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电力项目单位逐一落实确需开展的报建审批事项和强制性评估工作,未取得必要支持性文件严禁开工,已开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而部分拒不停工的电力项目单位,将遭受停止发放贷款等惩处。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对于存在违规开工建设且拒不停工、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等违规行为的电力项目,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对项目单位实施限批新建电力项目、开展自用及外送煤电项目优选工作时不予考虑等措施,银行及金融机构也应依法停止贷款支持。
对此,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直言,我国电力行业产能过剩正愈演愈烈,且在短期内难见好转。“不过尽管库存高企,但由于成本较低,部分电力企业仍有利可图,而这部分盈利空间,正是刺激各地继续新增电力项目的根源。”
为破除这一困境,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7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于2017年3月15日后投产的煤电机组,各地除对优先购电对应电量安排计划外,不再安排其他发电计划。业内认为,本轮新规作为原有政策的强有力补充,将进一步规划电力企业的近期开发计划。而林伯强透露,电网购买发电集团的电价(即“上网电价”)还会进一步下调,此外,我国正在加快推进电力的市场化进程,时刻准备适时取消目录电价,受此影响,明年电力企业的利润空间将继续缩窄,产能过剩局面有望得到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