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十九大报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下一步,如何着力推进这些目标任务?
刘尚希:十九大报告中对财政问题作了精辟、明确的论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必须紧扣报告对财政论述体现出的几个关键词。
一是“加快”。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财税改革的目标,财税改革的目标要尽快实现。我国新时代两个阶段、两个目标都已明确,并有了科学部署,如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个目标不能尽快实现,就无法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这其中有丰富的含义,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既是对现实的财税改革难点提出的新要求,也是着眼于新时代新战略部署、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
二是“优化”。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财税体制改革思路基础上,十九大报告对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进一步优化。报告对财税体制改革的顺序作了重要调整,将财政体制改革放在首位,然后是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这其中蕴含着改革的框架性思路,可概括为“一体两翼”:以财政体制的改革,即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作为一体,以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的改革作为两翼,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整体推进。
三是“全面”。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部分,“全面”的内涵一以贯之。比如,“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十九大报告对财税体制改革“一体两翼”的部署,体现出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全面考虑、整体设计。
财政体制、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其实都是相互关联的,如果各改各的,就会出现改革碎片化,甚至造成相互掣肘,影响改革进程。比如,地方税体系的构建,涉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必须与财政体制匹配和协调,不能“就税论税”。下一步,应该以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改革作为龙头,带动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两项改革,实现改革的全面推进。
总之,财政制度体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和地方关系,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和支撑性部分。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体制、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真正把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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