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实习记者 邱德坤
为了促进广东省售电侧改革步伐,7月5日,此前拟进入售电公司目录名单的54家企业,正式被列入售电公司目录名单。自此,广东省的售电公司数量增加至67家。
第二批售电公司目录正式公布的同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下简称广东经信委)对售电公司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对已进入售电公司名录的售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部分售电公司进行卖壳、炒作和闲置等行为。
而在监管细则尚未公布的情况下,监管要求仍有待商议。例如有业内人士提出,“未有效开展业务”,该如何去判断;“规定时限内”,具体要多久;售电公司取消注册后,能否重新申请等。
企业售电监管趋严
广东省作为全国两大电力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售电侧方面的改革成果,被认为是其在电改方面的亮点之一。目前广东经信委目录中的售电公司数量达到了67家,在全国各省的排名居于前列。
此前售电市场运行不够规范。一家售电公司总经理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有些人会注册空壳的售电公司,然后拿去卖”。
也有业内人士提出,有些投资者对于售电公司的成立和运营情况并不了解,在具备相应资源的情况下,不知道如何成立和运营售电公司。
为了防止售卖售电公司壳资源的情况发生,此次广东经信委提出,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不允许变更法人代表和股东构成;确需变更的,将在售电公司目录中删除,交易机构取消注册。同时,售电企业必须积极开展售电业务,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有效开展业务的,将在售电公司目录中删除,交易机构取消注册。
在广东经信委下发了新的要求以后,要求中的“未有效开展业务和规定时限内”,仍受到业内争论。但是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售电公司的新要求,以后在成立和运营售电公司上,难度确实将会加大。
首批售电公司以国资为主
在防止售电公司卖壳和不作为等监管细则仍未明确的情况下,一个在售电侧市场上更受关注的问题是,如何防止售电各方达成串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认为,当前参与电力交易的很多企业,都是资本力量雄厚的大企业,很容易形成串谋。监管更应关注的是,如何防止在售电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市场力,防止各企业间进行合谋。例如在发电企业间的合谋、售电企业间的合谋、发电和售电等企业在买电和卖电之间进行的合谋等。如果形成企业间的合谋,就会导致当下电改推行的市场化意味改变。
参与购售电交易的大企业如果私下达成一致价格,在联合后将占有市场上的绝大多数份额,对市场有绝对的把控,价格就会受到他们报价的控制。
申万宏源研报指出,第一批售电公司以国资发电企业为主,第二批的成立背景以民营第三方为主,这一批公司的加入,将加速行业盈利模式的改变。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第一批参与广东省电力交易的13家售电公司,背后涉及深圳能源、广州发展、粤电力等上市公司。而在第二批目录公布的54家售电公司中,虽然有民资参与,但是这些公司背后,也直接或间接涉及中广核电力、协鑫新能源、招商蛇口等具有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