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记者 刘慧)中国经济网记者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获悉:当前南方部分主产区新季中晚稻已陆续收获上市,湖北、安徽、四川等3省部分市县中晚稻市场价格已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符合启动预案条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总公司自9月23日起在湖北省、26日起在安徽省、27日起在四川省分别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后续其他主产省将视市场价格情况及时安排启动。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湖北、安徽、四川等3省已确定第一批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1126个(含委托库点及其租赁库点),可用空仓容805万吨。其中,湖北省库点336个、可用空仓容313万吨,安徽省库点589个、可用空仓容380万吨,四川省库点201个、可用空仓容112万吨。相关收购库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后续根据收购进度需要,及时安排启动第二批库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以2016年产的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今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指到库价)为每市斤1.38元,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55元,保持上年价格水平不变。其中:南方8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截至2017年1月末;东北3省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截至2017年2月末。
中储粮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继续实行“一个主体”、“四个共同”收储机制,即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对最低收购价资金实行统贷统还;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合理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好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共同对收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共同落实好国家收储政策。