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联合国确定的第一个国际合作社年。6月11日,“2012·国际合作社年”主题报告会在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代表中国政府致辞时指出,合作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繁荣的重要力量,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特别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正在带动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小生产”走向“大市场”,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走向专业合作经营,成为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支撑。他强调要坚持立足中国国情,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法律保护、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形成推动合作社发展的长效机制。
作为农民自愿互助性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担负着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在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目前,中国的农村专业合作社达到55万家,入社农户43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7.2%,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农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呈现出组织模式多元化、产业种类区域化以及利益机制分散化的发展态势。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身资源的组合,将产品的生产、技术、营销和分配等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提高了产品生产质量,又提高了连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不仅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获得了规模效益,而且也提高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竞争地位,改变了以往农民“单枪匹马闯市场”的被动局面,较好地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
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社还充分利用龙头企业优势和掌握的科技信息优势,组建专业科研机构,为社员提供种苗和种植等技术培训,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与此同时,合作社社员也充分利用专业合作社平台,一方面推广新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农产品品牌创建与共享,提升产品知名度,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农村专业合作社通过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极大地节省了各环节周转费用,为农产品降本增效奠定了基础,有效地促进了农户增收。
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和运输,注册资本少,缺少可供抵押的资产,很难从银行融入信贷资金,导致许多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或者陷入经营困境。具体地说,当前金融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专业合作社自身资金实力弱导致信贷准入困难。二是专业合作社各项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贷款风险较大。农村专业合作社尚属起步阶段,当前主要是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采购等初级合作为主,缺乏以资本为纽带的深层次合作,对社员也未约定同业经营禁令,往往出现社员与专业合作社之间利益博弈的现象。由于专业合作社自身利益较难保障,总体赢利能力较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较难得到保障。三是绝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对农村专业合作社作用的认识,没有把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主要对象,双方缺乏互信和协作,由此造成农村金融机构不敢甚至不愿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贷支持。
由上可见,融资难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破解这一难题需要有关部门与机构齐心协力,统筹解决。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社而言,首先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努力方向,争取在特色资源和特色技术基础上做实自己的特色产品和特色产业,形成自己特色与品牌,不断壮大自身经济实力。这是农村专业合作社获取更多金融支持的前提与基础。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应根据不同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经营特点、风险程度,进一步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研究开发不同的金融产品,提供不同的信贷服务,为农村专业合作社提供快速、高效、便捷的信贷服务,并把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作为支农重点。需要强调的是,国家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尤其应将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将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列为国家农业政策性贷款。实践中,不少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在同业中率先推出了农村专业合作社流动资金贷款产品、海域使用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理事长及社员联保贷款、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特色金融产品。有些农村金融机构还研发并推出了流转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动物资产抵押融资、浮动抵押融资等三农特色产品。
为了突破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难题,各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1、通过财政奖励等手段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信贷支持。2、国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开发新的融资担保产品和服务,为农村专业合作社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保证担保,为农村专业合作社融资创造更多的条件。对于此类担保所得的保费收入,国家应减收或免收营业税及所得税。3、建立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对农村专业合作社从事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提供保险,并对涉农保险的收费、税收等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4、调整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限制,允许以农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小额贷款公司跨区域经营。5、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探索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