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18日通报,2013年国务院“大气十条”发布以来,北京压减燃煤1100万吨,燃煤总量下降了48%,实现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基本无煤化、城六区无燃煤锅炉。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方力介绍,2016年,针对采暖季污染问题,北京市聚焦农村散煤和郊区锅炉加大煤改电、煤改气力度,计划到2017年底前,实现城六区和南部(房山、通州、大兴)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
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降10.1%,接近“大气十条”目标(6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即“1级优”或“2级良”)155天,同比增加17天,其中“1级优”60天,空气“重污染”天数(即“5级重度污染”或“6级严重污染”)同比减少4天。
方力介绍,今年,北京市环境监察部门累计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超过1万起,处罚6000余万元,围绕散煤、高污染排放车加强治理,深化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工作。
据了解,北京在全国率先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在施规模2000余台,改造后单台可减排氮氧化物50%。2017年底前,淘汰平原地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在机动车治理方面,坚持严标准、促淘汰的路线,预计2017年1月在全市供应“京六”标准汽、柴油。今年淘汰老旧机动车30.6万辆。
功能疏解上,近三年退出污染企业超过千家,2016年重点清理整治“污散乱”企业,完成环保技改工程66项,累计减排挥发性有机物24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