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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拆并村庄要尊重农民意愿

http://www.newdu.com 2018/3/17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平均翻修房子在4—5次之间。这就是说,中国农村很少有百年老宅。
    今年年初开始,走到中国绝大多数地方,常可以看见有些地方政府在做拆并村庄的工作。常常是两三个村并到一起,或者干脆是把三个村一并拆除,将农民移到另外一个新地方。这个工作被有些地方政府看作新农村建设的一部分。
    适当地让农民集中居住当然没有错。我国农村地少人多,村庄占用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也就是1.5亿亩以上的土地。现有村庄多没有规划设计,村里的空闲地很多。
    如果让农民集中住在楼房里,可以节约出50%左右的土地。
    在东北一个地方,有三个村庄占地1500亩,政府将它们集中迁并到一个新的地方,占地才200亩,节约土地超过了70%.这样粗略算来,全国的村庄拆并完成以后,可以节约出土地在7000万亩以上。如果用20年时间完成这样一件事情,每年平均节约出的土地也足以满足国家新增建设用地的需要了。
    地方政府的确有很大的积极性做拆并村庄工作,因为这个工作能创造出可以搞非农建设的土地。在中央政府限制占用土地的大背景下,通过拆并村庄可以解决建设用地不足的难题。
    有关部门对拆并村庄后新增可用土地的政策,给地方政府留下了很大的腾挪空间。也许一些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这项工作增加建设资金来源。
    但是,如何做这样一件事情需要慎重。有三个问题需要探讨:一是要不要把一些村庄抹平,不留任何农户?二是究竟是大范围地将三两个村并一个村好,还是把一些村庄居民缓慢地、同时也是一步到位地移到城镇好?三是农民会不会不愿意搬迁到新的村庄?
    先来探讨第一个问题。有人批评说,把农民搬迁到楼房居住会妨碍农民养猪、养鸡,影响农民的小规模家庭经营。这个批评已经过时了。现在的农民,尤其是稍稍富裕一些的农民,已经不再小规模养猪养鸡了,在农业专业化获得很大进步的条件下,自己养猪养鸡不如市场上买肉吃划算。但是,对真正想务农的农民,且耕作面积或经营规模比较大,住楼房就不合适了。农业大户需要建设仓库,以便存放农业机械和农产品;一些农用生产资料还是危险品,也不适合在楼房存放。也许正因为这个理由,有的国家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农民只能住在自己的田庄上,不能住在市区。中国农村已经有一些大的农户,将来还会进一步增多,我看这些农民还是分散居住好。所以,在搬迁村庄时,让一些农业大户留下来也许是明智之举。
    再来说说第二个问题。现在将村庄三三两两地合并,小的合并成比较大的,如果一刀切还是有问题。目前,在我国农村住宅中有大约20%常年空置,房子的主人大多在城市工作,旧村消失建新村,很可能是把旧村的空置房变成了新村的空置房,结果还是不能避免资源的浪费。能不能想办法借撤并村庄的当口,让一部分农民直接进入城市定居?我看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有关方面负责任态度和智慧。
    说到农民搬迁意愿,也需要具体分析。就绝大多数农民来说,搬迁后的住房质量有可能提高,只是节约出来的土地的潜在增值收益他们不能得到了。但在中国的国情下,基层政府事实上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政府反复“做工作”的压力下,农民几乎全部会搬迁。如果基层政府能有点“以人为本”的施政意愿,把旧村庄土地开发所得到的收益拿出来一部分为搬迁农民做好事,农民多少也算获得了补偿。我担心还是有的地方政府不能做到这一点。
    从建设部发布的资料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平均翻修房子在4—5次之间。这就是说,中国农村很少有百年老宅。看着中国农村的风貌,感觉到农民们好像在凑合着过日子。穷的时候盖个简易的房子,有了一点钱就改造一下。现在搞新农村建设,百年农舍出现的可能性愈发小了。
    这多少让那些想在中国看到欧洲田野风光的人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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