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福昌 申学锋 史卫 孙维: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及其当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文明5000多年绵延不断、经久不衰,在长期演进过程中,形成了中国人看待世界、看待社会、看待人生的独特的价值体系、文化内涵和精神品质,这是我们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根本特征。”从财政与国家治理的视角看,“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德治与法治是协同互促的关系,以德为本是中国传统国家治理和财政治理的根本特征。在德治的理念下中华民族不断融合壮大发展,与西方在竞争理念下不断分化有着根本不同。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是对承担公共财政管理职能的统治阶层个人修身的道德要求和对国家治理的政治道德要求的统一,共同构成了我国古代传统社会共同体的普遍准则。深入发掘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的当代价值,对当前完善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一、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是传统道德理念影响下,为了实现和维护治国理政的理想,在开展财政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规范体系。伴随着中国古代德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德治理念下的财政道德观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财政道德观逐渐成为中国传统财政思想的根基。
(一)中国古代德治理念下传统财政道德观的初步形成
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中国很早就形成了德治思想的传统,将之视为立国之基。有学者指出,在中国历史研究中使用“合法性”应换为“合道性”,即合乎道德、道统。可以说道德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正当性基础。
传统德治理念是中国古代哲人在历史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智慧。无论是远古时代传说,还是考古发现,都证明各部族之间曾经为了抢夺财富发生过激烈的战争。在这个过程中,中华先民认识到德治的重要性。黄帝以“修德”初步建立了德治的政治理念,开启了华夏族的发展道路。《史记》记载黄帝“修德……抚万民”,使“诸侯咸归轩辕”,先后战胜了神农氏和蚩尤等部落。在上古传说中,五帝也都是因能秉持德治理念而被推举为帝,带领华夏族不断壮大发展。四千年前,出现了持续百年的大洪水,大禹率领人民治水成功,得到人民的拥护,被拥戴为联盟首领。他治水的功绩被认为有大德于民,所谓“天命有德”。近年公布的西周中期的遂公盨和战国竹书《容成氏》,也都有宣扬大禹因治水的功德而得到天命的思想。大禹的后代也正是凭借这样的功德,受到人民的拥戴,建立了世袭王权。其后夏商两代的历史演进,进一步凸显了德治的重要。夏商都是因开创者能行德政而得到天命,但又都因后世偏离了德治,罔顾人民死活横征暴敛而在人民反抗下亡国。周初的政治家们总结了夏、商二代兴衰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深刻认识到天命无常,认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将天命和民欲联系起来,上天关心的是人民的疾苦,天命是以人民愿望为依归,提出了敬天保民的思想。德治于是成了沟通天命和民欲的桥梁,要求统治者在政治上爱民、重民,经济上富民、知百姓疾苦,生活上节俭,以减轻百姓负担。中国传统德治的理念在西周初年基本成型,而财政道德观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形成,成为传统德治理念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神农氏就是因为不断加重联盟内各部族贡纳的负担而使诸侯离心,而黄帝不仅“抚万民”,而且“节用水火材物”,得到了诸侯的拥护。黄帝的治理理念也就成了中国最早的财政道德观。其后五帝不断在理财实践中加以发展和丰富,提出了“相地宜所有以贡,及山川之便利”等财政收入思想,“为天下公”“以节天下”等财政支出思想,和“知民之急”“博施利物”“抚教万民”“畏天而爱民”“调有余相给”等财政政策思想。虽然还很零散,但传统财政道德观已经基本树立。
西周初年的政治家们,不仅全面梳理了远古传说,将其德治元素纳入新的体系之中,而且极大丰富了传统的财政道德观,逐渐汇总成一个逻辑清晰的思想系统,相互联系、相互支撑,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系统化。周人将天命、民意和养民结合起来,提出“敬天保民”的理念,就是将神秘难测的天命具体为“民情”“民欲”“民心”“民视”“民听”。在此基础上,将“养民”作为财政道德观的基础,提出了天下为公、量入为出、任土所宜、分等征税、贡赋均平、赋役有常、取之以时、专税专用、分田制禄、寓兵于农,用之有止、有度、均等观念,而且还提出能通过税收手段实现政府政策意图,维护生态平衡,以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了中国古代财政道德观的基本逻辑框架。
《礼记?大学》篇不仅对传统财政道德观作了一个系统论述,提出“生财有大道”“德者本也,财者末也”,而且还将个人的道德修养和作为国家实体对人民的道德责任进行了联系,建构起多层面的财政道德观。《大学》说:“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这一论述,对后世儒家的理财观影响深远。《大学》建构起以个人道德为基础向社会公德演进的传统财政道德观的基本思想框架,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财政道德观不仅是财政人修身之本,也是国家立国之基。
(二)百家争鸣下财政道德观的丰富和发展
到了“百家争鸣”时期,财政问题成了知识阶层自觉的思考,各家学说从多角度、多层面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财政道德观。儒家是最早明确提出德治财政思想的学派,他们强调德为财本。孔子提出“为政以德”,孟子提出“以仁政得民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德本、民本、富民、轻税、节用、开源节流等财政思想。孔子的弟子冉求为季氏聚敛,孔子斥之“非无徒也”,还对其他学生说,你们“鸣鼓而攻之可也”。道家的财政道德观更强调“效法自然”,倡导返璞归真的社会教化。从出土的西汉帛书看,老子的《道德经》最初是《德道经》,“德”在“道”前,后来在传抄过程中逐步演变为“道德经”。老子提出了无为而治、富国裕民、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轻税节俭等财政主张。《老子》主张治国的最高原则是“无为而治”。《老子》认为国家少做事,不干涉,放手让老百姓自己去做,国家做的事少,支出就少,征税也就减少了。老百姓能够休养生息,财富自然会增加,老百姓就能富裕。即“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法家虽然注重法治,但也不反对德治。法家思想同样是传统财政道德观的重要一个源流。如商鞅还是希望王霸道兼容,认为霸道虽能迅速改变面貌,但要长远还是需王道相辅佐。在主持秦国财税改革之初,商鞅就提出均平赋税的原则。韩非也认为君主“垂德于万世者之谓明主”,有“德泽于人民”“民蕃息而蓄积盛之谓有德”。东系法家更是主张德治和法治的融合,吕不韦也曾努力将西系法家和德治理念相结合。墨家提出“兼相爱,交相利”,在财政方面主张官府实而万民富、常征轻敛、备者国之重、生财节用。农家学派提出不得向百姓征税,不得建仓廪府库等主张。杨朱学派提出了轻物重生论、适欲论等主张。兵家则从财政与军事的关系着手分析了财政准备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轻赋税、重度量等主张。这些思想各从不同角度深化了传统的财政道德观。
(三)财政道德观是古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
汉初建立以德取才的选官制度及“独尊儒术”的国策给汉代及以后的社会带来了很大影响。由于形成了一套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教育和选官体系,天下学士多靡然风从,一批精通儒学思想的士人崛起,他们不仅以儒学作为自身行为的指导,还努力实现儒家的财政道德观。
这种受到传统财政道德观影响的古代士人也在努力践行,推动着财政道德观的发展,维系着基本的民生建设,也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持续发展的密码。从史书上他们留下的财政改革建议中,我们能深刻感受到这种财政道德观的情怀。如董仲舒建议“限民名田”的献策:“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民愁亡聊……”晁错的《令民入粟拜爵疏》:“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李安世建议均田制的上疏:“臣闻量地画野,经国大式。……雄擅之家,不独膏腴之美;单陋之夫,亦有顷亩之分。”杨炎提议两税法的疏文:“天下之人,苦而无告,则租庸之法弊久矣……始以兵役,因之疾疠,征求运输,百役并作,人户凋耗……贫人无所入则丁存。”读这些文字,其谋国之忠,爱民之切,灌注笔端。
传统财政道德观可以说贯穿整个中华帝制时代,朝代更迭中作为新秩序恢复的重要抓手。我们可以在每份财政改革的诏书前面看到财政道德观的宣讲,“天下为公,岂容私抑”“天下为公,亿兆己任”“务以爱民为先”“育德振民”“欲令百姓家给人足”之类的话随处可见。北魏均田令称“富强者并兼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致令遣有遗利,民无余财,或争亩畔以亡身,或因饥馑以弃业。而欲天下太平,百姓丰足,安可得哉!今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还受以生死为断。劝课农桑,兴富民之本。”“取之有道”“用之有名”“政在养民”“富民为本”等财政道德观成为一切统治得以维系的基础。凡是遵循财政道德观,国家就能繁荣昌盛;若违背了财政道德观,国家必然走向衰落甚至灭亡。
二、中国古代传统“财政道德观”特征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传统专制国家中的财政,首要的目标是政治需要(担当),保障国家机器有效运转。在聚财的过程中,财政是参与和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基本和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患寡而患不均”,公平正义是社会有序运行和稳定的基础,是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的重要特征。特色鲜明的财政道德观理念落到实处,还需要具体理财官员天下为公的思想境界。对于中国传统的专制国家而言,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唯有对天灾人祸的道德“反思”,以此防止“穷兵黩武”和“横征暴敛”,才能使政治和社会治理得以有效延续。决策的政治担当和执行者的高尚境界,叠加公平正义的底色,最终汇成了中国文化传统的“民本”特色。
(一)政治担当
从中国传统政治和文化而言,政治担当是理财的重要出发点。《尚书?大禹谟》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正德、利用、厚生。”理财者的政治担当是古代财政道德观的重要体现,一般都带有富国强兵的远大理想。战国时期郑国的子产被孔子认为是德政的楷模,“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
只有统治者对于自己的道德要求很高,“取焉而不损,酌焉而不竭”,才能实现“上求薄而民用给”。统治者只有通过私德的修养和自我约束,才能真正实现公德的德治。王安石提出“道之中我者为德,德可据也,以德爱人者为仁,仁譬则左也,义譬则右也,德以仁为主,故君子在仁义之间,所当依者仁而已。”这是对孔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的进一步发挥。道德为其灌注了政治勇气,提出了“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财政目标。他指出“理财乃所谓义”“理财不可以无义”。他说:“孟子所言利者,为利吾国。如曲防遏籴,利吾身耳。至狗彘食人则检之,野有饿莩则发之。”面对重重阻碍,王安石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二)公平正义
良好的“出发点”要落到实处,还需要有效的“聚财”“取财”的艺术,公平正义可以说是中国财政道德观的底色和根基。财政是参与和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而道德是维系分配正义的基础。明代方孝孺指出天之生人,有自然的不平等,所以要设立君主和官吏,来集中财富,济贫扶危。“天非不欲人人皆智且富也。而不能者,
势不可也。势之所在,天不能为,而人可以为之。故立君师以治,使得于天厚者不自专其用,薄者有所仰以容身。”“天之立君,所以为民,非使其民奉乎君也。然而势不免粟米布帛以给之者,以为将仰之平其曲直,除所患苦,济所不足而教所不能。”“人君之职,为天养民者也。”
《诗经?大雅?烝民》有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古代政治家都非常重视德治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正是从德治的理念出发,管仲提出相地而衰征。唐代的“两税法”,到明代的“一条鞭法”、清代的“摊丁入亩”,都是要摆脱不公平的分配制度,希望实现公平税制。
在人的层面,如果失去了道德的约束,再好的制度,也会走偏,失去公平正义,带来社会动荡。如王安石变法:王安石的很多措施,都是出于爱民之心,并在地方试点,取得很好的成效,但却在推广过程中,由于用人不当,出现了很大偏差,本是为了减轻人民负担的措施反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欧阳修指出,“俗吏贪功希赏,见小利而忘大害,为国敛怨于民。”
(三)天下为公
中国古代德治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这个理想深刻影响着传统财政道德观的发展,建立一个财富均平分配、老弱病残受到充分照顾的天下为公的社会成为传统财政道德观的重要目标。
《周礼》的财政设计中,已经有了公私之别,规定只有在各项正常支出有结余的情况下,才能将结余用于“王玩好之用”。秦汉时期,已经出现了国家财政和皇室财政的分离,《史记?平准书》称:“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汉文帝给自己在财政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是“朕为天下守财耳,岂得妄用之哉”。毋将隆在《谏私给武库兵疏》里,对“别公私”的思想进行了阐释。西晋傅玄认为赋税和徭役应是以国家公利而征,是为“务公”,而绝不能用于统治者个人的私利,必须“去私”。北周明帝称天子是为天下守财,对于“有侵盗公家财畜钱粟者”,可以免其罪,但公家的财物必须追回。唐太宗指出“共所众有”与“私欲”的区别,强调国家财政必须用于“共所众有”。可以说财政的公私之别在古代已经有了很清楚的认识。
要实现“大公”就得制约“私”。不仅是通过道德教育完善各级财政人的道德素养,还要强化制度建设,进行制度约束。如明代张居正严格财政机关的考核制度,加强财政管理的人事管理,不仅在一定范围或很大程度遏制了财政责任划分不清等弊端,也使一些侵蚀国家财力物力的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堵塞,使国家财税政令能够贯彻,为其他理财措施的推行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财政机制领导上一通到底,下级服从上级,实行统一行动。财政征收与支出按规定进行,工作大见成效,财政的被动局面得以改变。
(四)以民为本
德治财政的基础是养民,这是对君主的道德要求。“天子作民之父母,以为天下王。”“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孟子认为恻隐之心是道德的起点,对民众的恻隐之心也是德治财政的起点。
以民为本首先就是要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逸周书》提出:“乡立巫医,具百药以备疾灾,畜百草以备五味,立勤人以职孤,立正长以顺幼,立职丧以恤死,立大葬以正同,立君子以修礼乐,立小人以教用兵,立乡射以习和容。春猎耕耘,以习迁行,教芧与树艺,比长立职,与田畴皆通,立祭祀与岁谷登下厚薄,此谓德教。”《周礼》不仅提出了散利、薄征等十二荒政以“聚万民”,还提出了慈幼、养老、赈穷、恤贫、宽疾、安富的六养制度以“养万民”。春秋时,管仲提出了“九惠之教”,即要提供“老老、慈幼、恤孤、养疾、合独、问病、通穷、振困、接绝”等九项公共产品,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死者得葬,不资者得赈,则天下之归我若流水”。
以民为本不仅在于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而且强调富民,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帮助人民走上富裕的道路,把为民理财放在了为国理财的前面,认为“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儒家知识分子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理想的上古社会,“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也即财富均平分配、老弱病残受到充分照顾的大同社会。正是在这样的传统财政道德观的影响下,历代创建了井田、授田、限田、均田、度田、方田等土地均平制度;制定相地而衰征、省力役、薄赋敛、轻税、薄收、至平、平赋、均赋役、均贫富、计资而税、永不加赋、有所纳而必有所施等税收政策;建立了节财、节流、节用、用之有止、去无用之费、量入制出、养万民等支出原则;实施了贵粟、平籴、常平仓、社仓、均输、平准、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等财政调控措施,从多方面推进了为民立产、惠民、利民、保民、富民。尤其是秦代苛政速亡的教训使社会更清醒地认识到富民的重要,富民理念成为此后财政精神的主流。不过依然存在富国富民孰先孰后等争论,如王符的“富国论”、李觏的“富国策”,都是以国家为主体。王恽等则提出藏富于民,只有百姓富裕了,国家才能富强。
三、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的现代价值
自古至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不可或缺。以德治国依托道德精神层面的制约,是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石;依法治国依托外部法律法规的约束,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同样需要德治与法治兼具,而以德治财更具有基础性作用。古代财政道德观内容丰富,充满智慧,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对于今天也有很好的启示意义。
(一)秉持传统财政道德观要强化财政的政治担当
政治担当是中国古代国家理财行政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外御强敌、内保稳定,强化国家安全和政治统治的有效保障。子产执掌郑国国政时,推动税制改革,明确土地疆界,限制贵族特权。子产改革触犯了很多人的利益,面临威胁,子产回答:“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宋代苏辙《上皇帝书》有云:“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财政关乎政权稳定和治国理政,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在中国数千年的古代传统社会,统治者治理国家的手段不外乎两种,即德治和法治。在长期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历朝历代,德治处于更为突出的位置,“德主刑辅”是古代治国的典型特征。具体到财政如何发挥基础性作用,相应地也是两种,即以德治财和依法理财,其中以德治财在传统中国是维护政治统治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主流模式。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体现出来的政治思维,既体现了“财政人”胸怀国之大者,实现富国强兵的夙愿,也体现了儒家的“仁政”思想,正确处理官民关系,防止百姓在生计维艰时揭竿而起引发政治危机,政治担当是重要的体现。
当代财政道德观同样甚至更为强调政治担当,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的责任担当,是财政发挥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集中表现。政治性是财政的重要属性,正所谓“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财政要突出“强大财政”的需要,厚植物质基础,保障国家大政方针、重要战略等的落实,这是财政责无旁贷的道德责任。回顾百年党史,财政积极服务保障我们党的奠基立业、治国理政,为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政权稳定夯实了坚实基础。建党初期,财政努力为革命筹措和管理经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支持根据地、解放区发展生产,保障财粮供给。新中国成立后,迅速组建管理机构、统一财经制度、支持“一五”计划为工业化奠基,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改革开放后,财政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逐步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参与对外交流,推动经济高速增长,为改革开放事业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出积极贡献。进入新时代,财政深度嵌入、全面参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在统筹“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中承担着日益重要的职责使命。党明确的政治任务无论指向哪里、无论多么艰巨,财政都是不讲价钱、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政治担当仍然是新时代财政道德观的重要体现。
(二)秉持传统财政道德观需要营造公平正义环境
财政是各种利益的枢纽,不仅是经济范畴,更关系到政治、社会、文化等诸多领域,财政的分配职能发挥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孔子认为“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曹操指出,税收不均,“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王安石提出“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义”。传统道德观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通过国家与民众合理的分配关系,以及适时的、渐进的财政改革,遏制土地兼并和财富严重不均,为实现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创造相对公平的外部环境。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始终重视社会公平正义这一重大命题,坚持依法理财和以德治财相结合,根据不同时期国家治理的需求适时调整财政税收政策,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不断迈向新台阶。计划经济时期,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的集中模式,在资源配置上更多地运用行政手段,财政资源供给虽然相对不足,但总体实现了相对低水平的社会公平。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充当“突破口”和“先行军”。财政部门紧紧扭住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核心问题,通过放水养鱼、放权让利等手段,很好地处理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社会公平水平逐步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市场能够调节的财政不再干预,推行基金化改革;不断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注意对“平台”新垄断形态的认识和调节。同时,通过税收调高、扩中,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补低”,促进公平收入分配,等等,公平正义得到有效彰显。2021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财政在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引领下,着力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财政税收制度体系,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激发和调动市场主体活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
(三)“天下为公”的胸襟是财政人强大不竭的动力
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要求治国理财者坚持国家民生之大义,摒弃各种私利。因此,以德治财要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重义轻利是古代中国在道德标准判断上的一把标尺,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子、孟子、荀子,汉代董仲舒,到宋代的二程、朱熹等,儒家大思想家都主张把道义置于功利之上,并以此作为人的行为的最高价值标准。无论是君子个体,还是国家整体,均要以义为上。《礼记?大学》有云:“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1181年,陆九渊受朱熹之邀赴白鹿洞书院,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为题登坛讲学。他说:“由是而仕,必皆共其职,勤其事,心乎国,心乎民,而不为身计。其得不谓之君子乎!”以义为志,胸怀天下,为国为民,则可治国安民。历代理财者,凡重义轻利者,方能为国为民,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反之则贪污腐败、中饱私囊,增捐加税,损害国家财税规矩,破坏国家经济根基,导致国家出现财政危机。怀有“天下为公”,是财政改革者内心强大的动力源泉,相对于外界的法律约束,更有利于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正如“法可以诛行,不可以诛心”,只有怀有“天下为公”的大公无私胸襟,才是财政人不竭的动力源泉。
“天下为公”的胸襟和“国之大者”的格局,是当前财政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和财政人的重要动力。早在革命时期,共产党人就非常注重财政的道德文化建设,既强调发扬大公无私精神、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又强调“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长征途中的一位军需处长,舍己为人,宁可自己冻死,拥有这种境界和情怀,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老一辈财政人也非常注重发扬大公无私精神,
工作上秉公处理,不徇私情,生活上艰苦朴素、严格要求自己及身边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做言行一致的巨人,而不是说一套做一套或自己只说而要别人做的道德“矮子”。同时也注意廉政约束。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的《陕甘宁边区简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坚持廉洁节约作风,严厉反对贪污腐化现象”。改革开放后,随着物质生活的迅速改善以及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我国出现了摒弃节约、肆意浪费甚至贪污腐败的现象,党中央逐渐加大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1982年12月,全国范围内恢复财政驻厂员制度。为狠刹铺张浪费风,堵塞“跑、冒、滴、漏”,1985年8月,设立国务院税收、财务大检查办公室,1986年更名为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1985—1997年,我国连续13年开展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党中央持续加大反腐力度,提出“反四风”,制定出台八项规定。新时代的财政道德观,要传承古代义利观和道德观,要胸怀国之大者,将天下为公的胸怀化作财政人的不竭动力,同时,狠抓“倡节约、反浪费、遏腐败”的制度建设,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遏制各种奢靡腐化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求我们推动财政道德观逐步成为财政系统的治理文化,引导财政人提升信仰、追求,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使用正当和正确的生财、聚财、用财之道,清正廉洁、不谋私利,身先士卒践行廉洁文化,成为以德治财的守护者、执行者,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四)传承民本思想,突出以人为本理念
《孟子?尽心章句下》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财政道德观秉持以德治财宗旨,财政管理机构和财税政策执行者坚持正向道德观,注重“以仁治国”“民不可欺”。正是坚持了以德治财的理念,中国才出现了不少盛世,如汉代轻徭薄赋带来“文景之治”,唐朝“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使盛唐成为中华文明的一座丰碑,清代“永不加赋”造就了“康乾盛世”。历次财税改革,如“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都着眼于改变土地兼并、分配不均的局面,尽管改革者打破利益藩篱备受阻挠,但财税改革本身的初衷和给予民众的财政治理理念,具有改革之外的深远意义。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继承了中国传统的财政道德观,在革命根据地坚持财政的人民性,坚持理财为民,从而赢得了民心,夺取了革命的胜利。土地革命时期,党在中央苏区“打土豪、分田地”,强调“合理负担”,强调“重担归于剥削者”,从而保住了红色政权,实现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全民族抗战时期,党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处于极为艰苦的环境,财政经济陷入困境,但共产党人没有一味地依赖取之于民,而是想方设法减轻对人民的索取。正如毛泽东1942年所说:不顾人民困难,只顾政府和军队的需要,竭泽而渔,诛求无已,这是国民党的思想,我们决不能承袭。“虽在困难时期,我们仍要注意赋税的限度,使负担虽重而民不伤。”新中国成立后,新生的人民政权在一穷二白的困难形势下尽量减轻人民负担,提高人民生活水平。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详细阐述了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我们对农民的政策不是苏联的那种政策,而是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思想,将党的财政经济政策的好坏与人民利益直接关联起来。1980年,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的壮大,党中央进一步形成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点,“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大地”的财政观正是在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构建中呼应国家长治久安需要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注重民生,习近平总书记还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论述了民生财政问题。他指出,“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财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取得新进展。
以民为本的财政道德观,也蕴含了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礼记?礼运?大同》描述了人类追求的终极世界,即发端于小康的大同社会:财产公有,天下一家,有衣同穿,有饭同食,合理分工,选贤与能,安详和谐。究其实质,就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大同思维,在我国发轫于商朝和西周时期,至春秋战国,儒道墨等各家对此多有论述,奠定了大同理想的基本内涵。秦汉以降,大同思想绵延不断,历次农民起义立为纲领旗帜,如陈胜、吴广的“太平”思想,李自成的“等贵贱、均贫富”要求,太平天国“天下一家”的新世界。清末思想家康有为著《大同书》,系统设计了一个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理念穿风越雨数千年,成为中国人心中不灭的追求,也是财政道德观指向的目标。1921年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使命。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诸阶段,从人民翻身做主人,到建立强大的财政基础和财富积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财政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使农业农村农民跟上现代化步伐,“让亿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在共同富裕中共享发展成果。以共同富裕为指向的财政,蕴含着传统中国以德治财的基本理念,在未来一个时期必将持续发力,为中央决策提供服务保障,为党的共同富裕大业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
赵福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申学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史 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孙 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来源:《财政研究》2022年第8期(总第474期)
Tags:赵福昌,申学锋,史卫,孙维,中国传统财政道德观及其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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