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治理为基础,从单打独享向共建共享嬗变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其中,自治是实现民主权利、参与乡村治理、共建美好乡村的根本,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关键,德治是中国乡村历史绵延不断的传统,也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浙江省在农村社区治理中,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社会协同,建立起以党的基层组织为统领,协调各方的融合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和乡村居民、乡村社区、外来资本等各个要素的包容性治理体系。形成了集体经营主体“公司化”运作模式、国有企业“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合作模式、社会资本“公司+农户”模式等新型合作模式,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实现“个体单打独享”到“社会共建共享”的利益共同体转变。二是强化社会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让社区居民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保护本土和新型农村居民的权益。
比如,桐乡高桥镇提倡“法治为要、德治为基、自治为本”的“三治”建设,旨在建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以评立德、以文养德、以规促德”的德治建设体系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建设体系。绍兴棠棣村以柔性治理为突破口,以文明家庭创建、经商户地图、学子榜、家风家训上墙等为抓手,通过以德育人、以德化人、以德感人,强调村民德治,潜移默化中形成小家和谐、大村和美的文明乡风,群众对村级事务支持度高,村干部对群众办实事多,正向促进形成政通人和。
以农村电商为纽带,从传统销售向“互联网+”裂变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近年来,农村电商发展迅猛,成为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浙江找准“互联网+”的支点,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平台裂变,成功撬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拿锄头,一手拿鼠标”,成了当下浙江农民的新形象;“烧饼村”变“淘宝村”,成了当下浙江农村的新形象,把锄头和鼠标捆在一起,实现了生产与消费的充分对接,推动了农业生产的精确与高效。主要做法有三:一是平台构建,外引内联打造农旅产品营销平台;二是终端下沉,村级服务打造农村综合服务体系;三是品牌为先,打造农产品统一品牌。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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