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的兴起,一种依托邮政速递业务平台货到付款的新交易模式——邮政速递代收款业务产生了。但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这种交易模式玩起了骗术。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根据消费者投诉展开调查,与邮政部门进行沟通,建议调整代收货款业务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电视购物货到付款引发的纠纷多
最近,深圳市消委会连续接到多起外省消费者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湖南消费者孙某投诉称,4月24日,他在某电视台看到北京某公司的电视购物广告,推销一款手机,售价998元,货到付款。孙某通过电话订购了一部。4月30日,孙某收到了深圳市邮政速递有限公司送来的手机,发货方是深圳易得商行。在使用中,孙某发现手机噪音大,电池待机时间短。经咨询,北京某公司业务员刘某称,这款手机有质量问题要全部收回,可以给孙某换一部新手机(售价2380元),仍旧通过邮政速递货到付款,即孙某收到货后,先付2380元给送货的邮政速递人员,就能拿到邮包,邮包里有新手机、一张998元的支票和退机协议,孙某只要在退机协议上签名后,凭支票可从银行取回退给他的998元钱。孙某同意了。6月18日,孙某收到了货,付了2380元打开了邮包,发现只有手机,没有支票。孙某电话联系刘某,刘某要求他提供一个银行卡号,半个小时内把998元打到卡上。孙某把自己的银行卡号报给刘某,但始终未见刘某把钱打过来。
深圳消委会就该起投诉致函北京某公司,该公司复函称“此事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的发货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从未在深圳市发过货”。
深圳消委会接到的这类投诉中,有多起涉及的发货方为深圳易得商行。消委会人员从深圳工商信息网中查到该商行注册地址为福田区华发北路桑达电子通讯市场1A009号。7月初,消委会工作人员到该地址现场调查,发现该商行已撤走,电话也没人接听。
先付款后开包验货存在弊端
电视购物节目发布商品信息——消费者获得信息后订购商品——销售商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发货给消费者——消费者向邮政速递业务员付完货款后开包取货。在货到付款这一商品流程中,邮政速递公司是关键的一环。
记者在中国邮政网上看到了有关代收货款的介绍,“国内特快专递代收货款业务,是综合利用邮政速递现有条件和优势,为适应市场需要而推出的一项新的邮政速递延伸服务项目。”介绍文字中有销售企业的准入要求,如“依法办理了正式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销售企业“在邮购广告宣传中有明确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有健全的邮购商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体系”等。
深圳市邮政速递公司徐副总经理介绍说,邮政速递代收货款业务是根据电视购物企业的需求开展起来的,最早的入网企业都是国际知名公司,没有出现什么问题。此后,随着电视购物的发展,更多的企业加入进来,有关入网企业的要求降低,只要求是合法注册的企业就可以,没有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对入网企业的审核也较简单,包括其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商品是否合格等,导致这项业务目前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先付款后开包验货的要求对消费者不利;二是广告宣传有夸大,引发消费纠纷。“我们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对深圳市内的这项业务规定有了调整,如允许消费者先开包验货后付款。但这样的调整不能对外地,我们已经把这些问题向总公司反映,希望他们作出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