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 记者:“最多跑一次”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有何内在的联系?
许耀桐:随着近代以来的社会变迁和时代发展,行政体制改革必然发生。迄今为止,数得上来的重大的、具有革命性的行政体制改革有三次。第一次,从18世纪50年代开始,主要以英国制定公务员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制度为标志,以及韦伯强调行政科层制和须遵从法规、实行法治,突出了依法行政。第二次,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发起了“新公共行政运动”,强调政府也要按照市场规律,讲成本,强调管理的成效,注重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第三次,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提倡“新公共服务”,塑造服务型政府,改变了政府漠视公民权利的弊端,强调“公民至上”“公益至上”,突出了以人为本。
“最多跑一次”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行政体制改革要达到法治、效率和服务的根本目的,代表着正确的方向。具体地说,在我国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现在通过“最多跑一次”来倒逼政府部门减权、放权、治权,从制度、政策、环境等方面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倒逼政府效能和作风的转变,实现政府流程再造、服务理念革新、行政方式转变、组织机构优化、管理机制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事实表明,“最多跑一次”改革已成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内在的、最强大的推进器,成为引领行政体制改革的标帜。
记者: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中,有可能会遇到优化办事流程与中央政府部门规章发生矛盾的情况,您认为如何协调这种关系?
许耀桐:毋庸置疑,当前我国行政领域的立法工作存在着滞后于行政体制改革需要的状况。地方政府在改革中,难免会遇到改革新举措与上位法相矛盾,或与中央政府部门规章相冲突的情况,处置不好的话,容易使改革举措得不到支撑,虎头蛇尾,难以持续。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最多跑一次”改革中遇到的一些创新举措如果与中央政府部门规章发生矛盾的问题,应及时总结相关案例,由省政府主导,并携职能部门与相关国家部委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沟通交流机制、业务协同机制,以更加主动、更大勇气和更多智慧化解矛盾,为改革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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