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议焦点简述) 朱玲 Joachim von Braun教授曾任国际农经学会主席和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所长,现为德意志科学和技术学院院士、波恩大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以往10年,他一直追踪研究食品价格变动,对于食品价格在2007~2008年的异变和在2011年的飙升,他都曾发出过预警。2011年7月上旬,在清华大学召开的国际经济学协会全球大会上,von Braun与Getaw Tadesse合作,提交了一篇论文,题目是“商品价格异变和穷人:源起和解决方案”(Commodity Price Volatility and the Poor: Causes and Solutions)。在基于这篇论文的演讲中,他对1970年以来的月度国际食品价格波动做了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深化了以往的研究结论。对此,笔者与von Braun教授在会议期间曾多次讨论。以下,试将其最近的研究结果加以概括。 其一,以往40年的食品价格异变呈现出非线性的趋势,两次大的食品危机分别发生在上世纪70年代和21世纪最初十年的后期。价格的波幅自上世纪70年代起逐渐减小,并且在90年代的大多数年份里保持稳定。自21世纪初开始,波幅开始加大乃至形成2008年和2011年的飙升之势。 其二,导致食品价格危机的因素是结构性的。(1)在粮食储备-粮食使用比例下降的情况下,粮食供给冲击造成价格大幅上涨。(“供给冲击”,由既定时段的实际粮食供给量与“去趋势”的供给量之差的绝对值表示。)(2)能源价格影响食品价格。能源价格上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生物能源生产规模扩大,引起对粮食作物的需求增加。这是当前引起食品价格上涨的两个因素。(3)投机交易引发能源价格与食品价格联动。期货市场上对原油、小麦或玉米等大宗商品的组合指数交易,使得这些商品的价格同向变动,以至于能源价格异变与食品价格异变显著相关。 其三,投机(speculation)对于商品市场究竟是起稳定作用还是扰动作用,取决于市场的“恐慌程度”(markets nervousness)。在投机和价格波动负相关的情况下,投机通过价格发现机制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在投机与价格波动相互促进、循环往复的情况下,投机就有了导致市场不稳定的作用。因此,对投机的调节,必须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而不是对各种交易一概加以限制。长期控制市场交易,会损害投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稳定市场的作用。 其四,全球化加速了危机的传导过程。2009年,Reinhart 和Rogoff利用世界范围内的银行、货币、违约和通货膨胀危机数据,生成了一个金融危机指数。他们发现,在1900~2008年的100多年里,1990年之前的小麦价格异变,与金融危机只有微弱的负相关关系。在1900~1950年期间,二者的相关系数为0.16;在1951~1990年期间,相关系数为0.24。但是,自1990年之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速,小麦价格异变与金融危机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达0.65。 其五,统计分析显示,供给冲击、能源价格异变和金融危机指数每增加1个百分点,食品价格的变异系数(即标准差与均值之比)会相应地分别增加0.22、0.32 和 0.6个百分点。这意味着,食品、能源和金融这三个市场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依据上述分析,von Braun教授只是针对价格异变中的部分极端事件,提出了一些应对之策,并未涉及一般价格稳定问题。首先,当前的食品价格异变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因而需要通过国际合作来应对。倘若每个国家都增加食品储备或强化国际贸易限制,所有国家的政策行为总和,非但达不到减轻价格异变的预期效果,反而会加剧价格异变。这是典型的“集体行动失效”案例。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一方面,需要国家之间相互协调,开放粮食贸易,确保信息公开;另一方面,需要建立新的国际组织,对国际食品市场的价格异变实行综合干预。 其次,抑制过度投机。一方面,通过加强对市场参与者和期货市场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另一方面,在食品价格发生异变时,借助国际政策协调机制,例如G20磋商,对期货投机征收累进税或提高参与者的资本准备金率。也就是说,通过增大投机成本,减少过度投机。 再次,创新国际食品储备政策。一是由联合国粮食署保留少量粮食储备,用于人道主义紧急救援;同时,建立人道主义粮食基金,允许粮食署以此进入期货市场,从事套头交易。二是在国家、地区和全球层面建立虚拟粮食储备机制。这个机制可以称为世界食品储备银行,它并非是食品价格稳定基金,而是风险管理和预防价格突然飙升的制度工具。因此,它应当包括一个参与国政府组成的“俱乐部”;一个能够干预期货市场的高层技术委员会;以及一个能够在价格趋向飙升之时发出预警的全球性智囊机构。 一些地区性组织已经在讨论上述建议。2011年4月,笔者在雅加达参加一个国际会议时,就听印尼副总统布迪奥诺谈起,在东盟建立一个小型稻米储备机制,以应对大米价格飞涨。他还表示,印尼将积极参与国际性的协商机制。笔者认为,中国农业政策的决策机构有必要了解这些动向,做好技术性的准备工作,以便在国际农业政策讨论中充分表达立场,谋求符合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政策方案。 (2011年7月22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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