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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汉华:《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始末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8 中国电子政务资讯网 周汉华 参加讨论

  当时在地方广州市动作很快,广州市也拿到了这个稿子,因为后面很多内容是非常相似的,后来其他地方也都一样。广州在10月份就制定了地方的信息公开规定,就是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全国第一家。从2003年1月1号开始实施。但后来广州市“起了一个大早,却赶了一个晚集”。2003年1月1号实施,大家知道后来03年非典就在广州发生,后来弄得信息公开不是特别好,赶了一个晚集。后来上海到2004年通过,后来上海一直做的不错,到现在为止在国内做的领先的应该是上海。

  2004年又给国务院法制办报上了这个稿子,因为我们国家的立法现在是瓶颈制约,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开六次常委会,一次大概三到四天,能够审议的法律案是非常有限的。重要的法律草案如果国务院起草的要往全国人大提交的话,也得上常务会,行政法规也得上常务会,法律草案也得上常务会,因为一年就那么多个星期。所以有人专门一算,每年我们国家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只能有40到50件,因为常务会不可能每次都讨论法律,当然现在都是讨论两个。到2006年的时候,后来中央成立了中纪委,中纪委成立了政府公开领导小组,中纪委对这个事情非常重视,包括在2006年底条例要出台,2005年中办和国办发了一个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意见里面也特别提出来要求尽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到2006年的时候国务院法制办把这个条例列入到了一类立法计划,然后到了2007年1月份通过。

  但是2007年1月份通过,1月份到最后的颁布时间很长,有四个多月的时间,当时原则通过。通过之后还有很多东西要改,所以这个条例上了两次常务会,而且改的过程不是一次。所以后面很多的问题争论还挺大,改过一次之后上了两次常务会之后,最后到4月份才由总理签署来公布。这个条例还有一个特点,实施准备期特别长,2007年1月份通过,4月份签署,签署期也非常长,实施期也是最长的,到今年5月1号实施,这个是创了记录的。这个条例因为它的影响巨大,要给政府机关更多的时间,要给各个方面更多的时间来熟悉它,来进行准备。所以就给了一年多的实施准备期,其他法律里面有没有更长的了,这是最长的了,给了一年多的实施准备期。

  所以从这个过程来看,我的感受很深的,发展非常快。在1997、1998年的时候上,我们到搜索引擎去搜索政府信息公开,那个时候搜不到什么东西,大概就是几百条,很多都是跟我们的课题研究有关。现在你要搜政府信息公开是海量的信息了。而且在2007年1月份国务院在原则通过这个条例之前,我们国家80个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有34个已经先行制定了地方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所以就感觉到发展的速度是极其快的。不光是中央政府在制定,地方政府也在制定和实施。上海在这些地方政府里面,就实践层面上来说应该是走在最前面。现在其他地方的案例加起来,比如说复议的案子和可诉讼的案子,加起来都没有上海的多。广州感到惋惜,一个是非典的时候在信息公开方面没有真正给老百姓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上海人按规则办事,有规则了就得告,广州人很务实,说知道打官司也要不来,就不打了,所以就很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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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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