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广东约谈五家网络订餐平台
广东将制定和出台《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解决“平台的责任落实问题、监管处罚如何到位问题和消费者的监督渠道问题”等三大问题。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通讯员何丽平、谭教珠报道:网络订餐一直存在不少安全隐患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促进广东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8月22日上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约谈会,约谈了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到家、米星等5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据悉,今后网络订餐平台将实行“明厨亮灶”以及“首赔制”等措施,保障网络订餐品质安全。
网络订餐潜在风险较大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骆文智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新的经济模式,不少食品经营者纷纷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食品经营。广东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省,去年单餐饮服务营业额就超4000亿元,排名全国第一,消费市场潜力和需求巨大。但是,由于准入门槛比较低,且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相对滞后,对整个行业的监管亟须加强。如当前,网络食品经营和网络订餐就存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能履行好相关义务和责任、网络食品经营者的整体管理水平不高、配送及运输环节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较大、消费者权益易受损害以及先行监管法规、手段不适应业态等问题。
订餐平台要自查上报
为了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骆文智表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广东的分支机构务要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同时,还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入网经营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资质。除了核查入网经营者的机构外,还要进行现场核对,切实履行好资质核查的义务。对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政处罚等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网络平台服务。
网络订餐也要“明厨亮灶”
据悉,下一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和出台《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解决“平台的责任落实问题、监管处罚如何到位问题和消费者的监督渠道问题”等三大问题。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明厨亮灶”,确保消费者可在网上看到订餐单位的加工场所。
此外,网络订餐还将实行“首赔制”,即出现问题后,第一时间由平台进行赔付,以解决消费者维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