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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战略分析中的市场信号辨识研究 (1)

http://www.newdu.com 2009/10/5 互联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就信号机制而言,一种行为因为其存在成本,只要不同类型竞争对手的行为成本有差异,就可以以一定的标准来辨识其类型,进而制订相应的战略。而声明信号因为没有成本,其真实性较难认定,这就增加了辨识的难度。

  在声明信号辨识中,竞争对手只是作一个声明,记为“声明方”,企业则采取一个实质性的行动,记为“行动方”。双方存在四种偏好相关类型:

  在类型1中,U类型的竞争对手偏好企业的L行为,D类型的竞争对手偏好企业R行为;企业在竞争对手是U类型和D类型时也分别偏好L行为和R行为。因此,双方的偏好具有一致性,这使得竞争对手愿意企业了解自己的真实信息,因此声明是可信的。在类型2中,两种类型的竞争对手都偏好企业的L行为,而企业只在竞争对手是U类型时才偏好L行为,此时竞争对手总会声明自己是U类型,声明不完全可信。类型3中,企业的行为不受声明影响。类型4中,竞争对手和企业的偏好完全相背,竞争对手的声明即使是真实,企业也不敢相信,声明不能作为战略制订的依据。

  3 市场信号辨识的应用

  企业在战略管理过程中,可能为“声明方”,也可能为“行为方”。根据上述分析,企业无论处于怎样的地位,在应用市场信号,尤其是声明信号时,首要的是分析与竞争对手的偏好相关类型。当企业为“行为方”时,可信的声明信号存在于竞争对手与自己偏好一致时。对称的,当企业为“声明方”时,与竞争对手偏好一致时,鉴于声明的零成本,使用声明信号会有较好的效果。当双方的偏好不一致时,企业作为“行为方”,应将竞争对手的行为信号作为战略制订的依据,而不是声明信号;作为“声明方”,使用行为信号向竞争对手传递信息会有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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