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9日讯 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消息,北京市发改委今日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7月10日起,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
据了解,此次调价的背景是,今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本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居民门站价格和非居民门站价格,分别由每立方米1.536元、1.9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88元。
据测算,对一般市民家庭来说,此次气价调整总体影响不大。按目前本市普通居民用户一般生活用气每户每月10.9立方米的用气量测算,此次价格调整后,每户每月平均大约要多花3.8元。
对壁挂炉和农村“煤改气”等分户自采暖用户,此次气价调整影响稍大一些。
不过,为减轻气价调整对居民分户自采暖用户的影响,从2012年至2013年采暖季开始,北京市财政按照居民气价调整水平,对壁挂炉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给予补贴,目前的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0.38元。
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补贴标准也相应上调0.35元。农村“煤改气”用户享受相同的补贴政策。
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此次每立方米0.35元的涨幅将全部予以补贴。也就是说,壁挂炉采暖用户和“煤改气”用户在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总的补贴标准将达到每立方米0.73元,相当于与调价前相比并没有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