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财经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财经 >> 产业经济 >> 能源 >> 正文

我国首次明确核电项目门槛

http://www.newdu.com 2016/9/22 北京商报 佚名 参加讨论

  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李振兴)日前,历经反复讨论、酝酿长达八年之久的《核电管理条例》(送审稿)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条例提出了鼓励核电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并首次明确了核电项目投资主体的准入条件。

  条例中规定,只有持有其他核电项目25%以上股份,八年参与核电项目建设、运行的经验,以及相应的核电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较强的资金保障和融资能力的企业才能有资格进入投资核电项目。

  目前,我国具有核电业主身份的企业包括中广核集团、中核集团和国家电投三家企业。其中,国家电投是由中电投与国家核电合并而来。这三家企业持有核电运营牌照,能在核电站项目中获得控股权。

  业内认为,三张运营牌照明显与我国巨大的核电发展空间不相符。目前,中国核电发电量占比仅为3.01%,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2%,预计“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将新建6-8 台机组。2016年,首台AP1000 机组商用前测试有序开展、“华龙一号”技术融合稳步推进、海洋核动力平台总装建造。2016H2核电招标进度提速明显,印证核电建设景气回升,下一阶段关注核电核心设备招标进展。

  诸如像中核建集团和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均有参股核电站,但想要参与核电站开发建设,就需要持有核电项目准入牌照。此次《核电管理条例》的出台,为这几家企业设立明确的目标。据了解,大唐集团已经具备八年的经验要求,华电集团、华能集团则分别要到2017年11月、2018年12月方能满足八年经验的要求。

Tags:我国首次明确核电项目门槛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新闻列表
没有相关新闻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