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7日消息(记者王楷)近年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发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履行食品市场监管职责,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总体部署,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包括食品产业在内的经济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随着审批项目的清理和缩减,适时修订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发展清除不必要的限制和障碍。二是加快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简化登记程序和名称登记,改革经营范围登记,放宽住所登记,进一步激发了投资者的创业热情;扩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三是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通过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的步伐,进一步提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效率和水平。四是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以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契机,推动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做好对申请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的前端引导和服务,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序衔接,切实增强对包括食品市场主体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二、严打违法食品广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为契机,依法加强食品广告市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推进食品广告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新《广告法》颁布后,工商总局及时启动《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配套规章修订工作,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广告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修订,逐步完善食品广告监管法规体系。二是加强食品广告监测。工商总局建成并启用了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监管平台,对包括食品广告在内的各类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2015年,共对全国1395家电视、1128家广播和1504家报纸等共计4027家媒体进行了广告监测,共监测到食品广告412.53万条次,其中,普通食品广告287.69万条次,保健食品广告124.84万条次,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均及时派发各地调查处理。三是强化食品广告执法。组织开展了查处典型违法广告集中行动,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2015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广告案件1831件,罚没款3995.34万元。监测数据显示,新《广告法》颁布以来,全国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违法率下降了86.41%,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率下降了94.62%,食品广告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广告市场环境持续向好。
三、严查侵权假冒商标行为,全面加强商标保护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将加强商标保护作为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内容,努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依法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的基础。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得到有效激发,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攀升。2015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达287.6万件,同比增长26%。深入推进商标审查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将商标审查周期控制在法定的9个月期限以内。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2015年商标网上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70%。目前,工商总局正在积极推进扩大商标网上申请比例和业务范围,逐步实现全部申请电子化,使商标注册更加便捷。二是切实加强商标监管执法效能。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日用品专项行动、保护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市场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包括食品商标在内的侵权假冒案件,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强跨区域、部门协作,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2015年,工商系统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07万件,案值5.01亿元,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件。三是积极构建商标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商标侵权假冒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推进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实现全系统商标信息共享,为构建长效保护机制提供技术保障。
四、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突出问题,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大力加强对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严厉查处了食品领域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以及对食品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治理,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2015年以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对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检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部署各地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力度,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同时,还依法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规范网络订餐平台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食品经营中的消费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信用监管,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工商总局近年来一直着力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努力探索利用大数据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出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对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企业依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三是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动联合惩戒,开展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开发。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的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企业当事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限制其在法定期间不得担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检验机构法定代表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申请成为上述企业或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予备案,实现了对食品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七、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以及企业、消费者的作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一是紧紧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扎实做好工商主题日活动。通过公布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举办食品安全主题座谈会暨消费者体验日活动以及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栏等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增强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工商总局将继续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依法做好食品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一是要依法强化食品市场监管执法。积极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约束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对食品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防范与规制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仿冒误导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线上线下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执法协作、信息通报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消协组织要全面履行新《消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利用消费维权社会化平台优势,在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针对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食品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体验等活动,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针对重点食品行业和企业,组织开展消费者评议和指导约谈,督促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三是要大力倡导食品经营主体尚德守法。认真落实《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两项制度”,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尊法知法守法,严把食品安全关,自觉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