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同富裕”并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和概念。在古代社会,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等贵贱,均贫富”等说法。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共同富裕的含义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征程中,始终把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进而实现共同富裕当作自己的历史使命。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在理论内涵和实践发展上都有了新发展。2021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指出:“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再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不断深化。”在一定意义上,这段话可以被看作共同富裕思想在当代中国实践演进的高度概括。
“站起来”:共同富裕思想的实践起点 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它高举马克思主义的伟大旗帜,紧紧依靠人民,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克服了无数困难,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这一胜利结束了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历史,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独立和民族平等。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站起来”之后,秉承着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的理念,开始了共同富裕的实践。因此,“站起来”,可谓共同富裕思想在中国大地上展开实践的起点。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是,由于我们是在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度里建立了社会主义,这种情况和理论上的社会主义存在着巨大的落差,诚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这直接造成了当时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重大问题的认识尚不够清晰,使实现共同富裕的探索显得艰难曲折。
总体而言,“站起来”为开展共同富裕的实践提供了政治条件,但这并不能取代落后的经济基础。毛泽东同志所说的“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好画最新最美的画图”,显示出后发国家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对于鼓舞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激发人们战胜艰难险阻的昂扬斗志等,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落后的经济基础不足以支撑共同富裕的要求。更何况,在当时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下,集中力量实施“赶超战略”,即优先发展重工业尤其是军事工业,而满足人们消费需要的轻工业、农业等难以发展。这种状况,被当时的人们称作“勒紧裤腰带闹革命”。为了国家的独立和强大,刚刚“站起来”的广大人民群众,表现出了强烈的献身于国家和集体事业的精神。“站起来”的新中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了独立的、相对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这一了不起的成就成为激发广大民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动力。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这一成就的背后,是广大民众的牺牲精神和奉献精神。在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人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形成了所谓计划经济体制下特有的“短缺经济”“票证经济”。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共同贫穷”,就是在集体主义、平均主义规制下的整齐划一的“共同贫穷”。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贫穷”更不足以成为国家发展的持续动力。对此,邓小平同志曾有针对性地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当然,这一批评和反思是在改革开放启动之初提出的。
“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共同富裕思想的策略性推进 从共同富裕实践的角度来看,改革开放的启动就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造成的“共同贫穷”局面的纠偏。《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在笔者看来,“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共同富裕思想的策略性推进方式。
由于整齐划一的计划体制造成了共同的贫穷,造成了社会的凝滞,因此,改革开放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必须打破整齐划一的体制,推动分化发展。分化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的原初性动力。同时,分化也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的策略性推进方法。
对于这一推进策略,邓小平同志有非常明确的表述。他在1983年《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文中指出:“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勤劳致富是正当的。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大家都拥护的新办法,新办法比老办法好。”1986年8月,他在视察天津时的谈话中指出:“我的一贯主张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在1988年9月的《中央要有权威》的讲话中,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思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由此可见,通过分化,打破平衡,形成反差,制造势能,让有条件的人和地区先发展起来,先富裕起来,然后,在先富地区的影响和带动下,形成共同富裕的局面。没有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也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
在这一策略的指导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总体上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更是进入了快车道。在199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就达到了14.3%,实现两位数的增长,而在此后近20年的时间里一直保持着高位增长(1998年、1999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GDP增长率低于8%)。在快速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GDP的世界排名发生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更迭——从1990年世界排名第十,到1995年世界排名第七、2000年世界排名第六(超过“西方七强”中的意大利)、2005年世界排名第五(超过“西方七强”中的法国)、2006年世界排名第四(超过“西方七强”中的英国)、2007年世界排名第三(超过“西方七强”中的德国),再到2010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当然,这一经济发展的巨大成就可以被看作“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所带来的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伴随而来的贫富分化和地区分化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社会信任、削弱了社会团结、造成了社会道德滑坡、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甚至影响执政安全。但是,如果从邓小平同志的“两个大局”论述来看,这些问题都是预期之中的。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基本上完成了第一个大局,即沿海地区先富裕了起来。同时,中国经济总量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这就为实现第二个大局——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思想的实践推动:新时代之“新”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实现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施政重点来抓。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之“新”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就阐述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不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是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其主题和目标与“共同富裕”都是一致的。在新时代,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判断,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不仅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也标志着作为第二个大局的共同富裕建设实践的开始。从某种意义上说,要化解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最为主要的途径就是消除贫富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走共同富裕道路”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明确提出了“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观点,肯定了第三次分配在“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把“共同富裕”放在了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上,要从社会主义的制度要求出发,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来扎实推动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在“十四五”规划必须遵循的原则、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等部分,反复提到“共同富裕”,出现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等表述。这表明,对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共同富裕是要付诸实际的行动。
在2021年,共同富裕更是成为焦点性的议题。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当然,实现共同富裕,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同时,这项工作也不能等,要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这一段话,非常明确地阐明了“共同富裕”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在1月28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3月份“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共同富裕”的重视程度也有了实质性的提高。在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表达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决心。
认识到“共同富裕”的重要性是一个方面,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具体地、扎实地推动共同富裕。其实,关于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措施和行动,在一些讲话和文件中已给出了具体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说明》中,特别强调了“脱贫攻坚”对于共同富裕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举措。在中宣部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中非常具体地讲述了推进共同富裕的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公平正义上推出一系列开创性举措,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救治病患不惜一切代价,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从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享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在“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自觉主动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为重要的是,“十四五”规划草案明确提出了要“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同时,国家发改委积极研究如何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这一纲要被认为将是第二份真正意义上的收入分配改革文件,旨在以具体的措施推动共同富裕。
在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十四五”规划关于“共同富裕”的基本精神,并指出,要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这是从公共政策的角度阐述推进共同富裕的路径。而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的问题上,在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可看作是在推进共同富裕道路上的积极探索。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的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研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问题时,还就推动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等进行了部署,以便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逐步提高居民的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采取的这些具体的施政措施对于推进共同富裕已经或正在发挥作用。当然,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需要国家政策尤其分配政策的调整,以及一系列相应政策的配合,也需要公民的财富观念的转变。在这里,笔者认为,英国哲学家罗素的一个观点很有借鉴价值。罗素认为,人的冲动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人的冲动可以划分为两类,即“创造性冲动”和“占有性冲动”。目前的中国,不少人就是“占有性冲动”占据了上风,从而导致了贫富分化的严重状态。因此,在未来的改革和社会变迁中,我们应当就如何实现国民的“创造性的解放”进行观念的进而是制度的调适。或许,这是我国从根本上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前提。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