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11月23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山西焦煤集团与河钢集团、首钢集团、鞍钢集团、宝钢股份、马钢集团、华菱集团六大钢铁企业今天在北京签订了2017年炼焦煤中长期合同。这是继神华、中煤能源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动力煤中长期合同之后,煤炭领域的又一重大突破。
据悉,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此前分两批与装机容量、火电量均占全国44%左右的五大发电集团签订了电煤中长期合同,锁定了资源和运力。在重点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和市场预期改善下,同煤、伊泰、粤电、浙能等地方企业正在积极跟进。
钢铁煤炭行业近年来同受产能严重过剩影响。随着去产能工作进度的加快和政策措施效果的不断显现,两个行业经营状况实现明显好转。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钢铁煤炭出现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但目前的供需基本面并不支持钢铁煤炭价格的大幅度上涨。
作为国家规划的14个大型煤炭基地骨干企业之一,山西焦煤集团是国内规模最大、煤种最全的炼焦煤生产企业和炼焦煤市场的主供应商,也是全国第二家煤炭产量过亿吨、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双亿”级煤炭企业。分析人士指出,此次煤炭钢铁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表明了煤钢企业对市场走势的理性判断以及更加注重中长期战略性利益,有望通过沟通协商实现互利共赢。
从国际经验看,大宗物资交易采取中长期合同是通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鲁俊岭表示,电煤和炼焦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实现了与国际大宗物资交易规则的实质性接轨,有利于上下游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运力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实施去产能;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煤钢运多赢局面。
中长期合同的关键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合理的条款设计。据悉,此次双方商定了“基准价加级差”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对数量大、运距远、还款快的客户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其中,基准价比较充分地反映了煤矿的生产成本和用户的承受能力,兼顾了双方利益诉求,可以有效减少分歧矛盾,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鲁俊岭表示,企业自愿加上政府有关部门、运输企业积极推动、大力支持,此次中长期合同有望得到较好执行,将有力促进煤炭市场稳定供应和经济平稳运行。
在签约仪式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国家鼓励支持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对于签订中长期合同并诚信履约的企业,有关方面将在运力上予以优先保障,在安排先进产能释放时予以倾斜;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将予以积极协调,尽量减轻煤钢双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