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妆的投诉处理办法:
在婚庆活动当天,婚庆公司在未征得客户的同意下,擅自更换化妆师,则由婚庆公司退还全部化妆费。
六、退单处理办法:
A、在签订合同一周内,如无故退单或退其中某个项目,必须补偿对方婚庆服务总价10%或此项目的10%;
B、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如无故退单或退其中某个项目,必须补偿对方婚庆服务总价20%或此项目的20%;
C、如无故退单或退其中某个项目,必须补偿对方婚庆服务总价30%或此项目的30%;
D、在婚前一周内如无故退单或退其中某项目,必须补偿对方婚庆服务总价50%或此项目50%;
E、非人为特殊原因,在签订合同后要求退单,凭有效证据对方必须同意全款退单(定金除外);也可协商延期履行合同。
注:以上六项投诉处理赔偿,必须在青岛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评估之后方可执行,若鉴定无恙,由客户承担责任。
青岛市婚庆礼仪行业协会
二○○八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