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这个问题最开始有一个契机,因为这个观念不可能凭空而来,当时的契机是什么?1997年、1998年,当时国家保密局想修改《保密法》。我们《保密法》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制定的,到1997、1998年的时候实施大概有十年了,没有修改。但是里面的问题特别多,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定的密太多了。什么都是密,因为我们定密的制度不规范,而且定的密级特别高,不光是定秘密、机密、甚至有可能定成绝密,定的时间也很长。这造成一个什么情况呢?就是你定那么多,定那么高,定的时间那么长,什么都是密,但是负责保密管理的资源是有限的,就是该保的就保不住了,因为都是密,最后的结果就是真正的密就不好保。所以就是出现一些泄密事件,就是保密的资源有限。
再一个,保密局确实自己也意识到,保密工作还得和改革开放的主旋律合上,就是该利用的还得利用。江主席有一句话就是该管住的要管住,但是该开放利用的也得开放利用。如果什么东西都不开放利用的话社会无法发展,因为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公开是朝阳产业,确实如此。因为信息就是最大的资源,如果什么都不让用的话这个东西就没法弄了。比如说汽车导航你得有一个地图,你说这个也是密那个也是密,最后什么也干不成。所以保密局有这么一个想法,能不能请几位专家做修改《保密法》的顾问。当时保密局两位局长,他们说我们的保密局只制定政策,密都是部门去弄,保密局只告诉他们政策是什么,他们说你是研究行政法的,我们现在保密搞不好关键是公开没搞好,研究行政法就是研究信息公开,我正好可以从信息公开法的角度搞。后来就给他们做这个事情,帮他们来参与修改保密法。保密局的领导非常清楚,公开和保密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保密要想保好,肯定要把公开搞好,公开搞好保密就能搞好,这个观念非常明确。当时没有国务院信息办,国务院信息办是01年才成立,保密局领导都非常的清楚,但是让他推这个事情就犹豫了,说中央让我们干保密的,你说我们推信息公开的事儿,这个有一点和职能不太符,我说那没关系,我说我们社科院可以先做研究,把研究成果做好了给你们。
所以后来97、98年首先社科院做研究,院长是李铁映同志,他当时要求社科院关注信息的问题,关注社会信息发展的问题,我们国家对信息化这一块推动很早的。因为江总书记原来是电子口出身,所以李铁映同志对这一块非常重视,鼓励大家研究这些问题。我们弄一个课题研究,全国第一个。但是不敢叫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因为太敏感了,刚才讲到美国的FOIA,它在开始国内翻译的名字叫做《情报自由法》,后来一想这两个词都很敏感:一个叫情报,一个叫自由,后来我们把这个词儿翻译成“信息公开”,像台湾还叫资讯,或者叫情报自由,或者叫资讯自由。后来我们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开发就是公开、利用,公开之后就会有利用。还有一个管理,管理就把保密局放在里面去了,叫做政府资源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做这个课题,正好做到了2001年,2001年国家特别重视信息化,国家成立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当时是朱镕基总理做组长,胡锦涛当时做副组长,非常高层的组成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那个时候开了一系列的研讨会,就是想选专家委的专家,我后来参加了一次会,我在会上谈的就是这个观点,我说信息公开和国家信息化,当时就因在会议上的发言把我选进了专家委,这个时候国务院信息办就成立了。
我们正式的政府文件,包括党的文件,第一次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概念,是什么时候呢?就是国务院信息办成立之后。2002年中央就发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我们参与了,贡献了一些想法。在关于电子政务的指导意见里面,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次出现。里面提出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文件提了之后这个立法就有尚方宝剑了,所以很快我们就受国务院信息办的委托提交了一个专家建议稿,2002年就提交了,到12月份由当时的主管信息办的曾培炎同志签发,送交到了国务院法制办。2002年12月底送到了国务院法制办,这个稿子当时国务院信息办也征求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