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林:让职工共享国资国企改革成果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上海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核心目标是激发企业活力,而活力最终体现在人的身上。因此,在国企国资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将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好,让广大职工共享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成果。
国有企业职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切实保证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有效载体。2013年12月,上海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即“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其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完善长效激励约束分配机制。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分配机制。通过透明公开的形式,形成企业经济效益与普通职工收入同比例正向增长、企业发展与职工收入良性互动的机制。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的作用,真正做到让职业经理人凭能力、凭业绩取酬。
无论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还是“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一个重要方向在于“推进混合所有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允许职工持股,既是在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的需要,也是以开放性市场重组为途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需要,更是让职工共享国企改革成果的需要。大力发展员工持股,一方面可以凸显人力资本的价值,另一方面企业家、业务骨干等员工在获得劳动收入的同时还能获得财产性收入,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动力和活力。
(作者单位:上海金滨海文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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