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民政部提出在城市开展社区建设活动,要求将国家包办社会福利逐步转变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一起办,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提供社区服务。在民政部推动下,街道办事处开始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活动站、便民利民网点,社区自身也各找门路,引入公司和外来务工者,提供多元化服务。在社区建设中,社会服务主体从过去的体制内单位,扩展到新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
城市治理的逻辑悖论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城市政府掌握的财政和资源总量在增加,但市场化改革使得体制外组织拥有的经济社会资源不断增多,政府支配的资源在总资源中的比重明显减少。一方面,大量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或直接转变为民营企业,政府之外的经济社会资源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各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手段减少,社会力量也在壮大之中。这就是说,市场化改革降低了政府直接支配的经济社会资源比重,弱化了政府对社会的直接控制能力,城市政府越来越走向“有限能力”。
在我国,尽管城市政府的资源支配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有所下降,但政府仍肩负着全面责任,需要应对一切经济社会问题,承担无限的治理责任。而且,在党政融合体系中,政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赖于政府的“有效性”予以维持和巩固。于是,发展绩效成为政府治理的核心价值诉求,自上而下的政绩考评成为衡量政府工作的硬指标。
面对“有限能力”和“无限责任”的悖论,城市政府不得不创新治理方式,在推进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的同时,大力发展公私合作和伙伴关系,提升跨界整合治理能力,以实现各项治理目标。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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