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记者王轶辰)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深度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在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布局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和安排资金,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推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各能源专项规划中已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开发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投产。重点推进在“三区三州”(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规划建设的重大水电项目,包括已开工的叶巴滩、白鹤滩、巴塘、硬梁包4座水电站,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拉哇、金川、巴拉、林芝等8座水电站,总装机3110万千瓦。完善西部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建设,确保西藏水电开发与消纳。加快推进甘肃通渭风电基地、四川凉山风电基地建设。督促相关省(区)将风电、光伏建设规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到2020年,四川、云南、西藏、青海风电装机累计并网容量分别达到500、1200、20、200万千瓦。
《通知》明确,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提高建设标准,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老旧线路和配电台区改造升级,按计划完成深度贫困地区的农网动力电全覆盖。到2017年底,完成除西藏外的所有深度贫困村通动力电建设任务;到2020年,结合西藏大电网覆盖及县域农村电网建设进程,为西藏2万个贫困自然村通动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