三番打电话“劝说”就包含有“威逼利诱”的味道。再说少数家委会的家长“提议”能否代表全体家长,这里有没有被代表的成分?这个“自愿协议”的签订没有遵循对等原则,其条款带有“霸王条款”性质。从家长打报社热线举报来看,许多家长骨子里是很反对这个“自愿协议”补课的。

  无利不起早,两个月学费3000元确实很高,不难发现这个“自愿协议”补课主要还是利益驱动所致。不管学校直接参与培训还是帮助培训机构介绍生源,都属于违规行为。学校对家长又是签“自愿协议”又是“劝说”,这里边就没有利益驱动?很明显“自愿协议”补课就是一种欲盖弥彰,已践踏了“红线”,有关部门应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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