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指导思想。他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一、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基本目标;是适应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战略任务。与此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14亿人的大国推进共同富裕,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要充分估计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1.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入新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就是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老百姓追求的不仅是物质生活,还有精神文化生活。共同富裕的内涵,不仅是物质生活的富裕,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富足。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教育、医疗、健康、文化等已成为老百姓日益增长的重要需求。因此,要在教育、医疗、健康、文化等方面为全体人民创造条件,使得城乡居民不仅能够有机会享有,而且水平大致相当。
2.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到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重要目标就是使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我国是一个大国,一方面,正处在由高速增长的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换时期,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不是一步到位,而是要分阶段实现;一方面,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仍不均衡。“分阶段”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突出特点。
在每个阶段,共同富裕有不同的目标、不同的任务。例如,到2035年要实现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再比如,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我国有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得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不到4亿人,若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倍增,也就6亿人左右,还没有达到14亿人的70~80%。总的看,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将是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走出的决定性的一步,这一步将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所以,不能把阶段性目标作为终极目标。要看到,共同富裕是长期目标。当前主要任务是实现第一步: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并且走出一条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之路。
要明确各个阶段的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形成引导各方预期的体制机制安排;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前不久,我到浙江桐庐调研,虽然桐庐相较于浙江有的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最高的,但是我感觉桐庐是初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典型案例。一是它的生态环境特别好,实现了绿色发展。二是城乡差距较小,城乡一体化水平较高。三是老百姓的获得感很强,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老百姓比较满意。
3.走出更符合基本国情的共同富裕之路。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也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重大选择,是在特定发展阶段下改革发展的路径选择。今天,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条件、有可能、有基础提出并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当然,强调实现共同富裕绝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绝不是平均主义的富裕。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鼓励、支持全体人民通过勤劳致富、创新致富、发展致富、改革致富。也就是说,要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为全体人民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二、在形成合理分配的格局中实现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重大任务。不仅要惠及城镇居民,也要惠及农村居民;不仅要惠及中等收入者,更要惠及低收入者;不仅要惠及当代人,也要惠及后代人。
1.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基本前提。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域、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不充分比较突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任务之一,就是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就是要在经济增长和提高经济活力的同时,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相对偏高,财富收入差距较大。从基本国情出发,形成人人享有的分配格局,就是要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就是要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尤其是缩小城乡内部的居民收入差距,创造条件让全体人民都能通过劳动致富、创新致富得到合理的回报;就是要促进各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就是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
2.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城市和农村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但是城市与农村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仍不统一,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形成人人享有合理的分配格局,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在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实际差距,推进城乡、区域、不同群体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例如,农民工的孩子在城里上学仍然还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尽快打破各种掣肘,创造条件,使之在同等条件下,人人享有、机会平等、公平参与。再比如,建立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机制。由此,使得低收入群体能够有一个比较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
3.形成人人享有的分配格局,需要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例如,在基层通过工会互助基金等多重形式,形成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互助机制。从现实情况看,调动全社会参与分配的积极性特别重要,而且空间巨大。
三、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财富明显增大。与此同时,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仍比较突出。究其原因是收入分配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任务。
1.深化以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为重点的收入分配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短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是如何做大经济蛋糕。针对“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对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大经济总量发挥了历史性作用。进入新发展阶段,适应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就要在注重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平。比如说,加快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等。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要以初次分配注重效率调动各方积极性;以再分配实现社会公平;以社会为主体形成慈善共济的三次分配新格局。从现实看,无论是初次分配、再分配,还是三次分配都需要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这是我国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保障。
2.初次分配要更加注重生产要素的公平分配。从实际看,相关的制度安排,如当前初次分配的基础制度安排中,劳动、技术、管理等各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相关制度仍不完善。比如劳动力产权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影响了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因此,在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各类生产要素的公平分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这对于鼓励青年人创新创业、激发各方积极性、增强经济活力有着重要意义。
3.以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进行再分配。重点是充分发挥税收的收入调节作用,并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不同群体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重点是解决2.8亿农民工融入城镇的问题。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
4.以社会为主体的三次分配在共同富裕中扮演重要角色。三次分配的核心,是调动社会参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为此,需要形成有效的激励制度安排。例如,税收制度安排上,能不能对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如各类社会机构和社会组织,做出相关激励性的制度安排,以鼓励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有效地参与到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中,既充分体现“先富帮后富”,又有利于弘扬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