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6月21日电 (记者 刘相琳)男子酒中添加“头痛粉”防酒后头痛,掺数千公斤“药酒”违规销售被查。记者21日从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获悉,该男子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被行政拘留。
今年一月初,重庆潼南区食药监分局、潼南区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抽查。在此期间,联合执法组在潼南“常春白酒经营部”25个批次的白酒抽样中,检测出10个批次的白酒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
食药监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乙酰氨基酚”主要存在于感冒药中,有退烧、镇痛作用,严禁和酒同时服用。上述情况发生后,潼南区食药监分局立刻吊销了该营业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将该案移交潼南区公安局。
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拒不承认在白酒中添加“头痛粉”的行为。他辩称,其父常年患有头痛疾病,但又嗜好喝酒,为了两不误,遂在酒中添加了头痛粉。他错拿了父亲喝的酒出售。陈某交代,其父已经去世。
警方随后依法对陈某家中进行搜查,发现了1500余公斤添有“头痛粉”的白酒,及超过5000包的“头痛粉”。面对证据,陈某承认了其违法行为。陈某交代,自2014年5月以来,他为了减轻顾客饮酒后的头痛症状,违规在白酒中添加了“头痛粉”(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警方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据介绍,近两年来,重庆全市公安机关先后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针对肉、油、蛋、奶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进行查处,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70件,打击处理2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