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冲击和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面对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着的多方面挑战,如何以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如何推进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的突破,如何应对挑战并赢得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7月17日下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邀请国内高层次专家学者举行了在线改革形势分析会。会议由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围绕要素市场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等议题开展讨论交流,积极建言献策。以下为专家发言实录。
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我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研究后感到有几个问题,围绕问题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点建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着眼点,建议不仅着眼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而且着眼于人的发展和社会治理改革。
这是我的一个基本构思。最近看了这方面的材料引发思考,为什么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首先,是经济改革本身的逻辑。中国经济改革走到今天,向要素市场化领域推进是必然的趋势和国家战略选择,前40年改革主要还是在商品市场领域,经过多年努力,商品市场化程度已达97%。但是,要素市场化改革、放开方面相当滞后,距离目标很远,这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短板”。基于此,新阶段应该把要素市场化作为经济改革的“重头戏”。至于要改革多少年,现在不好预测,因为商品市场化97%用了近40年,要素市场化需要多少年?不能确定,要看改革进程。这是一个逻辑。
第二个逻辑,经济发展的逻辑,即从经济发展方面谋划要素市场化,特别是创新发展的战略举措。现在我们的发展遇到了体制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怎么解决?需要挖掘内部潜力,其中要素市场化蕴藏着极大的发展潜力。
建议补充第三个逻辑,就是人的发展和社会治理改革的逻辑。
我比较关注与此相关的人的发展和社会改革。比如说,劳动力市场,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户籍制度的改革,虽然一千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还要“积分入户”,但是其他的城市将逐步全部放开。我觉得,这个改革涉及到人、特别是两亿八千万农民工兄弟的自身解放和发展问题,因为旧的户籍制度造成对人的束缚。再比如说技术要素市场化,涉及到技术人员知识分子的“身价”问题;还有管理市场涉及到企业家和管理者的价值实现问题,等等。
把这些涉及到人的方面聚合起来,会得出一个新的结论:这样一个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无疑会促进人在新的条件下的一种新的解放和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这“三权”十九大已经明确写上,现在正在落实中。从这个意义上,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有助于保护人民的“三权”。
与这个相关的是社会治理改革。如土地市场里面打破城市和乡村这样一个“两种权力体系、两个市场、两种土地利益分配”,劳动力流动也要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等等。
总之,要素市场化有助于破解中国存在的“二元结构”,这既是个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破解这个社会问题,无疑会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正。因此,我今天提出谋划要素改革一个新视角,从人的解放和发展及社会治理改革方面着眼,把握这场改革的历史必然性。
第二点建议,对于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不要“完全”看成是割裂的“两个板块”,而要在“很大范围内”看成是“形神兼备”的有机整体一起推进。
这涉及到如何理解和把握“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这个改革的重点问题。
我先简要说说我的论据。首先,应客观把握产权内涵,2003年我有个研究报告报给有关方面,建议“从广义上”把握“产权”内涵。产权不仅是大家所熟悉的物权、股权、债权等,而且还有各种非经济物品的产权,包括各种各样的人力产权等等。2009年出版的拙著《广义产权论》里,第一要义”广领域”,广到天(环境产权),广到地(各种资源产权),广到人(人的劳权、知识产权、技术产权和管理产权)。今天我们已经把“产权”推进到“广义产权”的新境地。
在这样一个新的条件下,产权和要素这两者关系怎么样理清?怎么摆布?这与下一步要素市场化配置有很大的关系。这个问题很复杂,简单说两点基本看法:一是要素和产权是两个范畴;二是在“很大范围内”彼此是交叉的。不是“两个凡是”,而是“一个凡是”:不可以说“凡是有产权的都是要素”(这句话不成立),但是可以说“凡是要素都有产权”。
根据我的研究,产权对要素有“三全”:1.“范围全覆盖”,产权对要素是全覆盖的,所有的要素都有产权。2.“过程全贯通”。产权制度贯穿要素运动的全过程,包括界定过程、配置过程、交易过程、保护过程。完善产权制度,“很大范围内”是完善要素产权的界定制度、配置制度、交易制度和保护制度。3.“生命全周期”。上月的《产权导刊》发表了我的这个观点:“产权是生产要素的生命”从产生、发展到消亡,相伴相随,形神兼备,离开了“神”,形就成外壳了。
基于此,得出一个看法:要素市场化配置实则是“产权配置”,要素价值实则是“产权价值”,由此,找到了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化内在的“相通性”。回过来再看十九大报告中那句“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这应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有机整体,而不是两个孤立的“板块”。
第三,建议不用“赋予”要素产权的说法,而采用“承认”“尊重”的说法,以更好地激发要素主体的活力。
我认为,产权是要素自身的“内在属性”,它是客观存在的,不是外部“赋予”的。比如说,工人的“劳动力产权”、知识分子的“知识产权”,管理者的“管理产权”,都不是外部赋予的,都是自身具有的(当然各自有差别)。马克思说,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同的劳动能力是各自的“天然特权”(《马恩选集》第3卷,第12页)。如果说别人“赋予”的,就引来其他复杂的“关系”问题。因此,建议采用“承认”“尊重”或“维护”等提法。
第四点建议,明确增加管理要素(企业家)市场,从而使要素市场体系完整化。
现在已经明确开列五大市场:1.劳动力市场(包括户籍制度、劳动技能评价等);2.土地市场(包括三块地,建设用地、农地、宅基地);3.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债券、非标资本):4.技术市场(包括职务成果产权界定)5.数据市场(界定比较复杂,这里面同时涉及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等一系列问题)。
但是,没有正式把管理要素(企业家)列入市场体系之内,有点遗憾。建议补上这块。马克思《资本论》在确立资本要素时,曾提出“科技是生产力”和管理者是“乐队指挥”的思想。当然,他没有提“创新”和“企业家”。后来理论发展。中共16大报告提出管理要素,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也都列入管理要素。现在,中国完善管理市场很迫切,而且面临诸多新问题,感到欠缺。当然,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但是,我们能不能理出个头绪,建立符合国情的管理要素市场?
第五点建议,在实践中可把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结合起来。
在实践中可拓展一下。
一是,拓展到另外的某些自然资源,现在土地已经列入了,能不能拓展到矿产资源(招拍挂),由此想到山岭、荒地、海域、滩涂等自然资源,能不能也把它引入市场化配置的范围?
二是,能不能拓展到某些社会资源方面。比如“公共工程承包经营权”配置市场化,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权”配置市场化,这个思路打开,包括城市里的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权”配置市场化等。
三是,拓展到某些行政资源方面。比如政府采购、公用车辆的使用、行政系统闲置房屋等,这些行政服务资源配置要不要市场化?
我想,能不能借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这出“大戏”,顺便把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结合起来一并推进。这场改革估计阻力、掣肘将会不小,但是,不管多大,面对历史,需要拿出“自我变革”的勇气。
我的意见不一定对,仅供讨论、参考,谢谢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