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对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是扩内需、调结构的关键举措。提升传统服务业是服务业现代化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服务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目前推进传统服务业的现代化与加快新兴服务业发展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两个轮子,要实施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积极推动新兴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将金融业打造成现代服务业的高端产业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整体实力。积极培育银行类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提高银行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发挥银行业在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中的作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上市融资和探索推进综合化经营,积极提供综合性、多样化、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营业网点,拓展电子服务渠道,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加强和改进对客户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探索建立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积极引导资金流向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领域。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证券业的综合竞争力。适当放松管制措施,抓紧落实基础性制度,丰富证券市场产品,继续发挥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传统业务的支撑作用,提高综合经营水平。积极引导和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创新活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改善盈利模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的监管和指导,提升安全运行水平、优质服务水准和市场运作效率。
三是要进一步促进保险业加快发展。因势利导,推动国有保险公司重组改制,深化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保险业综合经营试点,促进保险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加快发展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养老保险税收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年金市场,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新型金融产品
鼓励金融机构多领域开发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为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咨询、项目评估、财务辅导、融资设计等特色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研究服务企业个性化信贷需求特征,加快开发面向服务企业的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鼓励商业银行大力发展针对现代服务企业客户的电子银行业务,优化对现代服务企业的结算服务,提高其资金运转效率。加快培育现代服务业信用评级市场,继续推进各类现代服务企业担保机构发展。针对现代服务企业资产主要以应收账款为主的特点,允许现代服务企业灵活采取应收账款质押、股权和经营权质押、专利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形式的短期质押、担保贷款。积极探索投融资改革的新路子,建立投资、财政、信贷之间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的新机制。商业银行应降低信贷门槛,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开办“国内信用证”“保理”等新型融资结算业务,推动信息、科技、会展、旅游、房地产等现代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民间资本进入现代服务业领域
稳步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加快发展适合“三农”特点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手段,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农村服务业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支持生产型的农村服务业。全面推动小额贷款,大力扶持经营分散、资金需求规模小的农村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面向农村服务业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积极研究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新型金融组织对现代服务企业的资金支持作用。加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监测。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等合法金融机构流向附加值高、成长性好、风险较低的现代服务企业,推动民间资本合法、合规、有序流动,发挥其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作用。
大力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发展
加大面向中小服务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加强针对中小服务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力,促进中小服务企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服务企业,积极提供融资支持。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优化中小服务企业融资环境。探索发展中小服务企业联保贷款业务。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中小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中小服务企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对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服务企业的信用评级,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以及运用新技术的中小服务企业开展业务。积极发展针对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化担保公司或政策性担保公司。
鼓励金融机构研发和推广科技、教育、旅游等领域的消费信贷产品,推动消费信贷市场发展,不断增加现代服务业有效需求,促进健康发展。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和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特别是电子支付工具,加强非现金支付法规建设,防范非现金支付风险,加快支付服务领域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步伐,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加快发展。加快人民银行与税务、质(技)检部门相关信息系统的联网进程,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大力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适应国际市场竞争新形势,积极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健全服务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简化境内服务贸易企业对外支付手续,满足服务贸易企业合理用汇需求。对“走出去”服务企业的后续用汇及境外融资提供便利,支持有实力的中资服务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完善服务企业出口信贷、服务产品买方信贷政策措施,对服务贸易给予与货物贸易同等的便利和支持。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列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的出口项目或企业,按规定给予贷款支持,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努力拓宽现代服务业融资渠道
鼓励多层次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努力消除市场分隔、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对服务业发展的阻碍,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等方式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调整监管政策,鼓励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服务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托、融资租赁服务。发挥民间借贷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完善中小企业债券信用评级制度和信用担保制度,积极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现代服务企业集合发行短期融资券,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完善债券风险处置办法,不断满足现代服务企业短期融资需求。适应金融服务业发展形势要求,丰富和完善股票、公司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市场;通过建立退市制度,新股发行责任制度,促进三大类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的平衡发展,协调资金在超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间的投向等。
推动金融业与产业融合
积极推动金融业与产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作用。以公开上市、并购重组、权益投资等手段强化资本运作,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强化财富效应,以发展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专营机构和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支持,以金融综合经营,实现一站式金融服务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加快金融业从单纯的融资服务向融智融物、资源整合和价值发现等多重功能转变,实现金融业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同时,金融部门要进一步密切与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牵头组织的政银企联席会、项目资金对接会等,加强与地方产业政策协调力度,建立多维的沟通协调机制,助推现代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