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产业经济 >> 汽车 >> 正文

三部门加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

http://www.newdu.com 2018/4/3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佚名 参加讨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4月3日讯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公告中指出,对于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从《目录》中撤销。

  此外,对于从《目录》撤销的车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再接收带有免税标识的撤销车型信息,且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手续;而对于已从《目录》撤销,但需恢复资格的车型,企业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报,经审查通过后列入《目录》。

  公告中还强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目录》内企业、车型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标准法规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处罚。

  以下是公告全文:

  相关阅读:

  工信部苗圩:新能源汽车未来将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Tags:三部门加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