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定性结果
定量研究的结果亦可以从定性研究结果中反映出来,例如年龄和劳动能力会影响受助家庭找到工作的机会,而家庭结构也会使低保受助者的就业选择发生变化。除此之外,在定性访谈中也可以发现他们就业的困境,以及政策执行时的困难。
(一)促使低保受助者不就业的非政策因素
受访者期望找到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摆脱最低生活保障数百元的月收入。但是在现实情况中,政府推荐的工作不一定能满足受助者对工资的要求,工资不能过低,否则很难提升受助者的工作积极性(徐先生)。年龄(马女士、陶女士)和缺乏技术(马女士)是没有就业的一个主要原因。此外,照顾家庭的责任也限制了家庭主妇的工作意愿(陶女士)。访谈内容节选如下:
低保受助者访谈(个案1):徐先生,55岁,重庆
徐先生:如果有工作每月几百以上的,我就不会领低保。我觉得领这个低保,对于我来说,岁数偏大了。我身体各方面都是好的,所以组织我参加这样那样的培训班,都积极参加。你看我参加的证明,都是很不错的,都是合格的。只要不是重体力的,像我们这种年龄,说老实话,都能干得下来。
低保受助者访谈(个案2):马女士,54岁,北京市居民。
问:两位现在都在家吗?有没有工作之类的?
答(马女士丈夫):我们也出去找过很多工作,可是一听我们40人家不要。
答:对,又没有什么技术。
低保受助者访谈(个案3):陶女士,40岁,天水市居民。
陶女士:一天挣个20来块的还没人要呢。年龄大,做啥不方便,手脚不方便还没人要。现在洗碗等杂项工作挣个三四百的,看娃开学啊,就基本上用了。想找工作,但还找不上。要求就是长期的,,临时的不要。我只能干半个月,娃开学了后就干不了。
由上述典型的定性访谈的结果可以发现,低保受助者的就业意愿普遍很强,只要在身体承受范围内,他们都愿意接受待遇比低保金高的工作。受助者也会通过参加培训班改善技能以增加工作机会。不过,由于受到国企改制的影响,大量国企职:工下岗,形成“4050”大军,相对于年轻人,他们在年龄上有很大劣势,这成为很多低保受助者无法就业的重要原因;另外,很多受助者由于本身生活困难而较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缺乏有竞争力的技术或知识;很多受助者受身体条件所限,部分或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这更使其无法自力更生,加上很多受助者需要照顾家庭,失去了工作的自由。因此,访谈反映的结果与定量结果相符,即年龄、劳动能力和家庭因素影响了受助者的就业行为。
(二)就业政策
在对受助者的访谈中,政府的就业相关政策也是考察的重点,比如失业保险、失业登记等。失业后两年的失业保险已经领完是申请低保的原因之一(唐先生)。这可以部分解释定量结果中就业与登记失业的负向关系。从干部访谈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政府也已经注意到“福利依赖”问题俏干部、黄干部),并有一些应对举措,例如职业配对设有上限,当配对次数超过这些上限,便可能影响受助人士接受低保福利,还有要求每个受助家庭至少有一位家庭成员在外面工作(黄干部)。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受助人士的工作积极性,政府会在受助者就业情况稳定后才逐步取消低保资格,但是在管理上遇到很大难度(肖干部)。对话节选如下。
低保受助者访谈(个案4):唐先生,54岁,重庆市居民。
唐先生:2001年离开单位过后,就交到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当时就给我们每月210元,给了两年。2003年底,我就开始申请低保,2004年初就批下来了。
干部访谈(个案5):肖干部,女,46岁,长沙市民政局工作人员。
肖干部:市政府正在做一个工作叫零就业家庭,使零就业家庭实现百分之百的就业,就是低保家庭至少保证一个在外面工作。第二点就是,只要低保受助者是就业年龄段的,社区工作人员就长期推荐就业,必须要实现就业。我们呢,也不是说就业了就取消低保而是稳定了以后,再来减少或者逐步取消他的低保……一般来讲,做不到三个月,不是单位不要,就是自己吃不消。他们的就业流动性太大,这也是管理上的一个很大的难度。
干部访谈(个案6):黄干部,女,47岁,重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
黄干部:我们依照国务院条例和市里规定,就给他们介绍就业,一年两次。不去就业的话,我们就取消低保。可是,给一些低保户介绍了就业之后,他想方设法说这里痛、那里痛。现在都是私人老板,他就不要了。他说:“这不是我的原因,我愿意去,他不要我的嘛”。所以,我们这个政策也白搞了。很多也落不到实处。
从以上代表性访谈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政府鼓励就业,但是以取消低保的方式进行威胁,结果是低保受助者勉强就业。由前文可知,政府推荐的工作没有足够的工资,但是低保受助者会却仍会因此失去低保金,受助者付出劳动却没有获得更多利益。即使有逐步取消低保金的机制,低保仍然更有诱惑力,这使一部分人对低保更加依赖,从此可以看出负面的激励方式不起作用。除此之外,访谈受助者也指出,由于政府采取逐渐取消低保金的优惠措施,受助者可以通过短时间的工作既得收入,也有低保金,钻了制度的空子,这样并没有达到真正再就业的效果。
(三)定性结果总结
根据定性的结果,研究有以下发现与结论:第一,定性结果与定量结果相符,年龄、劳动能力、家庭结构皆为就业的显著影响因素;第二,有劳动能力的受助受访者就业意愿均比较强,但是有要求的工资待遇;第三,就业政策没有改善受助者的就业理性的选择,反而受到受助者的敷衍和利用。
五、研究结果讨论
我们通过分析数据发现,年轻、已婚、初中教育程度、劳动能力健全等因素对就业有正面影响。政策变量方面,职业培训有正面影响,登记失业则有负面影响。定性研究则有了进一步的探讨。下面将结合学者们的研究,从居民社会经济背景、政府的失业援助政策以及教育三个方面对低保受助者的就业作出讨论。
(一)居民社会经济背景
收入十分有限是受访受助者的一大特征。人们所提供的劳动力是经济生产要素之一,也是他们生计的主要来源。人力资本的定价很多时候和他们的生产力也有关系。在年龄方面,低收人中年人口(40岁至60岁)的就业较青年差(B值=-0.62),这很有可能是与身体机能不及年轻人有关。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和技术的发展,很多时候他们的劳动能力不及年轻人,所以就业情况也较差。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并不强,在失业保险领取期限到期后依然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只能转而申领低保。不幸地,中年人很多时候有更多的家庭和儿童负担。他们的生活压力更大,而缺乏适当的经济和家庭支持也会对下一代产生不良影响。
身体状况良好是维持生产力的重要前提,对于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更是如此。从研究分析中得出,丧失劳动能力确实对就业有着不良影响,尤其是严重丧失劳动能力,其对受访者就业状况负面影响最大(B值=-3.81)。访谈受助者(徐先生、陶女士)也提出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年龄造成了目前就业的困局,他们的可持续生计受到极大的威胁。
已婚人士相对于未婚人士的就业较佳(B值=0.53),家庭责任和就业也有很大关系。家庭的建立和发展必须有稳定的现金流维持生计。处于贫困环境的低保受助者很难通过资产回报获得现金流。尽管低保金本身是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入,但是未必能满足家庭开支的需要,低保受助者在家庭分工释放一部分劳动能力后希望通过工作补贴家用。不过,访谈受助者(陶女士)指出照顾小孩和全职工作有一定的冲突。然而,有研究指出家庭对儿童的照顾所创造的价值是学校无法取代的。
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因素作为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后文将单独进行详尽讨论。
(二)政府失业援助政策
由于低保金有一定的维持生计的作用,访谈(徐先生)发现低保金和工作收入有一定的替代性并形成一定的福利依赖。单纯支出法的公式确实没有考虑他们是否有工作收入来源,设计上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福利依赖……在更深入的小组讨论中,受访者(肖干部)指出政府已经作出一些措施防止福利依赖,不过也表示在评估上仍然遇到障碍。黄干部也提到,一些政府就业措施得不到预期效用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福利依赖。受访者(徐先生)直接指出除非工资和低保金有显著差异,否则不会选择工作。福利依赖对就业的威胁仍然存在。
统计中发现登记失业不利于就业(B值=-0.40)。唐先生在访谈中表示受助者参保的很大原因是失去工作,而登记失业过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可以转领低保金。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失业下岗是城市贫困的主要原因。失去工作的困难群体伸手向政府求助,不过不同地区对于登记失业的作用有不同的解读。不同地区实施就业扶持政策会因地制宜,但是手法的不规范有可能引致反效果,例如黄干部在访谈中提到,采用的手法不是鼓励就业而是必须在工作介绍三次以内就业,否则取消低保,结果受到低保户敷衍。低保受助者登记失业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自我标签为失业、等待工作,他们很有可能因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而降低寻找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到政府进行失业登记的可能是最困难的群体,就业条件本身就相对较差,身体或其他条件较好的群众可以直接找到工作,并:不需要登记失业。因此,登记失业的群众就业条件本身不好,加上福利依赖会产生一定的道德风险,登记失业与就业有了负相关关系。
政府向低收入保障人士提供公益岗位,但是研究发现,公益岗位无助他们的就业。由此可见,公益岗位目前对于他们的就业起不到积极的作用。在发展路径并不清晰的时候,无法产生一定的激励让他们更愿意积极工作,反而在访谈中被众人认为是花钱买岗位。
政府的职业介绍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主要因为职业介绍没有考虑到他们的就业发展路径,目前机制也无法得知他们的发展意向,形成信息不对称,而且没有事前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培训和辅导。
(三)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教育可以改变命运,对事业发展和生计有很大的帮助。本次定量研究却发现,初中文化程度的受访者的就业比其他教育程度更高,包括高中或以上(B值=0.52)。此外,方差分析及描述统计发现初中的就业显著优于其他学历(P值=0.007;初中就业率55.9%,高于其他学历的受访者)。由此可见,高中的受访者就业率没有显著优于初中,这情况或可从两方面解释:第一,较高文化水平的受助者可能因“面子”问题对工作有更高要求,在得到基本保障后宁愿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后才做;第二,工作配对方面未能有效根据受助者的不同文化背景进行安排。中国高中大多以高考辅导为主要目标,提升高考入学率成为学校间的竞争战场。不过,书本知识未必符合社会实践要求。高中毕业生向往的职位大多被大专或以上学历所占据,他们又不太愿意从事低下阶层的工作,形成“高不成、低不就”的状况。较高文化程度的人接受的理论教育很多时候无法直接提供他们的维生技能,初中学历的受访者却愿意付出更多的劳动来获得回报,而且他们可以接受层次较低的工作,因此他们的就业情况较好。本次研究较都阳和黄晨熹的教育年限研究有进一步的发现。
本次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提升低保受助者的就业并不能单纯依靠提升教育年限来实现,对低保受助者的职业培训也是一个突破口。根据定量分析结果,职业再培训对低保就业有正面影响(B=0.39),假设雇主根据员工的经济贡献值来确定工资,提升经济贡献是员工受到聘用和加薪的主要原因。在一定的学历基础上,职业培训的作用在于提升他们的工作技能。雇员的经济贡献提升,带动薪酬的增长,这直接给予了他们工作的意愿。对于低保受助者来说提供职业再培训可以提升他们的技能,使他们更容易找到合适的工作。况且,工作的实践也能使他们从中学习进步,对其融入社会也有一定的帮助。相对高中、大专的教育,这是一个直接减少人力资本投资成本的一个方式,较为适合低保受助者。除了上课学习技能外,低保受助者也通过与外界的交往增强了社会化,避免了边缘化。
六、相关政策建议
经过对研究结果的讨论,笔者得出一些主要的结论。首先最低生活保障的受助者在很大程度受到身体状况等的困扰,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其次,中年人口由于年龄尴尬,就业也较差,但他们同时又负担着较大的家庭责任,他们理应受到更多关注;再次,职业培训所引导的工作及机会是扶贫政策的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最后,低保金的计算方式与就业的激励也有直接的关系。接下来将对上述结论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
中国近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国就业促进法也提及政府的培训责任。尽管目前中国的职业教育仍在起步阶段,但是发展势头强劲,吸引了不少学员加入,北京培训后的就业率高于六成。不过,当前中国的教育观念相对保守,政策重点集中在传统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并未受到广泛的重视与认可。而加拿大的职业教育发展较为成熟,可作参考,加拿大学生的升学形成了职业和学历的两个导向。政府则通过拨款设立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同时向招收实习生的单位提供资金补助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香港的职业培训则主要源自政府的政策鼓励,比如职业培训局和展翅计划等,其中一些课程直接是职业挂勾课程,完成课程合格实时上岗,这些项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对学员的就业有很大帮助。
中国每年职位创造的压力非常大,对于中年人士的结构性失业更是如此。为了适应社会的变迁和技术的进步,政府确实有需要充分实施职业培训来增加中年人士的就业机会。政府可以考虑通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将一些服务外包给专业的职业培训机构,使优秀学员可以直接参与现实工作。此外,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实习生也是另一直接解决职业培训学员的就业出路。为了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政府可以建立标准统一而严格的职业培训资格认证体系,为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官方的认证,以此增加职业培训机构及其学员在用人单位中的认可度;同时,将工作推荐与职业培训相结合,这一方面比单纯的职业配对更有效果,另一方面也让职业培训与更好的就业前景挂钩,提升了职业培训机构在劳动者中的认可度,可以吸引更多的学员加入,增加企业对学员的青睐,形成培训机构和学员双双获得更高认可度的良性循环,而通过工作获取收入也成全了中年人口的就业理想和家庭责任,从而具备了吸引劳动者吸引低保受助者参与培训的内部激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