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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视野下网络舆情治理的政府监管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8/3/7 《长沙大学学报》 孙文博 颜… 参加讨论

    三 大数据视野下我国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现实困境
    大数据技术是基于科技进步形成的数据处理手段,能够实现对大量数据的动态化、立体化整合研究。而网络舆情本身属于大数据,具有关联性和易变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的特征,加之网络数据的成倍增长,给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发展动向,有必要从大数据角度分析政府网络舆情存在的困境,为构建网络舆情大数据治理体系提供依据。
    (一)缺乏对网络舆情大数据治理的认识
    网络舆情大数据治理是政府、企事业单位联合社会人士,共同利用大数据思维设计网络舆情治理架构,实现对网络舆情的规范、有序治理,进而引导网络舆情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大数据技术在政府网络舆情治理中的应用,是先进技术理念在网络舆情治理领域的表现,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措施。然而我国政府在大数据治理网络舆情方面,还存在多方面制约因素。一方面,网络舆情来源广泛、复杂多变,政府作为网络舆情治理主体,应该转变传统的简单直观、统计式的管理模式,寻找全新的网络舆情治理技术和方法,向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大数据作为一门融合网络科学、信息传播、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技术,要求使用者涉猎知识广泛,了解交叉学科的发展趋势,具备较高的数据管理素养。然而,目前我国大数据领域人才紧缺,加之多学科融合本身难度较大,这就给建设大数据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带来了更多阻碍。因此,要想实现政府网络舆情治理与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的对接,亟待利用各类融合、分析、开发与决策技术,突破大数据应用于网络舆情的局限,提升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二)传统舆论反馈机制无法满足需求
    虚假信息长期以来都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在传统信息传播环境中,由于信息传播渠道少,传播速度慢,所导致的社会危害相对有限。即使发生了恶劣的舆论事件,政府部门也可以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并且借助官方媒体澄清谣言,而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并不会随之降低。如今公众接受信息的渠道逐渐增多,信息传播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能够全面了解事件的概貌,并且采用多元化的方式还原事件真相。部分不法分子为制造谣言,往往通过伪造图片、视频等方式,利用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通过提高传播信息的真实度吸引公众关注,进而达到迷惑大众、制造混乱的目的。若政府部门依然沿用传统的舆论反馈机制,需要经过层层上报,并在网络舆情发生后才制定补救方案,或者缺乏对网络舆情的关注度,无法很好地化解矛盾,不仅错过了最佳反馈时机,也难以获得公众的信任。而当公众对政府行政能力产生质疑,或者认为政府在网络舆情引导方面存在缺失,必然导致民众不满情绪的积累,使得更多的民众站在政府的对立面。
    (三)在网络舆情监测方面存在技术瓶颈
    我国政府在构建网络舆情大数据监测系统方面,还需要解决多方面的技术难题。一方面,目前很多具有较强功能的技术工具并没有得到普及,或者并没有被引入政府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如数据挖掘、程序语言处理等。其中数据挖掘技术的应用,可以帮助网络舆情监测者发现大量网络文本中的有用信息,借助预测、对比、聚类等功能,提高网络舆情分析能力,发现不同网络数据的内在关联,判断网络舆情的真实性和发展趋势。由于很多地方政府缺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采集、处理网络信息的实践经验,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无法有效利用各种新技术、新方法,也无法提高网络舆情治理效率[5]。例如,某市由于缺乏具有较高网络数据处理能力的技术人才,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存在巨大的压力,很难设立专门的网络舆情治理小组,只能将网络舆情监测外包给专业公司来做,由于这些外包企业缺乏网络信息监测权限,自然无法保障政府部门的网络舆情监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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