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贺 骏
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但心态或许会发生变化。
6月20日,京东与沃尔玛联姻传闻正式坐实,双方联合宣布达成深度战略合作。沃尔玛用旗下1号店相关资产,作价认购京东增发的144952250 股A类普通股,约占京东总股份的 5%,成为京东的小股东。
据《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此次交易不涉及现金交易。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在多个战略领域进行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5年前,京东在进行C轮融资时,沃尔玛就想借机入股京东。区别在于,彼时的沃尔玛风头正劲,想成为京东的控股股东。自然,强势如刘强东者没有签署这个“城下之盟”。欲控股京东未果的沃尔玛,转而将眼光投向1号店,最终从平安手中买下了1号店的控股权。
风水轮流转,此后5年间,1号店内忧外患不断,沃尔玛在华亦陷入了关店潮。京东则于2014年5月份在纳斯达克上市,近年来,商品交易总额(GMV)和营收(REVENUE)继续实现连续高速增长,保持着两倍于行业平均增速的增长速度,成为中国最大的自营电商。而刘强东当年顶住压力打造的物流体系更是成为京东最大的“护城河”。
“此时京东与沃尔玛重逢,江湖已不再是原来的江湖,各自的心境与诉求也大不相同。5年前是零售业大哥想收编电商小弟。5年后,风向发生了转变”,有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指出。
沃尔玛从“平台”变为“商家”
作为双方协议内容之一,交易完成后,京东将拥有1号商城主要资产,包括“1号店”的品牌、网站、APP。沃尔玛将继续经营1号店自营业务,并入驻1号商城。“1号店将保持现有品牌,并将在京东和沃尔玛的共同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其品牌影响力和业务增长,提升用户的购物体验”,1号店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
那么,未来1号店和1号商城是什么关系呢?对此,沃尔玛中国公关总监李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1号店是沃尔玛自营业务,1号商城是第三方平台。未来,1号店将成为1号商城中的一个卖家”。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在1号店的品牌下,有1号店自营业务和第三方平台1号商城,两者是并列关系。未来,沃尔玛自营的1号店将成为京东的1号商城中的一个商家。相当于沃尔玛从‘平台’变成了‘商家’,从‘房东’变成了‘租户’。但和京东POP商城相比,区别则在于1号商城中的1号店这个商家的分量非常重,堪称‘一家独大’。”
值得玩味的是,今年年初,京东集团董事长刘强东在亚布力论坛上曾表示“传统企业不要再自己做电商平台”。此言一出,引发巨大争议。如今看来,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已用行动践行了此言。
京东或复制与永辉超市合作模式
在业界看来,尽管京东晋升为“房东”,但是房间里最大的价值则是“房客”,因此,房东与房客只有紧密合作资源共享,才能实现共赢。“1号店将获得京东覆盖全国的物流基础设施的支持,确保1号店的用户享受到与京东同水平的优质购物体验。同时京东和1号店还将寻求在其他方面的合作,包括市场营销和采购。”京东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协议,沃尔玛的实体门店将接入京东投资的中国最大的众包物流平台“达达”和O2O电商平台“京东到家”,并成为其重点合作伙伴。进行线上线下融合,包括吸引更多线上客流到沃尔玛实体门店,以及为“京东到家”的用户提供沃尔玛实体门店丰富的生鲜商品选择,为更广泛的用户群体提供2小时超市生鲜配送到家的服务。
“这种合作模式,与京东与永辉超市的合作模式类似。京东有自己的物流优势,扩大沃尔玛线下门店的服务半径,而沃尔玛则成为‘京东到家’的线下供应商之一,帮助‘京东到家’进一步扩大生鲜等商品品类”,上述分析人士指出。
此外,比京东与永辉超市合作更进一步的是,沃尔玛旗下主打高端消费人群的“山姆会员商店”还将在京东平台上开设官方旗舰店。据介绍,山姆会员商店将使用京东的仓配一体化物流服务,从而能够在中国更大范围地推广其高品质进口商品。
据记者了解,除此次公布的合作内容之外,未来双方还有可能通过更深入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探讨在技术创新、供应链管理、现代物流、产业升级等多个领域的长远合作。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指出,从电商行业角度看,对抗已经由此前的“阿苏集团”对抗“京腾集团”演变为“阿苏集团”与“京腾沃集团”之间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