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起,备受业内关注的《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提出了鼓励核电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并首次明确了核电项目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华能、大唐、华电三大发电集团有望获得入围资格。
◎每经记者 欧阳凯
新能源有着传统能源不可比拟的优势。“十三五”规划中,能源问题是一项重要议题,随着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新能源保驾护航,国家鼓励发展的决心也显而易见。
但要注意的是,发展新能源并非一片坦途,具有核电运营资质的企业太少、核电人才短缺等问题制约着我国核电的发展;“弃风弃光”现象愈发严重引起各方关注。如何高效发展又如何有效消纳,对相关部门和新能源企业而言,这是一个永不过时的课题。
9月19日起,备受业内关注的《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该条例酝酿长达8年之久,反复博弈、讨论和修改,其中争议最大的是如何设置核电牌照的准入门槛。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条例提出了鼓励核电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并首次明确了核电项目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
主流观点认为,考虑到核安全管理责任对确保核电安全和质量至关重要,“核电牌照”不宜立即全部放开,但我国核电空间发展巨大,应该逐步培育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核电建设运营,通过以老带新的方式,帮助其逐步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
那么,此次哪些企业有望获得“核电新业主”身份?
三大发电集团有望获牌照
记者了解到,这些准入条件包括:持有其他核电项目25%以上股份,8年参与核电项目建设、运行的经验,以及相应的核电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较强的资金保障和融资能力等。
在中国的核电市场上,目前具有核电业主身份的只有三家——中广核集团、中核集团和国家电投(2015年中电投与国家核电合并而来),他们持有核电运营牌照,能在核电站项目中获得控股权。其他诸如中核建集团、几大发电集团等想要参与核电站开发建设,只能参股,在项目上并不能占据主导地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从参股比例上来看,五大发电集团中,除了国家电投本身具有核电运营资质外,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均有参股核电站,其中,华能参股49%昌江核电站、大唐集团参股44%宁德核电站、华电集团参股39%福清核电站,符合持股比例要求,而国电集团参股5%海阳核电站以及参股49%的漳州核电站正在筹建中。
从建设、运行经验来看,大唐集团已经具备8年的经验要求,其参股的宁德核电1号机组于2008年2月开工,并已在2013年4月投入商运,到目前为止,建设、营运时间均已超过8年;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则分别要到2017年11月、2018年12月方能满足8年经验要求。
“持股比例要求是希望参股方能在项目中有足够发言权,可以深入核电项目参与管理运营,积累足够经验;8年经验要求刚好包含了5至6年投产时间以及投产后的3年运行时间,完成一个换料周期,综合来看,大唐、华电、华能最有希望率先进入‘核电新业主’名单。”一位核电央企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在当前所有核电项目中,控股股东并非全是三大核电央企,也存在特例。该特例便是列入了国家十六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的中国首座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山东石岛湾核电站,其中华能集团持股47.5%,清华大学持股25%,中核建集团持股32.5%。
但条例也对此特例给予说法,明确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核电示范工程,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只承担该示范工程的建设运行,不能取代核电工程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资质。这也意味着,该项目有一定特殊性,华能和中核建并不能以此经验取得核电牌照。
核电人才短缺
除了前述几大发电企业外,中核建集团也被业内认为是这一轮核电牌照最有力的竞争者。资料显示,中核建集团几乎承担了国内所有核电站建设工作,旗下中国核建(601611,SH)更是在今年6月登陆A股。但是,中核建集团虽在核电项目建设上拥有丰富经验,但核电运营经验却几乎为零,近几年来,中核建集团启动高温气冷堆选址工作,希望借此跻身核电业主行列。
部分地方能源国企也在较早前参股了不少核电站,以浙能电力(600023,SH)为例,在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参股28%、三门核电有限公司参股20%等。但按照条例规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这也意味着,地方能源国企无缘新一轮核电牌照竞争。
此外,以煤炭为主的神华集团近年来在多个公开场合表态要向清洁能源转型,且瞄准的转型方向为核电。去年10月28日,神华集团总经理凌文曾表示,希望通过参股核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核电牌照,寻求和储备核电开发厂址,争取两三个厂址储备。但从前述条件来看,神华集团要拿到核电牌照几乎不太可能。
另有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强调,包括几大发电集团、地方能源国企等企业,虽然或多或少向外界展示出具备核电运营资质的某方面能力,但相比三大核电央企,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短板,那就是核电人才问题。对于核电项目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条例同时要求具备不少于300人符合相关资质的人才队伍及具有5年以上核电相关经验的员工数量不低于50%。
“一个企业需要300名专门从事核电管理人员,其中有经验骨干人员占到50%左右较合适,若要求太多,会造成核电骨干人才长期闲置、浪费和不合理流动。但目前国内核电人才短缺,培养一名专业的核电人才绝非易事,不仅时间长,投入的培养经费也十分高昂,对这些想拿到核电牌照的企业来说,这才是当前最大的难题。”上述业内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